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5章(第1页)

段鸣霄脸色臭臭的。

【切,还帮他说话呢,这个笨蛋。】

【被本少爷骂的能是什么好人,骂本少爷的更不是东西。】

【还讲道理,老子就是想骂他陆听澜,臭不要脸,本少爷的拳头自然会教他做事。】

紧接着,段鸣霄毫不留情地抽走丛春手里的门票。

骨节分明的手指夹着门票,在丛春面前晃了晃。

“这门票本少爷替你保管了。”

片刻后,段鸣霄走出房间,看了眼跟在身边的萌萌,朝着傻狗招了招手。

“萌萌,过来。”

说着段鸣霄干脆利落地将门票撕成渣渣丢到后院。

让萌萌往上撒泡尿。

【死变态,本少爷的人也想泡,滚一边去。】

哥哥,网恋不

大少爷今天没在家,丛春一大早就拿出画本在后院画画花草。

萌萌最近很黏丛春,于是今早它一看见丛春的背影,就屁颠屁颠摇着尾巴跟着人到后院。

或许是因为丛春前段时间见它“可怜”,于心不忍偷偷将自己的鸡腿投喂给它。

萌萌此狗已经彻底叛变了,它不再是段鸣霄的小弟。

它现在是丛春老大的小弟。

另一边的茶室内,主位花纹繁琐的檀木椅上坐着一个两鬓轻微发白的男人,精神气却不错。

正是当代艺术界大师许宾州。

茶室内飘着氤氲的茶香,墙上挂着一幅仙鹤祥瑞。

中庭传来清脆的鸟啼声,回廊曲折宛转,这处中式宅院也算得上是人间仙境。

段鸣霄算是许宾州的学生。

早些年,云岚双的父亲和许宾州两人是圈内挚友,从学生时代起两人便关系深厚。

原本云岚双只是想借着父亲的关系送段鸣霄去许宾州身边修身养性一下,学点艺术增加点内敛沉稳的文化气质。

也不至于从小就跟山窝里的土匪一样,蛮不讲理。

毕竟小时候的段鸣霄就是泼皮猴,三天不管束就上房揭瓦,五天不搭理他就能把学校炸了。

就说许宾州中庭里原本养着一池名贵的锦鲤,都不知道被段大少爷拿窜天猴炸了几回。

奇怪的是段鸣霄画得挺丑,像鬼画符,大少爷字却写得不错。

笔锋徐疾,力透纸背,看得出来下了一定功夫。

许宾州也没指望这小子能有什么大造诣,只想着段鸣霄能安分一点。

没想到最后字写得不错,却跑去玩车了。

老爷子悠悠地抿了口茶,入齿甘甜,心境平稳了许多,罢了罢了。

许宾州缓缓抬起眼皮,视线落在正在逗鸟的段鸣霄身上,不咸不淡地开腔。

“处对象了。”

大少爷没吭声,只是下意识扬了扬唇角。

前段时间许宾州犯了高血压,刚出院。

老爷子无儿无女的怪可怜,段鸣霄想着刚好有空来看看他

不然到时候老爷子死家里,都没人替他收尸。

不过老爷子,脾气怪得很,不喜欢别人打扰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