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章 轮回天生之术(第1页)

“如果我们未来真的有一天能够掌握复活能力,我想把这种能力称之为轮回天生之术,小三,你觉得怎么样?”尘锋一脸兴奋地说着自己的畅想。

唐三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有些没明白为什么尘锋在事情都还没个谱的时候,就连名字都给想好了。

但他还是点了点头,“没问题。”

左右不过是一个名字而已。

“话说回来,你的武魂打算怎么发展?”唐三好奇问道。

他自己的道路清晰了,顿时就关心起了好友的问题。

“剑武魂嘛,还能怎么发展,就在强攻的路上一路狂奔呗。”尘锋刚才有多么激昂,现在就有多么垂头丧气。

说起这个他就提不起劲,作为一个生物学者,他对自己的这个剑武魂实在是百般嫌弃。

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毫无生命美感的无机物垃圾”。

不如生物类武魂一根。

但尘锋又能怎么办呢?当然是原谅它啊。

……

在开学前的这段时间里,尘锋从诺丁城武魂殿借来了关于魂兽的资料,开始研究自己这个“无机物垃圾”武魂该怎么搞。

他的太极八卦剑如今能用的只有乾坎艮三卦,如果用属性来论的话,那就是金水土这三种属性。

尘锋当然不可能给自己的剑加什么花里胡哨的攻击魂技,在他看来,所有的攻击魂技都只是能量的不同运用方式,根本不值得消耗一个魂环之位。

真正值得附加到武魂上的,应该是符合魂师定位的状态魂技,以及带来特殊能力的功能魂技。

根据这种思想,尘锋渐渐确认了自己需要什么样的魂技。

……

诺丁城初级魂师学院入学的日子很快到来。

这天一大早,尘锋便和唐三一起在老杰克的带领下,向着诺丁城出发了。

来到诺丁城初级魂师学院,尘锋远远的就看到一个青年正在学院门口看门。

他顿时精神一振,心说喜闻乐见的装逼打脸这就要来了吗?

尘锋昂首挺胸,迫不及待的向着诺丁学院门口走去。

来到门口,青年走过来将他们拦住。

“你们是干什么的?”

老杰克连忙开口,“小兄弟,我们是从圣魂村来的,这两个孩子是我们村子今年送来的学生您看我们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圣魂村?”青年原本有些倨傲的脸色变了变,“有证明吗?”

“有,有,这是武魂殿的魂师大人发的证明。”老杰克连忙将证明拿出来递了过去。

“居然还真是……行了,你们进去吧。”青年让开道路后说道。

尘锋顿时愣在了那里。

不是,这节奏是不是有哪里不太对?

你难道不是应该一脸不屑地嘲讽我们,然后我就可以顺势一脸愤怒地喊出“这个学院不上也罢!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了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