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5章 回家过年(第1页)

要走了,胖丫决定再去给军营送一批物资。

还是大晚上狗狗祟祟的在离军营好几里的地方把棉衣,棉被,棉鞋,肉,粮食,柴火,稻草等等拿了出来。

堆成了一座小山。

箭矢射入军营门口的空地上,守在门口的小士兵一眼就瞧出来和上次一样。

是土地公给他们送物资来了。

捡起地上的箭头和纸条一看,果然,上面又是只写了一个地址。

层层上报,很快军营将领就拿到了纸条。

土地公感谢众将士保家卫国,守护一方安宁,赠与全体将士一批物资,地址,切莫外传。

和半个月前收到的一模一样。

大将军连夜带人按照地址找过去,果然又是成堆的好东西。

军营很快把物资全分掉了,大家吃着热气腾腾的带油水的菜,穿着暖和的棉衣,一个个脸上乐呵呵的。

又当了一次土地公的胖丫已经在空间呼呼大睡了。

城门楼子上还挂着残雪,晨光刚漫过城墙不久。

东方既白牵着马缰绳,藏蓝色锦袍衬得他身姿挺拔,外面罩的白色狐裘披风边缘镶着圈雪白的毛,风一吹,毛穗轻轻晃动,倒比城楼上的积雪还显温润。

胖丫挨着他站着,一身玄色锦袍利落得很,领口袖口绣着暗纹,外面那件正红的披风尤其惹眼,像团烧得旺的炭火,往马旁站定,连空气都仿佛暖了几分。

“六哥,你回去吧,县衙还等着你理事呢。”

夜少泰看着眼前这对璧人,一个沉静如玉石,一个鲜活似火焰,心里既有不舍,又生出几分熨帖。

他拍了拍东方既白的肩膀:“我妹妹就交给你了,可得保护好他。路上慢些,莫要赶得太急让她受罪。”

“夜大人放心。”东方既白颔,目光转向胖丫时,添了几分柔和,“上马吧,我扶你。”

胖丫利落地上了马,玄色锦袍的下摆扫过马腹,红色披风在身后扬起个漂亮的弧度。

她低头看东方既白牵着两匹马的缰绳,藏蓝色的袍角与白色披风的毛穗偶尔相碰,竟有种说不出的协调。

“那我们走啦!”胖丫扬声喊,手里的马鞭轻轻一扬,马儿打了个响鼻,迈开步子。

东方既白翻身上马,与她并辔而行,白色披风与红色披风在晨光中轻轻拂动,像两抹流动的光。

夜少泰站在城门下,看着他们的身影渐渐远去,直到看不见小黑点了,才转身往回走。

与妹妹待这么长一段时间,已是难得的福气。

旷野上的风卷着残雪,猎猎地刮过耳畔。

胖丫勒住马,看着前方平坦的官道,忽然来了兴致,用马鞭指着远处的城镇:“东方公子,咱俩赛马吧!谁先到那个地方,谁就算赢!”

东方既白看她眼里闪着跃跃欲试的光,嘴角勾起一抹浅笑:“你确定?我的马可比你的马脚力好。”

“那可不一定!”胖丫挺了挺胸,玄色锦袍下的身子坐得笔直,红色披风在身后扬起,“我这马也不差”。

她说着拍了拍马脖子,“是不是啊,小黑黑?”

那匹马似懂非懂,打了个响鼻,前蹄刨了刨地。

东方既白也不谦让,抬手理了理白色狐裘的领口:“好,那就试试。”

“一、二、三——”,胖丫话音未落,脚跟轻轻一磕马腹,小黑黑立刻撒开蹄子冲了出去。

她伏在马背上,红色披风像团火焰,在风雪里拉出长长的影子。

东方既白也催动了马匹,白色的身影紧随其后。他的马确实神骏,不多时就追近了些,两匹马的蹄声在空旷的原野上交织,像急促的鼓点。

“你耍赖!跑这么快!”胖丫回头喊,风灌得她声音有些飘,脸上却笑开了花。

东方既白嘴角勾起,没说话,只稍稍收了收缰绳,与她并驾齐驱。

胖丫见状,也加了把劲,小黑马似乎也懂了主人的心思,跑得更快了,鬃毛飞扬,溅起的灰尘沾在玄色的袍角上。

离城镇越来越近,两匹马几乎并头冲向终点。

就在快到时,东方既白忽然勒了勒马,故意慢了半步。

胖丫的小黑马先一步冲到终点,她翻身下马,叉着腰笑:“我赢啦!”

东方既白也下了马,拍了拍身上的雪,眼里带着纵容的笑意:“是,你赢了,那想要什么奖励”?

“算你识相!我还没想好,你先欠着”,胖丫得意地扬了扬下巴,忽然想起什么,从披风里摸出块麦芽糖,“给,鼓励一下你!”

东方既白接过糖块,入手微凉,却甜得纯粹。

他看着胖丫红扑扑的脸蛋,被风吹乱的丝沾在额角,像只刚闹腾完的小兽,心里觉得,这赶路的无聊,都被这场赛马搅得鲜活起来。

喜欢福运小奶包我靠金手指风生水起请大家收藏:dududu福运小奶包我靠金手指风生水起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