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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一路从隔壁院子转移到自家门口,都将眼神投了过去。一眼就望见了于大妈正前趋身体,以自身重量为支撑,费力拖着一个肉球前行。那个肉球边走边大声叫嚷,并做出大哭的姿态,可周袅袅看得清清楚楚,他的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
原来这就是湖哥儿啊,周家姐弟同时在心里想着。
不多时,湖哥儿便被于大妈拖了进来。离得远时还未看清晰,待到近处仔细观瞧才防线,这湖哥儿长得真是喜庆。圆圆的脸,圆圆的身子,圆圆的手,圆圆的胳臂与大腿,周袅袅来到北宋后,还没见过如此圆滚滚的小孩子呢,此时一见,竟倍感亲切。
周袅袅忙上前相迎,脸上带起哄小孩的笑容,柔声问:“湖哥儿,要不要看看我家的小狗,都很是亲人可爱,你挑一只回去养如何?”
肉球湖哥儿明显还未从撒泼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对周袅袅的话充耳不闻,依旧拖住于大妈的右手,使劲儿向后坐,直将于大妈拽了个趔趄。
几只幼犬明显没见过这样圆的人,都好奇地凑上去看热闹。周袅袅见了,怕幼犬们惊到湖哥儿,忙发出指令:“坐下!”
此时正巧于大娘一个没拽住,湖哥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周袅袅尴尬地笑了两声,轻声狡辩道:“我是让小狗们坐下,这是它们训练的科目,你看,都坐下了……”
湖哥儿双眼震惊地望向周袅袅,满脸都写着不可置信。祺哥儿站在阿姊身后,伸出双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最终还是祺哥儿将还未喝完的胡娘子茶饮子让出来,才让湖哥儿消了气。
情绪被打乱的湖哥儿同祺哥儿两个小儿排排坐在院中的椅子上,于大妈与周袅袅两人去厨房中交易了,只留他们二人在此处。湖哥儿边喝茶饮子边看小狗,边评价道:“胡娘子这新品明显比去岁的要好喝,应是加了紫苏罢。哎,我阿娘不让我多喝,每七日只肯买一杯来。”
祺哥儿也不知他说得对不对,只觉湖哥儿同他想象中不一样。他呆呆地看着湖哥儿,盯到湖哥儿都忍不住转头也望向他,想了一会儿,犹豫着将只剩个杯底的茶饮子递回去:“你……还要喝吗?”
祺哥儿摇头,湖哥儿见状赶忙将杯子又拿了回去,一口气喝光最后一口,才觉舒爽,将手臂支在自己的大腿上,用眼睛巡视起面前的几只狗来。
祺哥儿见他有了兴趣,忙介绍道:“这几只都是训练好的,我阿姊说能卖到军营去呢!你既要挑选,我给你演示一下好不好?”
湖哥儿连连摇头,脑袋像拨浪鼓一般晃动,脸上的肉也跟着一起颤抖:“不要!我要挑一只有眼缘的。”
祺哥儿这才作罢,但等了一阵,见对方只是用眼睛看,他还是没忍住,小声问:“湖哥儿,你喜欢什么样的幼犬,我可以帮你挑的。”
湖哥儿圆鼓鼓的脸转过来,认真盯着祺哥儿看了一阵,发现他
真的很认真,才叹了口气道:“哎,非是我喜欢狗,我是想着养了它,阿娘就有其他事情做,不用每日看着我了。”
“啊?”这显然是祺哥儿没想过的回答,他愣住了。
湖哥儿也感觉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解释道:“阿娘每日只看着我吃饭、睡觉、读书,一点自由都没有。那日她回家便说要养只狗陪我,我便想着,若有只狗在,是不是她事情也多一些,看着我的时间就少了?至于你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嘛……”他思索了一会儿,突然恍然道:“你选一只卖不出去的与我便是。”
“啊?”祺哥儿又不懂了。
“哎呀,你怎地这样笨!”湖哥儿一脸恨铁不成钢:“你家这狗不是都要卖去军营吗?若我挑了好狗,那岂不是卖不上价钱?反正我也只是想多只狗陪阿娘,你只须将那卖不出去的与我,不就行了?”
“哦……”祺哥儿虽然似懂非懂,但还是按照湖哥儿的吩咐,将胖肚皮指给了他。这胖肚皮正是那只听不懂命令,只喜欢打滚撒娇的黄狗。在祺哥儿的想法里,它是绝对竞选不上军犬的,所以他毫不犹豫介绍道:“这是胖肚皮,最喜欢在地上打滚了,它吃得最多,跑的最少,是最最卖不出去的。”
湖哥儿听了点点头,越看越喜欢,想着茶饮子也喝完了,当即大声叫道:“娘!娘!我选好了!咱们快回家吧!”
于大妈正与周袅袅掰扯呢,要她看在邻居的份上少要点钱,此时听到儿子的呼喊,也不纠结了,将钱一股脑塞了过去,嘴上还说着:“嗨,我也是见你们娘仨过得苦,不然非得再讲下来十文不可。”身子却已转向院子,直奔湖哥儿而去。
“你选了哪只?”
“这个,叫胖肚皮。”
“这狗……看着有些懒吧……?”
“长大就好了。这可是你让我挑的,若不满意,下回别再让我出门了!”
“行行行,真是祖宗诶……”
周袅袅站在祺哥儿身旁,两姐弟将母子见的对话听得真真切切,一直到他们离去归家,她才不确定地问:“祺哥儿,他们这是……把胖肚皮挑走了?”
“嗯。”祺哥儿回答的无比笃定。
此时,见院中没了外人,一直躲在猫窝的粉鼻缓慢而优雅地走了出来,踱步到疑惑的周袅袅身旁,娇滴滴地“喵”了一声。
“哎呀,我锅里还炖着肉呢!”周袅袅这才想起来,转身一个箭步跑回厨房。
祺哥儿俯身抱起粉鼻,亲昵地同它碰了碰鼻子,只觉鼻头湿漉漉的,他用手摸了摸,嘿嘿笑了起来。今天阿姊赚钱了,祺哥儿也帮了忙呢!
※※※
孙绣娘走在归家的路上,脑中不停地在想周娘子今日说的那件事。
她家破落后,父亲将原本在汴京内城的宅子卖掉,还掉欠款后,于城外租新了个农家院子,一家人便都搬到城外居住了。她家距离周娘子家足有十里,每日清晨出门,夜半方归,她又是缠足,走得更是辛苦。阿娘见如此奔波,有心不让她接这个活计,孙绣娘却一定要去。
她知道,她想去的。
不止是为了每日赚的那些个计件酬劳、同周家一同吃的晚餐,她更在意的,是周娘子身上那股子劲儿。听闻她们家也是刚刚搬入汴京城的农户,怎就能如此自在地做想做的事情,没有丝毫的犹豫与畏惧呢?
孙绣娘带着满身的疲惫走入了现在住的院子,此时已入夜,可院中依旧有道身影正对着月光做着针线,她见了连忙过去,劈手将对方手中的活计夺下,呵斥道:“眼睛还要不要?我说了多少次,夜了便不要再做。”
被夺走了绣样的女孩儿也就十一二岁的样子,她并不惊慌,反而期身向上,搂住了孙绣娘的腰,撒娇道:“知道了,阿姊!丽娘再不会了。丽娘今日只是想收个尾,阿姊莫要怪我了!”
“哎,”孙绣娘叹了口气,柔声道:“阿姊如今赚得银钱足够家里吃用,你还小呢,可不能就此坏了眼睛。”
丽娘讨好地撒娇了一阵,便张罗着给阿姊倒水洗漱。家中出事时她还未裹脚,所以现下跑得飞快,一下去厨房烧水,一下去母亲房间中端茶,一下又关心阿姊有没有吃饱,不一会儿便将一切张罗得井井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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