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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尘那句“你的眼睛比谁都亮”落进耳朵时,克己正踮着脚把刚记完的牛皮本子往怀里揣,闻言猛地顿住动作。
像颗烧得温烫的火星溅进了棉絮堆,那点暖意顺着耳尖往下爬,瞬间在胸腔里燃成了暖融融的一团。
他慌忙把本子按在胸口,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小爪子死死攥着封面,连带着怀里没完全晾干的纸页都跟着胸腔的起伏微微颤。
——这滋味,比上次偷偷藏在枕头下的蜜饯还甜,比寒冬里鼠婆婆塞给他的麦饼还暖,暖得连尾巴尖都忍不住轻轻晃了晃。
其实从跟着凌尘踏进客栈的第一天起,克己就在偷偷攒着这些“被看见”的瞬间。
刚来时学盘膝吐纳,他总把灵力岔到尾巴上。
毛茸茸的尾巴不受控制地竖起来,像根绷得僵直的小旗杆,连耳朵尖都因为着急而耷拉着。
是凌尘搬了张竹凳坐在他对面,指尖轻轻搭在他的手腕上,掌心的温度透过布料传过来,声音比檐下的春风还软:
“别急,感受气流的方向,就像跟着溪水里的落叶走,别逆着它。”
说着,还伸手帮他把翘起来的尾巴尖按下去,指尖划过绒毛时,克己的耳朵瞬间竖得笔直。
后来学认字更难。
他爪子小,握笔总握不稳,写“土”字时总把中间的横写歪。
要么就写成少了一横的“士”,笔尖好几次戳破纸页,墨汁晕开在纸上,像块难看的黑斑。
他盯着纸页眼圈红,正想把纸揉成团藏起来,凌尘却蹲下来,指尖蘸了点茶水,在石桌上一笔一划地写:
“你看,‘土’字下面这横要稳,像地基;
‘士’字上面横长,差这一横,就像少了块垫脚的石头,站不稳。”
说着,还握着他的爪子,在纸上重新写了一遍,茶水的凉意混着掌心的暖,让克己把“土”字的模样牢牢记在了心里。
再到如今帮着记比赛笔记,他画的藤蔓歪歪扭扭,标注的“弱点”符号只有自己能懂,连他自己都觉得乱糟糟的。
可凌尘接过本子时,总会坐在窗边逐行看,指尖轻轻落在那些笨拙的字迹上,从不说“画得不好”。
反而指着其中一个歪扭的“藤蔓缠绕角度”标注,眼里带着笑:
“这里观察得妙,上次那个选手就是靠这个动作藏了破绽,你比我看得还细。”
那时阳光从窗棂漏进来,落在凌尘的指尖和本子上,克己觉得心里像被晒了太阳,暖得疼。
这些细碎的瞬间,像一颗颗串在棉线上的珍珠,在克己心里沉甸甸的,却又亮闪闪的。
以前在角斗场里,他不过是只供人逗弄的小鼠妖,就算把主子的衣物叠得整整齐齐。
就算也换不来一句正经的夸奖,最多是扔块霉的糕点,还得提防着被踢打。
可在凌尘这里,他记对一个符号,看对一个细节。-
甚至只是把灵力顺顺当当引到指尖,都能被认真地接住,像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所以他拼命地学,拼命地记。
白天看比赛时,别人都凑在台前喊“打得好”。
他却挤在最前排,仰着脖子盯着选手的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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