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9章(第2页)

这习惯跟之前的一致,真是颇为神奇。

兰泽刚想开口夸上两句,没想童子一脸犹豫,支吾道,“龙、龙尊勿怪,这鸟儿估计杂了……”

“什么叫杂了?”

他这话说得不重,甚至因为对方是个孩子,故意的缓了几分。

但他在天界威名与冷戾并重,童子瞬间红了眼,耸肩轻颤道,“几日前我喂了鸦牾一只鹦鹉,鸦牾吃了,可是青盲鸟只剩大半骨架、没多少皮肉……所以、所以鸦牾把他们揉杂在了一起。”

听他这么说,兰泽才发现。

这只鸦牾的幼崽眼睛是看得见的,而叫声中,除了青盲鸟惯有的啼叫外,还夹着其它啾啾雀鸣……难怪童子说是杂了。

也就是说,买一送二?

拥有鸦牾的外型,还有鹦鹉跟青盲鸟的行为习性?

这也太猛了吧。

在他为这消息觉得惊讶沉默时,童子被他吓哭了……

听着哭又不敢哭出声的,细细抽泣。

兰泽有些委屈。

但也习惯了,唉,只要他在天界冷着脸,总会有人觉得他在生气,这样想来,当初在悬刹魔窟前遇到江肆,江肆也就这般大小。

再想想当时的江肆,主动接近他的表现……

果真是主角光环罩顶,不怕死得很。

兰泽摇头轻叹,抬手摸摸童子的发髻,“没怪你,别哭了。”

童子红着眼啪嗒掉泪,嘴上怯怯道,“真的?”

“真的。”

兰泽领着童子进了厨房,接着从冰箱里拿出他最爱的芒果口味冰激凌,微弯着腰看着他笑道,“傻。你又不是鸦牾,它要怎么生,你也控制不了。怕什么呢。”

童子怔怔的看着兰泽,眨眼道,“龙尊会笑……”

兰泽轻弹他的额头,好笑道,“我跟你一样,自然会笑。”

说着,也给自己拿了一根。

但冰箱里的芒果味没了,只剩香芋……不由瞥了眼童子手上的芒果,眼睛滴溜直转着,动了交换口味的心思,但话到嘴边又拉不下脸,只能作罢。

一大一小,跟偷吃的老鼠般,站在冰箱前把各自手上的冰激凌吃抹干净。

兰泽抽了张纸巾给童子擦了擦脸,小声道,“好吃吗?”

童子红着脸,点头道,“好吃。”

“那还怕我吗?”

“不怕了。”

就因为一根冰激凌就不怕了。

真是小孩子心性。

兰泽笑了笑,临走前又给他装了一袋巧克力,抬指嘘声道,“吃完下次再给你带。”

童子眨眨眼,看着他愣了会。

继而脸红的摸摸口袋,从袋里摸了一颗丸子放在兰泽手上,“那我请龙尊吃灵草丸子……”好似怕兰泽拒绝般,仰头磕绊道,“是、是我自己练的,师尊说火候已经足了,龙、龙尊不要嫌弃。”

兰泽觉着童子别扭的模样有些可爱,抬手刚要揉揉他的发髻,就听到一声重咳响起,抬头一看,见江肆站在门口台阶下,眸色微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