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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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第1页)

孩儿不孝,不能尽孝膝下,赡养天年,让你们白生白养白疼白爱了。

在那个世界里,那两双父母穷极一生,到白发苍苍,都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女儿了。在公安户籍,永恒的失踪人口,默认被拐出事了。

中气十足,暗红裙袄的老礼仪再次扬声。

“三拜——”

“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异乡里的故知,垂首相拜,缔结一生相濡以沫的誓约。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

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礼毕——”

悠长的鸣锣。

收音。

热热闹闹的喜宴开席,珍馐美酒,盛世糜华,钱权情交织,觥筹交错,意态醺红,如梦似幻,无尽风流快活。

第237章

留起了胡子,嘴唇上方贴两片八字胡,沿着下巴再贴一圈络腮胡,连接到两鬓,修剪得整整齐齐,彰显阳刚之气。

不留长须,就短短的很好。长须吃饭的时候碍事,喝粥喝汤都容易糊上,清理起来怪恶心的,麻烦。

这时代有身份的男人间似乎颇盛行蓄须,雅称美髯公,武将好留短须,文官好留长须。

武将繁茂粗黑的短须显得外观刚猛粗犷,颇具威慑力,在外领兵打仗,风霜苦寒,胡子还兼具了防冻裂脸皮的保暖奇效,很实用。

文官权臣久居于富沃太平的内陆地区,养尊处优,雍容矜贵,有的是时间精力空闲,则留飘逸累赘的长须。像打理秀发一般,日日月月年年,勤加梳洗,用上等的桂花精油保养。

好看的长须能拔高外貌,显得人长了副忠君爱国的端正相。让高位上的皇帝往下望过去,产生满朝文武尽皆忠良的美好错觉。

过了三十没留须的很少数,也有,像坟头草已经丈高了的混账蒋四,自始至终,脸上干干净净,刮得很勤,一丁点胡茬子长出来他就不舒服。

蒙厉悔,脸上也干干净净,跟我们兄弟喝花酒侃大山的时候聊过,他当年在北疆从军,战场环境恶劣,有时候腐臭的死人堆里一苟就是两天三夜,藏着不敢动弹,生怕被打扫战场、就近扎营的契丹敌军发现。

时间长了,胡子里会滋生跳蚤、虱子,顺着脏污的甲胄往军服里爬,往脖子里咬,很难受。几次被咬出了经验以后,老兵们便不约而同地把胡子全刮了,宁愿寒冬里脸受冻,也不愿意被密密麻麻的小虫子咬死。

留胡子是成熟男人间时兴的大潮流,但坚持自身的意愿,不留也不违法。

我得留。

不但留了精短粗犷的络腮胡,而且特意把眉毛加重了,显得浓眉大眼,正气凛然。武状元就得有武状元的大汉气势。

……

武举科举考试,本年鲤鱼跃龙门,成功飞黄腾达了的进士总计二十四位。其中武状元姓周,周卫国;武榜眼姓何,何战;武探花姓孔,孔羡仙。

我们一行国之栋梁、成俨然肃穆的小方阵,恭恭敬敬地跪在高殿台下,聆听来自帝王宝座的庄严圣诲。

以状元、榜眼、探花为首,跪在最前列,每位后面紧跟着跪五位,跪者与跪者之间的间距严格相等。

尽皆高手,尽皆铜皮铁骨,内息绵长,也尽皆暗伤累累。

天南海北,五湖四海,历尽千辛万苦,击败千万竞争者,层层选拔,脱颖而出,爬到这里,爬进大国皇城,跪在金銮宝殿里,没有一个人容易。

做得鬼中鬼,方为人上人。

终于苦尽甘来,自此平步青云,尽皆锦绣繁华。

“周……卫国。”

殿上忽然沉吟。

宝相庄严、礼持浮尘的大太监立刻扬声。

“周状元,圣上请您起来回话——”

“微臣遵命。”

恭敬畏惧地站起身来,姿态紧绷微躬,垂眉敛眸,谨小慎微。

“上前些,朕年纪大了,看不太清。”

龙椅上的封建帝王缓缓地说。

上前几步。

下来一个高阶太监,领着我更往前走了三步,又稍微往后退了半步,确保站在刚刚好的位置。

“抬起头来。”

“……”

“品貌不错,你姓周,你父亲为你取名卫国,看样子是希望你从军保家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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