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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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孙吉祥就知道宋平生会这么说,所以也没强求,毕竟他是靠打猎吃饭的,便道:“那行,你们拿一只,我拿两只。”说完便将最肥的那只兔子交给宋平生。

姚三春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最终还是没忍住,一把将肥兔抱在自己怀里,逮住肥兔肥软的身躯一顿抚摸,嘴边还挂着一抹蜜汁微笑。

宋平生一点也没觉得意外,因为姚三春向来喜爱小动物,尤其是那些体型圆润的。

倒是孙吉祥摸着下巴一脸纠结,他应不应该告诉姚三春,她抱的灰兔子刚才在兔子粪便上滚了一圈?

虽然没发现体型大一些的猎物,但是能抓到三只肥兔,也算不枉此行,三人各自收拾好便准备往山下走,沿途再捡一些干柴禾,便可以回去了。

三人走了几步,孙吉祥突然停下,姚三春还未反应过来,孙吉祥手中的箭便射了出去。

姚三春夫妻顺着箭矢射出的方向看去,便见有两只鹿正在不远处的小溪处喝水。

这两只鹿警觉得很,一下子躲过致命攻击,然后撒起蹄子,很快消失在浓翠绿荫之中,甚至孙吉祥的第二支箭才装上,还没来得及射出去。

孙吉祥错过猎到鹿的机会,不免恼怒,皱着浓眉看向手中的弓箭,连眉骨上的疤痕都狰狞几分,“这破弓,我要它有何用!”

宋平生望着弓箭思索,不过片刻,他突然开口道:“吉祥,难道镇上没有那种射程远一些,或者能连发的弓,弩?”

孙吉祥沉着脸摇头,“镇上卖弓,弩的铺子我都去看过,没有你说的这种弓,弩,否则我早就买了,毕竟是我吃饭的家伙!”

宋平生若有所思,并未再说话。

姚三春大概猜到宋平生在想什么,因为上一世宋平生没事就爱看纪录片,尤其是关于冷兵器这类,他甚至还为此买过模型。

接下来的时间,三个人便往山下走,一路再捡些柴禾,到家地时候已经接近饭点。

夫妻俩回到家中,姚三春摸了摸被困在背篓里的肥兔子,而后朝宋平生笑道:“平生,你刚才是不是在想给孙吉祥改善弓,弩结构的事?”

宋平生怔了一下,随即低低笑了两声,一手搭上姚三春肩膀,“被你猜中了。”

姚三春笑得酒窝深深,“我就知道!”

宋平生视线转向廊檐下的背篓,道:“姚姚,我们明早去镇上,再买些猪油回来,还可以顺便逛逛,最近是不是闷坏了?”

姚三春上一世喜欢逛街,喜欢旅游,喜欢热闹,还喜欢打游戏,这个时空交通不发达,娱乐项目更是少到令人发指,所以宋平生有些担心姚三春会被闷坏。

姚三春收回摸兔子的手,哈哈笑道:“每天忙得晕头转向,哪有时间想这些?你呢,平生?”

宋平生直勾勾地望着姚三春,异常果决地摇头,语气却是平常,“有你在,不会。”

姚三春不争气地红了脸。

一本正经说情话什么的,谁能阻挡得了?

宋平生去做饭的时候,姚三春便开始处理野菜和五加,野山笋剥掉笋皮,再洗净晾干就行。

至于五加处理起来就麻烦得多,先要洗净,然后再将根皮都给扒下来,很费功夫。

待姚三春将五加皮处理好,并平摊在筛子里晾晒,宋平生也将粥煮好了,照样没有一点油腥,只是粥里撒了些切碎的荠菜末。

荠菜粥的口感颜色都不太好,不过总算加了点蔬菜,要知道大米这东西热量不低,但其实营养价值并不高,只能饱腹,并不养人。

又度过了一个饥肠辘辘的夜晚,第二日早晨吃完稀饭,姚三春背上背篓,宋平生挑起两捆柴禾,夫妻俩准备用双腿走去镇上。

老槐树村距离瓦沟镇镇上不算很远,也就半个时辰不到的路程,饶是如此,姚三春夫妻还是累得不轻。

宋平生原身好吃懒做,基本没干过什么重活,所以现在挑这么久的柴禾有些受不住。

路上姚三数次提出帮宋平生挑一会儿,都被他以锻炼身体为由给拒绝了。

终于到了镇上,姚三春夫妻在街道上找了个荫凉的地方坐下,稍微喘口气。

宋平生担心姚三春脸皮薄,将草帽给她戴上后,便缓声道:“姚姚,在这还不知道要待多久,你先去周围逛一逛,不要离得太远,卖完了我去找你。”

姚三春摇头,偷偷拉着宋平生的手,有些气馁地瘪了一下嘴,“平生,我怎么觉得你还是把我看作姚家的千金大小姐,不能受苦不能受累的,什么都不让我干?可我现在是姚三春,我不想什么事都交给你一个人扛,我也可以替你分担!”

宋平生抿起唇角,顿了一下,而后在姚三春前所未有的认真目光下败下阵来,缓缓点头,“好吧。”说完捏了几下肩膀,而后扭头开始吆喝起来。

宋平生上一世是从孤儿院出来的,他能从一无所有,到创建自己的公司,身价飞涨,其中经历的辛酸必定是别人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摆摊吆喝这种事,他从初中就驾轻就熟了,所以他现在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只专心推销自己的货品。

今天恰逢开集,道路两边都是小摊贩,大部分都是卖自家攒的鸡蛋,或者新挖的野菜,还有竹制品之类……

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儿童的欢笑声环绕着这条街,非常热闹。

夫妻俩并未坐下多久,便有人来问他们柴禾怎么卖。

因为春季的干柴禾没有秋冬季节的多,所以还是挺好卖的,只不过卖不了多少钱而已,两捆也就五文钱,能买两个肉包和一个素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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