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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元夕词,也是辛弃疾的自怜词。
就像很多有志抗金之士一样,他也是有心报国国不许,在这样灯火璀璨的热闹场景下,他想到还在北地受苦的百姓和同胞,就越觉得伤心难过。
耀耀煌煌的烛火明光中,他看见的不仅是美人,也是他自己,更是他无法达成的壮志,备受排挤的现状。】
朱棣看着天幕,有些感叹。
辛弃疾确实是一个大才,他可以称得上是文武兼备。上马能杀敌,下马会治理,也就是那几个宋朝的皇帝不知道珍惜,一心龟缩江南。哦,有个宋孝宗也曾锐意收复中原,可惜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若他生在我大明,必能成就一番伟业。”朱棣随口说道,目光还盯着天幕上一直跟着玉不识的话变化的画面。
画面从辛弃疾的少年模样、率人冲入敌营、回归南宋、郁郁难平中变化,最后定格在火树银花、香屑布地的灯市上。水墨渲染,意趣横生,让看的人一目了然。
朱高煦趁机道:“父皇圣明,我大明如今兵强马壮,将士们皆摩拳擦掌,只待父皇一声令下,便可北伐蒙古,还中原一个清平世界!”
朱棣微微摇头,“此时还不是时候,需得做好万全准备,切不可仓促行事。”
朱高炽瞥了自己弟弟一眼,说道:“二弟莫要冲动,父皇自有定夺。何况当下应以休养生息为主,连年征战,百姓已是苦不堪言。”
朱棣当然知道这一点,但他接连的征战,也不是为了自己快活,是为了彻底打服外族,稳定边疆,巩固大明的统治。
不过他也知道这些不能操之过急,打仗,后方物资很重要。
朱棣虽然喜欢二儿子,觉得他很像自己,但还有更多的时候,他会选择采纳太子的意见。
朱棣:“太子所言甚是,朕深知百姓之苦,故更要谨慎行事。眼下当务之急是展国力,整军备战。”
国力不展,也受不住他的造作啊,打仗,打的都是钱啊。
朱高煦心中虽有不甘,但也明白父皇的意思,于是低头不语。
【这样的情况在辛弃疾的生涯中并不少见,曾经那少年时的意气风在遭受时间的摧折以及朝廷的排挤打压后,早已化为郁愤难平的忧闷。
《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就是他怀着深重的忧虑和一腔悲愤写的。
这个时候的辛弃疾,在朝廷的安排下,从武转文,在各地治理荒政。
开禧元年,辛弃疾已经六十六岁了。当时是韩侂胄执政,正积极筹划北伐,闲置已久的辛弃疾于前一年被起用为浙东安抚使,这年春初,又受命担任镇江知府,戍守江防要地京口。这样看,辛弃疾似乎要被重用了,但实际上他们需要的不过是辛弃疾这位主战派元老的号召力。
但辛弃疾不嫌弃啊,只要能够北伐就好了,要是再晚一些,他都不知道能不能看见收复中原的那一天。所以他在收到任命后,便积极准备进攻的工作,希望能够用上。
但在这么多年过来,他也深知朝廷的脾性,抗金北伐不会这么容易的。此时的南宋在经过上一次的失败后,气势不如从前,这样就更应该慎重行事,而不是轻敌冒进。
他的种种意见没有得到重视,一腔热血总有凉下来的那一天,但辛弃疾不愿就这样放弃。
一次他来到京口北固亭,登高望远,怀古忆昔,心潮澎湃,感慨万千。写下了这篇传唱千古的名作。】
天幕上适时放出一人在亭中望远的画面,《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的内容也一字一句的出现在旁边。
在幽远的乐声相伴下,大家似乎看见了曾经那个意气风的凌云少年是如何在多方因素的磋磨下成为这样虽失意但不忘志的暮年之人。
这个时候,离他去世,还剩不到两年。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整词用典颇多,但这些典故却是用得天衣无缝,恰到好处。不过辛弃疾写的义重情深,豪放悲凉,他自己高兴了,但他的对家也高兴了。
不久后,在一些谏官的攻击下,辛弃疾被降为朝散大夫、提举冲佑观,又被差知绍兴府、两浙东路安抚使,但他推辞不就职。后面朝廷多次启任辛弃疾,但碍于身体原因,辛弃疾依旧辞免。
开禧三年秋,朝廷再次起用辛弃疾为枢密都承旨,令他到临安赴任。但诏令到铅山时,辛弃疾已病重卧床不起,只得上奏请辞。同年九月初十,辛弃疾带着忧愤的心情和爱国之心离开人世,享年六十八岁。据说他临终时还大呼“杀贼!杀贼!”】
【宗泽死前高呼“过河!”,辛弃疾临终时也大呼“杀贼!”两人是多么的相似啊,但南宋朝廷终究是辜负了他们,辜负了那些一心想要收复中原,驱除金人的有志之士。
宋朝不缺名将,但他们终究未能收复北地。
辛弃疾在《青玉案·元夕》一词中描绘的美人,始终美目盈盈地望着他,那是他可望不可得的北地故土,是祖父的殷殷希望,是北地宋人渴望回归的魂牵梦萦。】
辛弃疾心情沉郁下来。
辛赞也是长叹一声,为自己孙儿那壮志难酬、郁郁不得志的未来,也为北地宋人那颗渴盼回归却被朝廷无视的真心。
辛赞一手抚着辛弃疾的肩头,压着他和自己看向山下的这片土地。
辛弃疾对自己的未来有些不满,但尚且年少的他还没来得及分辨这份不满是对着谁去的,就听见了自家祖父的话:“孩子,你立志报国,这很好,有志之士,就该担起重任。但你要记住,一旦挑起这个责任,你就不能半途而废,朝廷不支持你,但你不能忘记还在北地受苦的同胞,你也是北地走出去的孩子。”
辛弃疾也跟着看向山下,目光延至北面的方向,这里曾是大宋的土地,如今却被金人占据。
辛赞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孩子,莫要太过忧心,做好自己就好。相信总会有一天,我们能驱逐金兵,收复失地。”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这一天等了太久。
辛弃疾想起自己早已立下的誓言,重重地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坚定。他知道,这条路艰难无比,但他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他不会让祖父失望,也不会让北地的百姓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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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女扮男装的演员。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幻觉日益加重。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阅读预警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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