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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他将冰糖地莓举到眼前看了看。
墨则道:“牙有点酸。”
“这么酸的东西,牙的确可能会酸。对了,哥,你已经吃了三串,别再吃了,要不然等会儿你咬豆腐都咬不动。”
“这就夸张了吧,怎么可能咬不动豆腐?”岸嗤之以鼻,“以前我们也不是没吃过味道很酸的果子,吃完之后照样什么事都没有。”
“我是说真的,晚上吃红烧肉,你吃不动,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亚父,祭司大人也在家里吃饭啊。”
“好,我多准备点菜。”
南遥这段时间几乎成了白芜家的常驻人口,他在旁边低声道:“不用,我先回去。”
“别的我不劝你。红烧肉你一定要留下来尝尝。”白芜同样低声,“今年我们家就杀一头猪,这两天吃鲜肉,剩下的只能做成腊肉了,今天不吃,你再想吃上可得等明年。”
“我没那么馋。”
“可我想和你分享。”
南遥听了这句话,沉默地留了下来。
白芜很久没吃红烧肉了。
红烧肉得用肥瘦相间的猪肉做。
野猪肉不行,野猪肉不经过特殊处理的话,异味会比较大。
只有这种家养的猪肉,做起红烧肉来才香。
他们家杀掉的这一头猪恰好处于最合适的年纪,肉不老不嫩,膘不肥不瘦。
白芜特地留下来的五花肉还剩一块。
他细细将五花肉切成麻将块大小放了葱姜蒜、吉吉草等香料腌制。
一切准备好后,他用破锅炒了糖色,再将肉放下去慢慢翻炒,而后放一点酿酒剩下的红瓜囊当酒糟,慢慢炖。
锅里的汤汁刚煮开,红烧肉便飘出一股浓郁的香气,白芜吸吸鼻子,“米舂好了吗?”
“已经洗过了,你来放水。”
米是今年的新米,白芜亲自检查了一遍,把里面的稻壳挑出来,然后放上适量的水,放到火塘上煮。
这边的红烧肉炖好了,这边新煮出来的米饭也好了。
新米煮出来的米饭油润清香,粒粒分明。
白芜撩起一块,尝了一小口,能尝到淀粉独有的清甜味。
“吃饭啦!”
今天的晚饭是红烧肉和烤韭菜,配大米饭。
饭菜一摆好,白芜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到洁白的汤米饭上。
褐色的汤汁渗入米饭中。
白芜咬了一口软烂的红烧肉,红烧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香而不冲,一咬下去,口腔里满是柔软的肉汁和软烂的肉。
白芜幸福地眯起眼,又尝了一大口白米饭。
米饭越嚼越清甜,恰恰中和了红烧肉那一点油腻的余味。
白芜咽下嘴里的食物,“你们快尝尝!尤其祭司大人,你快动筷子。”
岸吃得头也不抬,含糊道:“你们再客气,红烧肉都要被我吃完了。好吃!芜,你昨天怎么没做红烧肉吃?好亏啊。”
“昨天没法做,得先把不能放内脏做完。唔,真的好好吃!”
第74章帮忙
红烧肉是真的好吃,配白米饭更是一绝。
可惜家里的稻子除了种子之外,能吃就剩那么一点,肉也只剩下大半扇。
白芜遗憾地想,只能等明年多种点,多养点,好好吃个过瘾。
白芜家的麦子还剩一些。
天气冷,懒得做饭,他用面包窑烤了面包,每天做几个三明治,有蛋有肉有菜有淀粉,一家人的早饭就很美好了,中午饿了的话,还能再吃点垫补一下。
他家的酸酸果酱有时候要当醋用,消耗得很快。
白芜趁晴朗干燥,拉上南遥,打算再去采点地莓。
因为要去青族的地方,离得特别远,他还多带了两个三明治,打算在那边野餐。
距离上次摘地莓已经过了五六天,没想到他们一到地方,又撞上了青族的人。
“有缘啊。”白芜落地变回人形,和南遥对视一眼。
南遥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头。
白芜感觉到了他的担忧。
他们飞行的动静大,青族的人也发现了他们。
“祭司大人,芜——”青族的人过来打招呼,“我们过来捡柴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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