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第1页)

谈则索性把一直举着的手放了下来,无声地看着梁叙白。

梁叙白笑吟吟的和他对视两秒,还是绕到了他身后,抬手替他摘掉那里剩余的枯草。

确认头发上再没有后,谈则头也不回地走掉,他一把跨上外面那辆停着的自行车,跟逃荒似的加速蹬着车跑了。

谈则坐在学校活动新搭的表演舞台上,撕开根老冰棍儿的包装袋,把冰棍往嘴里一杵,用胳膊肘搡了搡旁边被他临时拉来做苦力的雷苗苗,发神经似的开口。

“苗儿,你摸下我的腰。”

雷苗苗一脸见鬼似的看了他一眼,把手里的冰棍塞进嘴里,膝盖着地转了个大圈,屁股在谈则正后面落定,伸出两只手托海碗似的撂在了谈则腰上。

“小肚小肚……你咋没有呢?”

谈则无语地笑,“……你有病吧?”

“干嘛啊。”雷苗苗又一翻身回来,把冰棍拿出来,不满地白了他一眼。

谈则啧了一声,抬手往雷苗苗腰上摸去,手刚摸到他肋下,雷苗苗当即嘿嘿嘿笑个不停,残余的冰棍没拿住摔在地上化了一滩水。

雷苗苗缓过来,怒不可遏地上手去拔谈则嘴边的冰棍棒,谈则干脆咬断了冰棍,断尾求生的把那剩下的一小节给他了。

谈则嘴里含了一大块冰棒,冻得牙冷,紧急抬手捂住脸形象管理,又抬手示意雷苗苗先消停下。

雷苗苗不听,狞笑了两下:“你自找的!”

谈则利落地从舞台上翻下来,对着雷苗苗竖了个中指,扭头把嘴里这块处境尴尬的冰棍给吐了。

事实上谈则确实没有突然长出痒痒肉,怎么梁叙白一摸他,他有种尾巴都要竖起来了的奇怪的感觉?

莫名其妙。

雷苗苗收拾收拾从舞台那边追过来,他拍了拍手,凑到谈则身边询问:“谈则,你今年生日打算怎么过啊?”

“要不要我给你搓个场子出来。”雷苗苗抖抖眉毛,财大气粗的表示,“绝对很有面儿。”

谈则当场戳破他吹的牛皮:“你能请我吃顿鸡公煲就不错了。”

“你怎么知道我要请你吃鸡公煲?”雷苗苗讶异的不行,下巴掉老远。

谈则:“你请我不是吃鸡公煲就是黄焖鸡就是肯德基,很难猜吗?”

雷苗苗不服:“那也有可能是火锅鸡啊!”

“你就和鸡过不去了是吧?”谈则一言难尽地看着他,他生日是月底,雷苗苗的口袋还剩几个子儿他也猜得到,贴心地给他降了降餐标。

“请我吃顿麻辣烫得了,和平常一样,没什么好过的。”

谈则扔下这句话,拍拍雷苗苗的肩膀,一脸无所谓地走去人群里看他们彩排。

雷苗苗在原地叹了口长气。

谈则昨天停播了一天,今天更是从早忙到晚,一直没有空看手机。晚上回到海湾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账号消息爆炸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