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58章 思沅之火葬场一(第3页)

“我只是想帮忙……”陆薇薇喃喃自语,关掉了手机。

与此同时,青海的小旅馆里,陆明轩正在给陆思沅换药。

她的情况比想象中恶化得更快。肝转移导致腹水,腹部明显隆起,与瘦削的四肢形成诡异对比。疼痛作越来越频繁,普通的止疼药已经无效,陆明轩不得不使用强效阿片类药物。

“疼吗?”他小心翼翼地将止痛贴贴在陆思沅上腹部。

陆思沅摇摇头,但苍白的脸色和紧咬的下唇出卖了她。陆明轩加快动作,然后扶她躺好,盖好毛毯。

“今天感觉怎么样?”他问,尽量让声音听起来轻松。

“还好。”陆思沅轻声说,“哥哥,我想吃冰淇淋。”

陆明轩愣了愣:“现在?可是你的胃……”

“就一口。”陆思沅看着他,眼神里有孩子气的恳求,“养母说,人死前要吃点甜的东西,这样黄泉路上不会太苦。”

“不许说‘死’字!”陆明轩的声音陡然提高,又立刻压低,“对不起……我去买。”

他穿上外套出门。小镇很小,只有一家小卖部,冰箱里只有最便宜的冰淇淋。他买了三支不同口味的,用保温袋装好,匆匆赶回旅馆。

陆思沅靠坐在床头,看到他回来,眼睛亮了一下。陆明轩拆开一支香草味的,用小勺子舀了一小口,递到她嘴边。

陆思沅慢慢含住,闭上眼睛,细细品味。许久,她才睁开眼,笑了:“甜。”

“再吃一口?”

“不要了,够了。”她摇摇头,“哥哥,你也吃。”

陆明轩愣了愣,自己也挖了一勺放进嘴里。廉价的香精味,太甜,但在高原清冷的空气里,这份甜显得格外珍贵。

“哥哥。”陆思沅突然说,“你记得我小时候吗?”

陆明轩手一僵:“什么?”

“我是说,在你想象中,我小时候应该是什么样子?”陆思沅看着他,“你想过吗?在知道有我这个妹妹存在的时候,你想过我在过什么样的生活吗?”

陆明轩诚实地说:“想过。我以为……你在一个普通家庭,父母虽然不富裕,但很爱你。”

陆思沅笑了,笑容里有说不出的苦涩:“养父母确实很爱我。他们没孩子,把我当亲生女儿。养父是建筑工人,养母在纺织厂,家里很穷,但我没挨过饿,没受过冻。他们尽最大努力给了我他们能给的一切。”

她顿了顿,继续说:“十五岁那年,养父从脚手架上摔下来,瘫痪了。养母白天在厂里上班,晚上接手工活,还要照顾养父和我。我辍学去打工,在餐馆洗盘子,在市理货,什么都干。十九岁那年,养母查出乳腺癌,没钱治,拖了两年,走了。养父在她走后三个月,也走了。”

陆明轩听得心脏抽痛。这些,陆思沅从未提过。她回到陆家时,只说“养父母去世了”,轻描淡写。

“他们走的时候,拉着我的手说,对不起,没能给我好生活。”陆思沅的眼泪滑下来,“我说,是我对不起你们,没能赚钱给你们治病。养母说,傻丫头,有你做女儿,是我们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她深吸一口气:“然后你们就找到了我。亲子鉴定,血缘关系。我以为是老天终于怜悯我,给了我新的家人。可是……”

可是什么,她没说,但陆明轩明白。

“对不起。”他只能重复这三个苍白无力的字。

“不要再说对不起了。”陆思沅擦掉眼泪,“哥哥,给我讲讲你小时候吧。你和薇薇,是怎么长大的?”

陆明轩沉默了一会儿,开始讲述。讲陆薇薇小时候体弱多病,他背着她去医院;讲父母工作忙,他给薇薇辅导功课;讲薇薇第一次画展,全家人都去捧场;讲薇薇考上中央美院,父亲高兴得开了珍藏多年的红酒。

他讲着讲着,突然意识到,这些温馨的回忆里,没有陆思沅的位置。如果她没有被拐卖,这些故事的主角应该是她。

“原来是这样。”陆思沅听完,轻声说,“真好。”

“思沅,如果你没有被……”

“没有如果。”陆思沅打断他,“哥哥,命运就是这样。我怨过,恨过,但现在不怨了。养父母给了我全部的爱,你们……给了我血缘。虽然这份血缘很疼,但至少,在我死前,有你这个哥哥陪着。”

陆明轩握住她的手:“我会一直陪着你。”

陆思沅看着他,眼神复杂:“哥哥,你说谎的时候,睫毛会抖。”

陆明轩心里一紧。

喜欢蚀骨锥心穿肠请大家收藏:dududu蚀骨锥心穿肠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