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4章(第1页)

因此荷花镇的县衙一知道萧家的事情,跟江湖门派恩怨有关,撇清关系还来不及,更不会主动去管。

慕风衍道:“不过是几个刺客,萧家自己就能解决。”

“我险些忘了,你们家收留了一个会武功的傻子,叫…叫什么来着我给忘了。他能打跑那些刺客保护了你,也算是还有点用。”

王承宇以前见过那个傻子跟萧云离一同逛街,所以知道他们萧家收留了这么一个人。

慕风衍嘴角礼貌的淡笑敛下:“他叫沈南星,亦是我萧家的家人,不是什么傻子。”

王承宇应该感谢此刻沈南星不在,要是被阿星听见他如此称呼他,一顿揍肯定免不了。

莫苍风认识他那么久,叫他傻子的时候,阿星也照样对他动手呢。

看出慕风衍不高兴,王承宇心下不屑又有点不爽,不过一个傻子而已,非亲非故的他倒是挺在乎。

但王承宇面上并没有显露出来,依旧笑容满面地应道:

“是为兄我言语不当,云离贤弟…唉,不如我以后叫你阿离怎么样?云离贤弟叫起来都不如阿离显得亲近。伯父跟我爹是好友,咱们也不用太生疏…”

他话还没说完,便被一道阴冷淡漠的声音打断。

“你算是什么东西,敢跟我师父攀亲?”

慕风衍抬眸看去,见段无洛过来,他丝毫没有意外:

“你怎么来了?”

王承宇看着突然出现的红衣男人,他长眉入鬓,乌发如瀑,面似秋月色若春花,眼角一颗泪痣妖冶艳丽。

这是个极美的男人,但王承宇却没办法升起半丝惊艳之心。

因为王承宇一抬眼,便对上了男人幽冷的目光,他的眼瞳是罕见的红色,冰冷中隐带煞气,在盛夏酷热的天气里,王承宇毫无预兆地打了个寒噤。

但他的视线只瞥一瞥便收回,转而看向慕风衍,三两步来到了他跟前。

“师父许久未回家,伯母让我来等你,晚了就赶不上晚饭了。”

王承宇见他同萧云离说话时,眉眼弯弯,目中盈笑,好像刚才他对上的阴冷眼神,只是自己眼花的错觉。

现在离平常的晚饭时间还早着,慕风衍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段无洛找的借口。

但正好此刻他也不耐烦应付王承宇,便没追究他擅自过来找自己的举动。

“我也正要回去了,走吧。”

王承宇探究地看了看那突然出现的红衣男人,他一来便占据在了萧云离身侧,令他有点不爽。

本来他好好地跟萧云离攀谈,却忽然冒出一个人打断,自然是不悦。至于刚才那个寒噤,王承宇认为是自己眼花看错了。

“阿离,这位公子是谁?年纪看起来比你还大好几岁,怎么叫你师父呢?”王承宇说着瞥了眼段无洛,语气含了些讥讽,“我们王家跟萧家是世交,同阿离本来就亲,怎么算是攀亲?你不懂其中缘由,就少在这乱说。还有,你是怎么进王府来的?”

这家伙居然敢骂他什么东西,要不是为了顾及自己在萧云离面前的形象,他王承宇才不会这么客气。

段无洛闻言,眸底闪过一抹冷色。

他心里一直在意自己如今比师父大了近十岁,师父现在才十八,而他已快二十八岁,王承宇前半句话极其精准地踩中了他的雷区。

“他是我徒弟,自然要叫我师父,与年龄有何关系。至于王公子说与我亲,此话却是不妥,我父亲与你父亲是朋友,不代表我们两也是朋友。我爹娘只生了我一个儿子,以后王公子还是叫我萧云离罢。”

慕风衍言罢,抬手拍了拍段无洛,故作责备:“你也是的,在外面等我不就好了。王府门槛高,你随便进来也不怕绊了脚。”

王承宇被堵得哑口无言,脸色阵红阵白。

段无洛勾唇笑了笑,神色无辜又温软地解释:“师父,我同王家的门侍说了来接你,他们就让我进来了啊。可是这个人,却冤枉我擅自闯入。”

王承宇:“…”

第134章师父,你会嫌弃我老吗

傍晚时分,霞落漫天。

街上行人寥落,步履匆匆。

两人从王家出来,踏着夕阳缓步慢行,长长的影子斜斜印在街道上。

晚风迎面吹拂,白日酷暑逐渐消退,望着天边橘红的晚霞,慕风衍的心情宁静而舒畅。

段无洛的长发被风吹到慕风衍跟前,他轻轻抬手握住。

发梢微微泛白,想是之前染发的药剂快要失效了。

算算时间,距离上次给他将白发染黑时,已过了近月余。

“小洛儿,今晚我帮你配好药,把你这头发染一染。”

段无洛脚步一顿,本就心绪沉郁的他听见这话,心间顿时蔓延出一阵苦涩的自卑来。

“师父…”段无洛下意识握住了他的手,声音低哑地问,“你会嫌弃我老吗?”

慕风衍:“??”

抬眸一看,见他神色黯然紧张,慕风衍心中一阵无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