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4章(第1页)

像是被恶心的蛆虫钻入骨血,明?明?是盛夏艳阳天,人却通体生寒。

“你是南域的……娜姬?”

那人眉目间扫着一抹阴郁,懒懒地倚在步辇上,抬手指向出连昭,语調輕慢:

“两个選择。将这?女子献于?朕,朕留你们性命,或者……”

他輕挥袍袖,收了手,意味不明?地嗤笑一声,轻飘飘地说:

“就,化作养料,用血肉滋养你们心爱的家乡罢。”

出连昭记忆里的那张脸,今与昏暗烛火下的人重叠,处处不似,却又处处相似。

出连昭缓缓握紧了手里的刀。

父亲不忍她受辱,于?是放下身为南域首领的骄傲与尊严,跪地求情,却在膝行上前时被锦衣卫统领一刀穿心,理由是靠近君上,意图不轨。

出连昭仍然记得自己那日的哭喊有?多?凄厉,像是要活活碎了心肠,最后,她抱着父亲逐渐冰冷的尸身,呛咳出一口血。

血落在父亲身上,与父亲心口血渍融为一体。

中原人说,一炷香杀一人,直到这?群南域人死干净。或者,直到她低头?、心甘情願做小伏低服侍君上为止。

要么屈辱地生,要么悲壮地死。

出连昭是南域的娜姬,是张揚绽放的焰兰花,是草原上自由奔腾的烈马。

父亲说,只有?最好的儿郎才配得上阿昭,如果没有?,那阿昭就做一只自由的鹰,跟随自己的心意,飞去?天涯海角。

母亲却说,不願她離得太远,就飞在头?顶这?片天空,抬头就看得到也好。因为母亲舍不得她成婚,更舍不得她离开自己的怀抱。

可是最后,阿昭却被困在了这世间最不自由的地方。

可是最后,母亲先離开了阿昭,放开了阿昭的手,头?也不回地去了离阿昭最远的地方。

焰兰花落了,天地间最艳丽的花失了色彩。

烈马被套上了缰绳,再不能?肆意奔跑。

南域最骄傲的娜姬跪伏在地上,为了仅剩的族人,卑微至极地向夺走他一切的人叩首求饶。

此后,再没有?人唤她“娜姬”了。

她是昭美人,成日被繁琐的钗环华服困着,在冰冷的宫墙中,活得像一具不会腐败的尸体。

“……少在这?虚张声势!”

出连昭原本不想流淚,毕竟眼泪总会显出人几分软弱。

但不知怎的,清晰的视线变得模糊,最后化成温热的液体滚出了眼眶。

她等这?一天等了太久。

她从?住进?紫禁城的第一天就在想,她不愿被仇敌所辱,她要自戕。或者直接宰了那个劳什子皇帝,自己能?跑就跑,跑不掉的话,死了也值。

她做梦都想像现在这?样?,把?那个高?高?在上的帝王从?步辇上拉下,把?他的生死握在自己手里,就像那段黑暗的时日,他将她亲族的命如草芥般揚去?那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