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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们别走散了,什么速度无所谓,又不是参加比赛。”里昂分了一条毛巾搭到乐乐脖子上,“来吧,我们跑个痛快。”
乐乐很开心地跟了上去,落后半步跟着里昂。木屋外有一段儿斜斜向下又拐来拐去的小道,所以两人都控制着速度没有一路猛冲。这条路连接着东边的好几栋出租木屋,乐乐路过的时候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觉得他们租的那间是最棒的。
“而且那个位置也很安静,对吧?”乐乐还有说话的余力,全身筋骨活动开的感觉非常好,“不过公园里到处都是树,等晚上了,应该哪里都挺安静的。”
“说不定会有露营的人。”里昂在旅游中心看到了露营许可的表格,“那些喜欢点篝火的家伙都闹腾的很。”
“在森林公园里点篝火?”乐乐在均匀吐气之间插进自己的问题,“洛斯缇会抓狂的。”
里昂看过地图,他告诉乐乐,森林公园有一片专门的区域可以露天生火,不过离他们的住处有一段距离。
两人逐渐加快了步伐,也因此不再聊天。乐乐把注意力放在控制呼吸上,也许她还分出了一些注意力观察里昂身上肌肉的运动方式,但那完全是出于对科学的好奇心,属于人之常情。
不接受反驳。
第224章Chapter224农庄“等我……
充分的运动——字面意义上的——再加上未受污染的大自然、远离喧嚣的安宁环境,让乐乐跟里昂度过了相当充实几天。他们爬了山,坐缆车去参观了废弃的煤炭博物馆,还在河边钓了鱼。
钓鱼的时候,他们遇到了镇上的尼尔森大夫。这位老先生是个钓鱼佬,他非常热情地跟两人聊起了钓鱼的事情,捎带着提了提即将到来的驯鹿节。不过乐乐觉得尼尔森大夫一颗心都献给了钓鱼这门艺术,对于驯鹿节什么的其实相当无所谓。
“这个季节最常见的就是黑鲈鱼,要么就是梭子鱼。”尼尔森大夫说起这些可是兴致盎然、头头是道,“但想要钓上一条鳟鱼或者红点鲑鱼,就非得到深水区去不可。”
“我好像还见到过几次鲶鱼。”里昂说,“但从没钓上来过。”
“想钓鲶鱼的话,年轻人,最好是晚上来。”尼尔森大夫说完又有些犹豫,“不过你们是外地人,晚上还是别在森林里乱转了,这里山坡陡峭、水又深,出了事就不好了。”
乐乐和里昂连连点头。
总体来说,在长老森林住的这几天对于两人而言十分轻松愉快。黑暗力量并未显露痕迹,康斯坦丁的调查也还没有任何眉目。
至于那位哈特曼医生,他没再参加电台访谈,不过有一次洛斯缇巡山路过小屋进来喝了杯咖啡,对两人提起了一对儿上了年纪的兄弟从哈特曼医生开办的“艺术家疗养院”逃出来的事情。
“哈德森兄弟,”洛斯缇说起这事儿时面带微笑,“他们不是什么有害的疯子,只是老年痴呆了,经常说些胡话。他们在七十年代买下了那座农庄,在那之前,哥俩还是比较有名的摇滚歌手,组合叫做‘北欧众神’还是什么的。”
“摇滚歌手?”乐乐有些惊讶地笑起来,“摇滚歌手买个农庄干什么呢?”她倒是没忘了,康斯坦丁曾经提起过那个什么农庄,说那地方已经废弃了之类的。
洛斯缇连连点头,“我还记得二十年前他们在农庄举行的那唱摇滚演唱会,镇上的年轻人几乎都去了。我那会儿才二十出头。”他摘下帽子搔了搔头,腼腆地笑起来,“现在那些都是过去的事啦,但我记得,当年可是连《班戈信使报》都报道了安德森兄弟,称他们为天才摇滚歌手呢。”
“有什么曲子是我们听过的吗?”乐乐好奇地问。
“唔,”洛斯缇耸了耸肩,“大部分都没成经典,你明白这档子事儿,没有金钱资本在背后推动,谁也别想成为经典。而安德森兄弟也许有点儿才华,但他们的钱基本都砸在农场里了。”
说完顿了顿,洛斯缇又补充道:“我家还有一些他们当年卖的磁带,我妻子生前最喜欢那首叫做《诗人和缪斯》的歌儿了。”
“等等,”乐乐脑子的齿轮咔哒一声对上了,她哼起来,“若想爱人恢复自由身,你就得打开女巫之地的门。找到光明之女然后与黑夜一起疯狂,这就是你如何改写命运的诗章。”
洛斯缇打了个响指,跟上了后两句一起唱了出来。
“没错,这就是安德森兄弟的那首歌儿,算不上纯粹的摇滚,不过很深邃,不是吗?”洛斯缇说着站了起来,戴上帽子,“谢谢你们的咖啡,祝你们在这里玩得开心。”
等洛斯缇开车离开后,乐乐站在门廊下对里昂说:“那首歌,我从学校跳蚤市场淘来的混合磁带上面有,在路上我们也听过。”
“我记得。”里昂也点点头,眉头微微皱起,“歌词的确很有深意,不是吗?提到了黑暗和光明之类的。”
“‘光明之女’会是谁呢?”乐乐用食指敲了敲下巴,“也许我们真的应该跟康斯坦丁去一趟巨釜湖山庄,安德森兄弟现在就住在那里,不是吗?”
里昂想了想,笑起来,“或者我们先去他们的农庄看看,那地方已经空置了不是吗?但说不定他们哥俩的东西都还在那里。”
“你是在提议闯空门吗,肯尼迪警官?”乐乐兴致大涨,“好啊,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里昂看了一眼表,又计算了一下耗油,“其实现在也可以去,我们离那里开车要一两个小时,现在才刚过中午,天黑前肯定能回来。”
“好。”乐乐一锤定音,他们明天就要回亮瀑镇了,她也不是很想专门再去一趟旅游中心续住,或者从亮瀑镇多花两倍的时间跑到山区里。
两人套了件夹克就出门上路了。里昂开车,乐乐从手套箱里拿出地图给他指路。不过里昂认路的本事很强,几乎不用乐乐费心琢磨地图和方向。
“今天还挺凉快的。”乐乐摇下车窗,森林中那种带着草木、泥土与河水气息的空气立刻涌了进来,只不过他们正朝树木稀疏的方向行驶,公路很快就沿山而上,一侧是悬崖,另一侧则是连绵的草地。
时不时还会有个路边休息站,一张桌子几条长凳,刷成浅蓝色的移动卫生间离悬崖峭壁不足十米。高大的路牌上贴着亮瀑镇的驯鹿节宣传广告。汽车驶过的时候乐乐似乎从反光中看到了某种黄色的东西,好像是文字之类的,写在广告牌上。
“等等。”乐乐让里昂倒车回去又看了一眼,“咦,没有了。好像就是刚才那个反光让文字显现出来了。”
“你是说感光墨水吗?”里昂什么也没看到,“你当时看清写了什么吗?”
“好像是个火炬。”乐乐也不确定,毕竟那只是一闪而过的东西。
车子再次向前驶去。拐过弯之后,乐乐扒到车窗上已经能看到下面一块块荒废农田,还有更远处连绵的砖红色房屋。
“那里就是安德森农庄了吧”乐乐扫视了一下这条公路,“都没遇到其他车。”除了一辆停在路边的拖拉机之外,路上冷清的连黄线上都长出了野草。
“因为农场都废弃了吧。”里昂觉得亮瀑镇最发达的除了旅游业,就要数渔业,“港口那边就要繁华得多不是吗?”
乐乐不得不表示赞同,“种地难啊。”
“我看是隔行如隔山,”里昂摇摇头,“唱摇滚的哥俩怎么会想到跑来这种地方当农场主的呢?”
“酿酒?”乐乐回忆起康斯坦丁的话,“但又不是禁酒令年代,这玩意儿也没什么暴利啊。”
事实上,农场看起来也确实寒酸,不像是有过什么暴利。大部分玉米地现在都成了野草自由生长的地盘。生锈的农具堆在已经坍塌大半的棚子里,朽烂的木头上长满青苔和菌类。
尽管屋后的阳光明媚,但随着车辆逐渐靠近农庄,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逐渐放慢速度的时候,乐乐仍从不远处那栋二层带阁楼的维多利亚式房屋中感到了一种带着尘土气息的冰冷。
“挺有格调。”里昂似乎还挺喜欢这房子的风格,“好好修葺一下应该会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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