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6章(第1页)

她其实能懂她妈现在的心情。

她在那个家生活了这么多年,现在要离开肯定也有几分舍不得。

但最让赵丽秀难过的点主要还是为自己感到不值得。

毕竟她付出了这么多,李家那边对她却只有算计。

赵丽秀擦了擦湿润的眼眶,笑容灿烂,语气铿锵有力:“你说的对,人要朝前看。”

叶锦梨弯了弯唇将头靠在她的肩上,语气轻快:“这才像我认识的那个赵同志嘛!”

很快车便开到了驻地家属院。

顾云泽先下了车给媳妇和丈母娘拉开车门,随即又拿上赵丽秀的行李准备和她们一起上楼。

叶锦梨看向他:“你先去把车还了吧,这一上一下多费时间啊,这些东西我拿上去就行了。”

赵丽秀带的东西不多,拎起来也不重,完全不需要顾云泽再上去一趟。

顾云泽选择了听媳妇的话:“那我先去还车了。”

叶锦梨点头应了声。

赵丽秀站在原地朝四周看了看:“你和云泽住哪一栋楼啊?”

叶锦梨抬手一指:“就前面那一栋。”

赵丽秀:“四楼是吧。”她闺女之前跟她提过新房,所以她也还记得。

叶锦梨轻轻一笑,随即打趣道:“是啊,不过四楼您爬的动吗?”

赵丽秀哼了声:“你妈我又不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太当然能爬了,你把东西给我吧,妈的身体素质可比你好多了。”说着,赵丽秀从叶锦梨手中接过东西就往前走。

叶锦梨看着她的背影嘴角扬起,过了几秒又小跑着跟了上去:“妈,你别走那么快啊。”

到了四楼,叶锦梨看向赵丽秀得意道:“你走那么快还不是得等我来开门。”

赵丽秀白了闺女一眼:“你快别说话了,我都担心你喘不上来气。”

叶锦梨深呼吸了几口气:“……”好气哦!但她又没有任何来反驳她妈的理由,为什么赵同志四十多岁了体力比她还好。

进屋后,叶锦梨像一只忙碌的小蜜蜂,先是从鞋架上给赵丽秀拿了一双拖鞋给她穿,接着又去厨房给倒了一杯果茶递到她的手上。

她招呼说:“妈您在这儿先坐会儿。”

随即叶锦梨把赵丽秀拿过来的行李拿到了客卧,客卧还没铺床,只在床板上垫了一层棉被。

叶锦梨从柜子里拿出已经洗好的床单铺在床上,再给枕芯套上鸳鸯花色的粉色枕套,夏天天气热,棉被都不用套,盖着薄薄的被套刚刚好。

将床铺好后,叶锦梨转过身看着站在侧卧门口的赵丽秀说:“妈做饭需要的时间太长了些,我一会儿给你煮碗面怎么样?”

她中午的饭还是十二点吃的,现在都七点多了,肚子都快饿扁了。

她妈这会儿应该也很饿了。

正好家里还有鸡蛋,青菜和香菇,做三份鸡蛋面也不错,还可以往里面加点虾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