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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罗杰去篮球队参加选拔时,被二队中锋一个盖帽直接扇翻在地,后脑勺还磕到地板上,血溅当场。
因为这事儿,罗杰还成了学校的名人。
人们不一定知道他的名字,但都知道“那个学校里最高的亚洲人,是个十足的软脚虾”。
罗杰的前身也因此落下了心理阴影,虽然很喜欢篮球,但这件事导致他打篮球时非常惧怕对抗,最后也是因为这个不得不选择了打网球。
罗杰就知道陆安会阻止自己,于是他目光诚恳地看着舅舅:“老舅,做人没有梦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我还是更喜欢打篮球!”
“梦想我也有啊,我曾经想在美国把少林功夫和唱歌跳舞结合在一起,觉得很有搞头。然后,我成了一个光荣的汽车维修员,这也是你现在还没有舅妈的主要原因。”说着,舅舅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一个扳手,在罗杰面前一晃一晃。
罗杰嘴角抽搐:“喂老舅,我就是想打个篮球而已,不用搞得这么夸张吧?拿扳手打小孩,对小孩心理会造成很大影响的。”
“你别紧张,我呢作为一个汽车维修员,随身带着扳手是很合理的。哎,你小子......去篮球队的事情,你自己小心点,别又把脑袋摔破了。行了,吃饭!”说罢,陆安将扳手放在了桌子上,去厨房端菜去了。
饭后,罗杰很快回了房间。
他的房间内非常凌乱,因为墙上贴满了A4纸。
按理说这个年纪在美国生活的孩子,房间里应该贴满了乐队的海报,亦或是女明星的写真。
但罗杰房间的墙上,贴的却是一张张A4纸。
这些纸上或画着各种篮球战术,或写着训练计划。
罗杰看着这些笔记,不禁感慨前身对篮球的热爱。
在热爱篮球这件事上,罗杰和前身的颗粒度还是蛮对齐的。
只可惜啊,光有热爱没用。职业篮球对他们来说,都只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除非,那个该死的天赋能被激活!
炎炎夏日再加上心烦意乱,让罗杰口干舌燥。
他准备拿桌子上的水杯喝口水,但心不在焉一不小心没拿住,水溅了一裤裆。
就在此时,陆安敲了敲罗杰的房门:“小杰,我进来咯。”
走进门,陆安只看见罗杰大汗淋漓,眼神迷离,裤子还湿了一片。
都有过青春期,老舅瞬间懂了。
他迅速关上门,尴尬地咳了两声:“赶紧换条裤子,咱们去打会儿球,让我看看你小子球技进步了没有。对了,乱七八糟的杂志别瞎看!”
罗杰:???
不是......老舅你不要把你的爱好强加在别人身上行不行!
说起来,罗杰穿越过来到现在,还没有碰过篮球呢。
前两天脑子实在太乱了,罗杰没有那个心情。
于是罗杰迅速换了裤子,和陆安走到了家附近的一个街边球场旁,此时球场上空无一人。
这个球场十分简易,甚至可以说是简陋。
水泥地上只是简单地画着几根线条,篮筐锈迹斑斑。一根根已经腐朽的木条所组成的篮板,看上去摇摇欲坠。
因为条件太差,所以平时很少有人来这里打球。
但在穷人生活的社区里,也只有这种条件的篮球场了。
目前罗杰住的这个地方,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下水道的延伸。
脏乱差一个不少。
如果不能想办法改变,人生可能会比前世还惨!
陆安走到篮球场上投了几个,他自己也是个篮球爱好者,是奥拉朱旺的球迷,并对新晋状元奥尼尔嗤之以鼻。
他对鲨鱼的评价是:“一个连最终四强都没有进过的傻大个儿。”
陆安的第三次投篮从篮筐上弹出,刚好弹到了罗杰手里。
而罗杰在摸到篮球的瞬间,仿佛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呆在原地。
因为那一刻,他眼前出现了一行新的字!
“冰人乔治.格文篮球天赋已激活。”
短暂的惊讶过后,罗杰浑身上下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福利终于到账了!
合着只需要摸摸篮球就能激活,合着游戏里那球星卡,是兑换到自己身上来了!
陆安的一声大喊,打断了罗杰激动的情绪:“愣着干嘛?投篮啊。我给你说啊小杰,待会儿单挑你如果连我都打不过,明天就别去校队丢人现眼了,老老实实打网球去!”
罗杰微微一笑:“老舅,献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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