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1章(第3页)

第116章前世卜思谷番外(3)

因为以前地宫的生活,段无洛已经习惯了独处。

此刻书房安静下来,书桌那里的慕风衍专注地执笔作画,仿佛忘了屋中还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

在这种互不干扰的气氛下,段无洛心里的那点不自在也逐渐消退了。

阳光晴好,从窗口洒落到身上,温暖舒适。

段无洛坐在萦绕着淡淡墨香的书房里,有那么一瞬间恍惚觉得,昔日阴冷幽寂的地宫生活离得很远。

之前从地宫里出来,生活了两年,段无洛时常感觉跟在地宫没什么两样。

除了能晒到太阳外,其余的还是一样冷寂。

在李隐尧那里养伤几个月,也是如此。

可是现在他却忽然间生出这种奇怪的感觉来,明明来到卜思谷才没多久。

难道是因为这里,环境最好看吗?

直到以后失去了师父,段无洛才终于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在而已。

他早就动了情,可却迟迟不知。

书房里燃着安神香,可凝神静气,也会催人发困。

段无洛前两日看书时,确实如小五所说觉都不怎么睡,他身体受伤还没好,本就是虚弱着。如今坐在暖洋洋的阳光里,开始有些昏昏欲睡了。

他晃了晃脑袋,暗自狠掐了一把自己的胳膊,重新打起精神。

段无洛以前刚开始识字习武的时候,他给自己的要求非常严苛,甚至近乎自虐地用功。

这种习惯也仿佛刻进了他内心深处,当他想学什么时,就不自觉刻苦忘我起来。

但他的这种忘我,跟慕风衍那专注忘我不一样。

慕风衍的专注,是沉浸并且享受其中。

而段无洛以前是强迫自己精神紧绷的忘我,如此他便也不会去注意到地宫里幽寂的环境。

后来习惯了,也改不过来。

凌千锋总是惊叹他天资聪颖,学东西都比别人快许多,连他的父亲也比不上。

但这其中,也跟段无洛近乎自虐的学习方式有很大关系。

慕风衍勾描完卷上的画作,搁下笔端详着,露出了满意的笑。

他看到段无洛时,才想起书房里还有个人。

少年伏案认真看书,瘦削的背脊绷直,乌发垂落在身后,被阳光照耀得微微泛光。

慕风衍拿起放在桌边的半盘糕点,朝他走了过去。

他迈步无声,到了近前却发现段无洛的手一直用力掐着自己胳膊,掐得手臂上都留下了好几个浅紫的指印。

“你这是做什么?”慕风衍把盘子放下,微皱着眉问道。

段无洛一抬眼,才发现他来到了跟前。

“你看书便看书,又掐着自己手作甚?”慕风衍看不明白这小孩儿是怎么回事。

没等段无洛回答,慕风衍便起身到柜子那去取了瓶药,把他的手拉过来,用指尖沾了药膏,涂抹在手臂淤青的地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