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4章(第1页)

宾客渐渐都散了,赵央华也准备今晚在这里歇一晚,明天再回去。

岑中誉瞄着那边,问身边助理:“人带来了没有?”

“带来了。”

不多时,赵央华被叫了出去。

等她再回来,她失魂落魄地,看着院子里的王野捉了一只萤火虫,逗佣人怀里的乐乐玩,她没忍住。抖着身子落泪了。

“华姐……你怎么了……”

王野把乐乐抱在怀里,朝赵央华过去,让佣人都先退下。

赵央华接过乐乐,看着怀里不自在不想她抱的乐乐,眼泪哗的往乐乐小脸上一掉。

乐乐不高兴了,伸长手,扭着身子,要王野抱。

王野竭力忍着,没去接:“华姐,你到底怎么了?”

“刚刚廖泽来找我了。”说完这句,赵央华没声了。

王野听明白了。廖泽,是孩子的亲爸。

赵央华把眼泪擦了擦:“小野,过阵子,我们分了吧。乐乐,我就先带回去了。”

一转头,赵央华抱着乐乐走了。

王野在地上愣了数秒,人是懵的,懵的他头痛。

分他可以,离婚也行。但是乐乐,他儿子,不能,不能分。

“华姐,华姐。”

王野一路追上去了,从这院追到那院去:“赵央华,你给我站住。”

孩子在赵央华怀里哭的哇哇叫,撕心裂肺。

王野心都要碎了,走过去,一把抢走乐乐,抱在怀里,用自己的泪面贴着乐乐。

乐乐哭,他也哭。抱着又亲又贴,背也转了过去。

乐乐不哭了,他已经有点通人性了,拿小手摸爸爸的脸,自己一抽一抽的,给王野擦眼睛。

赵央华被管家婆扶着,让阿姨先下去,也转到王野这边来。

她一过来,王野就又转过了面,不看她,拿背对着她。

连续好几下,赵央华这时候已经恢复了心情,她倒是没哭了,可眼睛也是红红的,把王野肩膀按着,到底还是让他转过了面来。

“小野,你对我已经够好了,我不能老这么牵连你。”

“什么叫牵连,我乐意,这是我儿子,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王野抱着乐乐,握住赵央华的手,这时候很像个有担当的男人,“我说过了,打我决定要娶你的那天,我就对你娘俩负责到底。”

赵央华情绪复杂,她脑海中涌现出太多王野好的画面。

王野不能再想,一想到乐乐要和他掰了,叫别人爸,他心都要碎了,开始走情感路线了,也是情真意切:“央华,你知道的,我打小就没什么亲缘,爹不疼,妈不爱的。王仙也老瞧不上我的,许是老天知道我苦,把乐乐派来陪我了。央华,你要执意跟我离可以,但乐乐,我想留着。”

这不是傻话嘛。

哪有孩子不跟着亲妈的。

赵央华撇开他的手:“小野,别傻……”

王野抱紧乐乐,再度转过身,这回,没憋住了,大声哭了出来,哭得肩膀都在发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