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章(第2页)

陈之倦懒得搭理他:“玩你游戏去。”

沈商年坐在椅子上,挣扎几秒,木着一张脸:“给我找一个口罩。”

陈之倦从白大褂兜里摸出一个折叠一次的口罩。

沈商年:“……你用过了?”

“没有。”陈之倦又掏出来一个,“这个才是我用过的。”

沈商年戴上口罩。

一回头,孙鹤炀还站在门口,满脸挣扎:“我可以不进来吗?”

“可以啊。”沈商年一副很好商量的语气,“下次去相亲,别找我救你。”

孙鹤炀视死如归坐了下来。

兜里手机响了一声,陈之倦拿出来看了一眼:“你先打着,我有个联合会诊要去看看。”

成熟了点

沈商年盯着他看了一眼。

陈之倦平日里穿衣风格非常简单,颜色一般都是黑白灰,偶尔会多些蓝色或者绿色,夏天的时候都是t恤加牛仔裤短裤,天气转凉了就是卫衣帽衫运动裤,冬天会多套一个羽绒服。

陈之倦衣服多数都是冷色调,他待人处事也是温和中透着疏冷,单眼皮更显得有距离感。

他长相是真的没话说,又白又精致,骨相皮相都堪称绝色,上学那会儿喜欢他这张脸的女生能围满整个操场。

却没有一个人敢跑到他面前告白。

因为他身上带着很重的距离感,如同大雪过后的冰原,让你心旷神怡的同时又不敢走进去。

但是沈商年可以。

他可以肆无忌惮地搭在陈之倦的肩膀上,勾着他的脖子,吊儿郎当地喝同一杯水。

沈商年平日里不爱学习,每次逃课都跑去打篮球。

打完球后,他热得不行,浑身都冒着汗的时候,都敢故意蹭在陈之倦身上。

他们之间,是从小到大一起长大这么多年来时间所带来的亲密。

几乎占据了彼此生命一半的重量。

很多时候,个人的界限都是模糊的。

以前上大学那会儿,夸张点说,沈商年知道陈之倦的手机锁屏密码和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密码。

陈之倦平时上课比较忙,有一次饭都没吃完,临时通知有考核。

沈商年也不嫌弃,把他剩的饭吃了。

所有好兄弟间能做的事情,在他们俩人之间都能发生。

沈商年几乎想象不出来,他们俩还能怎么变得更加亲近。

然而大学毕业后,陈之倦出国留学去了,一读就是三年。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他们俩之间那种谁也插不进去一条缝的亲密,终究是没了。

时间缓缓的,慢慢的,轻而易举地隔开他们两个。

甚至沈商年看着陈之倦一身干净的白大褂时,都有些恍惚。

他两个月前刚入职,白大褂还是崭新的样子,上方的口袋里插着几根笔,外面缀着胸牌。

陈之倦头发不算很长,很黑很亮,有点像当下正火的微分碎盖,稍显凌乱地搭在眉间。

下颌线非常漂亮,鼻梁挺拔。

比十几岁的时候,少了几分青涩,多了成熟和游刃有余。

远远看过去,已经是一名很正经很专业的陈医生了。

沈商年坐在圆凳上,踩着横杆,眨了一下眼睛。

他好像已经感受到陈之倦身上那种疏离感了。

是他以前感受不到的感觉。

陈之倦察觉到他不对劲,停下脚步,问:“怎么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