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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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她最喜欢跟季茗穗玩的,就是“你多吃一口饭菜,我就脱一件衣服”的游戏。

真的可好玩了。

宋钰根据上辈子的经验,对应漫说道:“相比于找个厨艺好的女朋友,我更想找一个有钱的女朋友。”

“这样我女朋友就可以给我雇很多个顶级厨师,让那些顶级厨师来负责我的一日三餐了。”

她并不是贪图享受,只是把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之类的家务琐事全都交给家政和佣人去做的话,那她和她的女朋友,就有更多的时间去约会、谈恋爱了。

季茗穗闻言,微微勾了一下唇角。

很好。

宋钰不仅没有嫌弃她过于普通的厨艺,还很怀念上辈子那种炊金馔玉的富贵生活。

“你之前的想法不是努力赚钱养老婆吗?”应漫跟宋钰开玩笑,“现在怎么变成吃富婆的软饭了?”

听到应漫的话,宋钰并没有恼羞成怒,或者破防。

虽然她上辈子和季茗穗的相处模式,经常会被别人形容为金丝雀和商业大佬、软饭女和大富婆。

但是她心里清楚,她和季茗穗实际上是真爱。

她不是因为季茗穗有钱有势、总送她限量款包和定制跑车,才和季茗穗在一起的,她是因为季茗穗爱她,才愿意一步一步的降低底线,留在季茗穗身边的。

沈兰西帮保洁阿姨搬完纸壳,一回来就听到了应漫的话。

她反驳道:“吃软饭怎么了?”

“富婆的软饭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吃上的。”

沈兰西这话是说给季茗穗听的,她还指望着季茗穗替她管理家族产业呢。

季茗穗点了一下头,“对。”

“虽然我不是富婆,但是我认为情侣之间,一个有钱有势,心甘情愿养着另一个,只是一种相处模式而已,根本上升不到吃软饭的程度。”

季茗穗这话是说给宋钰听的,她还指望着宋钰这辈子也能像上辈子一样,安心的留在她身边,当一个养尊处优的金丝雀呢。

宋钰一边啃可乐鸡翅,一边认同的点了一下头。

“咱们公司的企业文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扭曲了?”应漫继续开玩笑,“一共5个人,竟然有3个都是软饭爱好者。”

宋钰笑着说道:“我劝你打不过就加入。”

应漫耸肩,“就算我想加入,也得有富婆愿意养着我才行。”

沈兰西点了一下头。

应漫在她“候选人”名单上的评价是×××××××××××××、一眼扫过去根本数不清的×。

所以应漫吃上软饭的可能性还是很低的。

吃完了午餐,宋钰起身想去洗饭盒。

“我洗就行。”应漫对宋钰说道:“你赶紧去催款吧。”

宋钰点了一下头,“好。”

趁季茗穗不注意,宋钰又偷瞄了季茗穗一眼,她这一走,就得明天早上才能再看到季茗穗了。

昨天晚上,一想到季茗穗就燥得不成样子、死活睡不着觉的她,是靠着那件沾染了季茗穗味道的外套,以及酒精,才艰难扛过去的。

可是那件沾染了季茗穗味道的外套,味道已经散的差不多,天天喝酒还对身体不好,那她今天晚上靠什么才能扛过去呢?

愁苦间,宋钰注意到季茗穗的椅子上有个抱枕。

季茗穗经常靠在那个抱枕上,那个抱枕上肯定沾染了很多季茗穗的味道。

而且那个抱枕的形状,很适合用来做一些缓解思念、有助于睡眠的事情。

她要是能趁季茗穗不注意,把那个抱枕偷过来的话……

不行!

绝对不行!

宋钰猛然惊醒,她深吸了一口气,打消了偷抱枕的念头。

偷东西是不对的。

她已经因为季茗穗变态成现在这副狗样子了,绝对不能再继续堕落下去了。

季茗穗满心满眼都是宋钰,她当然察觉到了宋钰在偷瞄她。

当她发现宋钰偷瞄完她,又开始偷瞄她背后靠着的抱枕时,她一下就猜到了宋钰的心思。

季茗穗在心里骂了宋钰一句“狗东西,居然都馋到想要偷东西的程度了”之后,面无表情的站起身,拿起椅子上的抱枕,又从公司的储物柜里拿了一个垃圾袋,然后向公司外走去。

沈兰西问道:“茗穗姐,你干什么去?”

季茗穗晃了晃手上的抱枕,对沈兰西说道:“这个抱枕我用半年了,实在太旧了,我不喜欢了,不想要了,所以拿去丢掉。”

沈兰西没在意,随口应了一声,“哦。”

宋钰闻言,不由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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