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4章(第2页)

至少还活着。

胡笳松了口气。

.

从河上下来后,沈从又跑了不短的距离,身后时不时就会传来几声动物喊声,沈从转弯时都能模模糊糊地看见野兽把人撕成两半的场景,血肉横飞。有的还砸到了前面的人的头,给人吓了个半死,脚下一踉跄,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那人顾不得身上的疼痛,嘴巴大张,喊着什么,手伸到脸上擦来擦去,还没来得及爬起身,身后突然出现的狼齿就直接将他钉在了地上。

避开路边横生的树根,沈从又转了个弯,那些血糊糊的场景被丢在身后。

这些高台长得没有尽头,不知道还要跑多久,游戏里转瞬即逝的一百米,在这里几乎成了活命的关键,谁都不敢先停下来。

但这样一直跑,肾上腺素不一定够用。按照游戏的尿性,真正的危险多半还在后面。

沈从借着下一个转弯的空隙,扭头看了眼身后。

他后面只有两个人,孙含空和连雨。孙含空的手臂上有两道深深的抓痕,血不要钱似的往外洒,不过除了脸色发白外,孙含空看着状态还不错。

状态有点错的是连雨,她的背驼着,步子迈得极小,头垂着,衣服破成了烂布条,依稀能看到肚子破了个洞,血流得不比孙含空少。如果不是孙含空一直在拉着她跑,估计连雨已经落在了最后面。

孙含空后面零零散散的跟着几个人,但都一副马上要厥过去的样子,速度也就比走快那么一点。

沈从的脚步逐渐变慢,没过多久,他停了下来。

游戏后面很可能还有比过河猛的,他不能把体力全用在这里。

呼吸重新变得平稳,沈从看到了前面也正在慢走的李舜。

李舜从一开始就一直在沈从前面,这次遇到也看不出任何疲态,拖鞋好好的穿在脚上,手插着腰在前面走得悠闲。

但细看就能发现,李舜的背挺得没有最开始直了,步伐也有些许沉重。

或许是注意到了后面的沈从,李舜微微偏头看了眼,手臂肌肉瞬间绷紧,脚步也突然变得轻盈起来,走得飞快。

其实李舜的这些动作不明显,但沈从观察力极强,这些不起眼的小变化,全都被他看在了眼里。

是个厉害的人物。

沈从保持着速度,和李舜的距离一直保持不变。

不过这样的和谐没保持多久,两人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大圆桶。

圆桶所在位置的高台断开,露出了下面密不透风的云层。圆桶四周,布满了大大的尖刺,目测有一只胳膊那么长。

最可怖的是,圆桶很宽很大,两个一米八的人叠着都看不到对面是什么样。

设置得和现实里的游戏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好在游戏还是考虑了他们的实力,在离圆桶三米远的地方布置了一个很宽的弹簧,弹簧高达半米,簧圈很粗,目测弹力很强。踩着弹簧,跳是肯定能跳过去的,但跳过去之后还能不能站着就另说了。

李舜没浪费时间,他扭了扭脚腕,助跑几步,一脚踏上弹簧,借力一转,直接到了圆桶的背面。

圆桶太大,沈从看不到李舜是否安全落地。

“吼!”

没过几秒,一声狮吼突然响起,圆桶前方突然出现了狮子的背影,随着更大的一声吼叫,狮子的背影逐渐远去。

很明显,是李舜落地没落好吸引来的。

孙含空还在后面缀着,连雨体力不支,还是不小心绊了一下,棕熊瞬间出现在他们身后,一捶胸口,利爪上沾的血洒到了孙含空眼前。

第一次离棕熊这么近,还是比正常的要大两倍的,后面有人被吓到,一个腿软摔到了地上。于是,短短一百米的路程,又多了一股味道。

沈从不再耽搁,一个助跑,一踩,一跳,干脆利落地翻了过去。

但弹簧的弹力比想象中强,哪怕早就做好了准备,在被弹出去的一瞬间,沈从还是失了重心。他赶紧调整姿势,才没直接摔在地上,但沈从依旧在地上滚了一圈。

“吼吼!”

身后立马传来老虎的叫声,沈从感觉地都往下陷了好几米。

来不及起身,一阵劲风传来,沈从只感觉头顶有什么压下,令人作呕的腥味笼下来,压得人喘不过气。

身体比大脑更先反应过来,沈从往旁边一滚,堪堪躲过虎掌,耳畔火辣辣的疼。

借着翻滚的惯性,沈从站了起来。

这只老虎看着大得笨重,跑得却很快,沈从每一步都是擦着虎掌过的,腿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被抓了一道,血腥味刺激得老虎跑得更快,沈从几乎整个人都在老虎的阴影里。

腿上的伤痛得发酸,沈从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但现在不是松懈的时候,沈从用力捏了捏掌心,让自己提起神。

他不仅要保持速度,还要能敏捷地避开路上的树根、石子等障碍物,没有第二次失误的机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