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第2页)

他一边说,一边从破布包里掏出几枚皱巴巴的铜钱,递到王元宝面前,“小老儿只有这些了,您行行好,放过小老儿吧……”

“就这点破钱?”王元宝一把挥开老翁的手,铜钱掉在地上,滚得满地都是。

他冷笑一声,一脚踩在蒲扇上,蒲扇瞬间被踩得变形,“拿你这破扇子抵债,爷还嫌磕碜!今天要是不给爷一个说法,你就别想走!”

周围的路人围了一圈,指指点点,却没人敢上前劝阻——王家是扬州的大盐商,势力庞大,没人愿意为了一个陌生的老翁得罪王家。

苏墨卿站在门内,下意识地握紧了衣袖,指甲几乎嵌进肉里。

她心生不忍,想上前劝阻,却又想起自己的处境——连父亲的医药费都凑不齐,又怎能与王家抗衡?她只能咬着唇,看着眼前的一幕,眼底满是焦急与无奈。

就在这时,一道清朗温和的声音自身后响起,像一阵春风,吹散了空气中的戾气:“几位,何事动怒?”

众人回头,只见一位衣着华贵、气度不凡的年轻“公子”带着一个精干老仆缓步而来。

“公子”头戴玄色锦缎瓜皮帽,帽正上的羊脂白玉在天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身上穿着石青色暗纹宁绸长袍,外罩宝蓝色倭缎马褂,腰间系着明黄色丝绦,挂着一块翡翠玉佩,脚下的黑缎粉底靴擦得锃亮,每一步都走得沉稳从容。他脑后半条乌黑油亮的长辫垂在背后,随着步伐轻轻晃动,面容俊逸,嘴角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目光扫过那几名纨绔,虽未厉色,却自有一股不容小觑的威仪,让周围的喧嚣瞬间安静了几分。

那几名纨绔显然认得来人,为首的王元宝脸上的嚣张顿时收敛了不少,他讪讪地收起脚,拱手道:“原来是沈少爷。没什么大事,就是这老儿不长眼,走路冲撞了我,还弄脏了我的袍子……”

被称作“沈少爷”的沈如澜,正是刚从盐仓归来的沈如澜。

她原本是要去盐运司赵大人府上赴约,路过中大街时,听到这边的喧哗,便过来看看。

她的目光落在那吓得魂不附体的老翁身上,又瞥了一眼地上被踩坏的蒲扇和散落的铜钱,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却依旧语气平淡地说道:“原是小事。这位老伯年纪大了,腿脚不便,想必也不是有意冲撞诸位。”

她顿了顿,目光转向王元宝,“王兄的衣裳若是损了,记在沈某账上,你去‘云锦坊’裁新的便是——‘云锦坊’最新到了一批蜀锦,花色极好,王兄想必会喜欢。何必为难一个老人家,失了身份?”

她的话说得极有分寸,既给足了王元宝面子,又点明了“为难老人失身份”,让王元宝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王元宝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知道沈如澜的厉害——沈家不仅是扬州的大盐商,还与京城里的官员有往来,势力比王家还要大。

他不敢得罪沈如澜,只能顺着台阶下,干笑道:“沈少爷说得是,是小弟一时冲动了。既然沈少爷开口了,那这事就算了。”他又对着老翁挥了挥手,“还不快滚!”

老翁连忙磕头道谢,起身就要去捡地上的铜钱。

沈如澜示意身后的老仆沈福取了些散碎银子递给老翁,沈福是沈家的老人,做事极为稳妥,他从袖中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倒出几两银子,递到老翁面前,轻声道:“老伯,受惊了,这些银子您拿去压压惊,再买些新的蒲扇。”

老翁看着手中的银子,又惊又喜,连忙对着沈如澜磕头:“多谢公子,多谢公子!公子真是活菩萨啊!”他千恩万谢地收好银子,捡起地上的破布包,快步离开了。

围观的路人也纷纷散去,嘴里还念叨着“沈少爷真是心善”“王家公子也太过分了”。

王元宝等人见状,也不敢多留,又奉承了沈如澜几句,便悻悻地走了。

沈如澜这才似不经意般,将目光转向一直静立在“墨香斋”门口的苏墨卿。

方才一下轿,她便注意到了这个女子——并非因她容貌出众,而是那份于喧嚣市集中格格不入的沉静与疏离,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在烟雨中静静绽放,莫名吸引了她的视线。

女子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淡青布裙,手中握着一卷画轴,鸦青色的长发用一根素银簪子挽着,未施粉黛的脸庞清丽绝尘,眉眼间带着几分淡淡的忧愁,却依旧难掩那份清雅高洁之气,像极了方才在盐仓旁见过的一株幽兰,在贫瘠的土地上,兀自生长,自有风骨。

四目相对。

苏墨卿微微一怔。

这位“沈少爷”的目光清明锐利,却又不像寻常富家子弟那般带着轻浮或审视,反而有种……难以言喻的透彻,仿佛能看穿人心底的想法。她从未与这般权贵子弟打过交道,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只能下意识地垂下眼帘,敛衽一礼,声音清泠如玉石相击:“多谢公子,替那老翁解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