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1章(第1页)

江宜臻的眼睫湿漉漉的,他抬眼看着覃无,用力地掰开他的手,“是的,你这个骗子。”

覃无:“我是骗子吗?”

江宜臻:“你是。”

覃无微微垂着眼:“怀有目的接近我的是你,隐瞒那些事的也是你,臻臻,为什么骗子是我?”

他眸中轻轻流露出悲伤,江宜臻甚至已经在心软了。

江宜臻后退了一步,有些泄气。

他方才气得一度想将渡也扔在这儿,让它爱保护谁保护谁,他不需要覃无的东西来保护自己,可是稍微清醒后他还是觉得心痛,如果覃无永远不会想起来,那么渡也就是他仅存的慰藉。他舍不得。

“你不是他,自然不知道。”江宜臻讽笑了声,眼底没有一丝笑意。

他转身推开门就要走,覃无猛然抬眼,快速上前一步。然而冷气一凛,他在顷刻之间被漆黑的剑刃抵住了喉咙。

这柄剑出鞘时压迫感极强,即便覃无没感觉到它有杀意,还是微微一凝神。

“别再跟过来。”江宜臻冷冷警告他,“我不想看到你。”

覃无望着手持渡也的江宜臻,没有说话,一直到对方拎着剑彻底消失在他眼前。

他站了不知道多久,久到小腿处传来酸痛感,才慢慢地、颓丧地用手心遮住双眼。

·

傍晚的风冷肃起来。

江宜臻坐在不知名的高层建筑天台边沿,渡也安静躺在他身侧,光华俱被收进剑鞘中。风吹起他长长的白发,长袍也在风中猎猎作响。

“喂。”江宜臻拿起渡也,转了一圈,漫不经心地道,“覃无不要你了。”

渡也不会说话,只是轻轻地“嗡”了声。

和哑巴剑计较什么?

江宜臻“哼”了声,把它收回灵海。他曲起一条腿,下巴搁在了膝上,眺望远处。

夜幕降临后,各色霓虹灯点缀着高楼大厦,是区别于白天时的漂亮。

江宜臻从这里待了很久,最后决定去看看那只笨蛋小猫。

他去得巧,赵承允刚巧不在家,但他看到了赵承允请回家给小猫做饭的女孩。那女孩看起来很小,最多不过二十岁,应当是附近大学城的学生,正依依不舍地摸着可乐,说着“我是不会爱上你的”云云。

她用手机拍了几个角度的小猫饭给雇主发过去,便随着可乐的叫声一步三回头离开了赵承允家。

江宜臻先给赵承允家的监控器施了点法,随后像回自己家一样从阳台进来。

阳台这边堆了两个猫窝、一个猫爬架,以及一堆猫玩具。

可乐才送走给自己做饭的好心人,一回头就看到了自己的小伙伴踩在了它的猫窝上。

这对可乐来说实在太惊喜了,它立刻甩着大尾巴来找小狐狸。

江宜臻被可乐庞大的身躯怼进猫窝,整只狐都露出了肚皮,但它没有拒绝小猫的蹭蹭。在可乐热情地想帮江宜臻舔毛时,他甩了甩被可乐蹭乱的毛发,没同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