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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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谢谢你了,诺曼。但是——”

“不用谢,不要拒绝。”诺曼义正言辞,“我妈妈说了,这叫做绅士风度。”

“不是。”乔治低声辩解,“我是想告诉你,我有点喘不过气。”

诺曼连忙松开手,让乔治自己整理好围巾。他弯腰捡起自己的那根木棍,而亚历克斯“打败”兰多,转而向自己攻击过来时,诺曼指向好友:“统统石化!”

“嘿,你犯规!”

原本已经“倒下”的兰多猛地跳起来:“这个设定里可没有魔法。”

“一切皆有可能。”诺曼神情认真,“既然能有光剑,那让人动弹不得也并非不可能。”

“这不公平!”

兰多咬牙切齿。他花了几秒接受设定的变化,扣上卫衣帽子,摆出一副冷酷模样:“那我就是食死徒!我可以对你施展禁咒!”

说罢,他朝诺曼举起树枝。兰多刚一开口,自不远处奔向他的路易猛地将男孩扑倒,开始狂舔他的脸。

“你刚才是不是倒了太多糖浆?”诺曼提醒,“忘了告诉你们,路易最喜欢吃糖了。”-

兰多最终驯服了诺兰家的马。虽然他的坐骑是马厩中最可爱的那头小马驹,但他至少能让波波(马的名字,诺曼堂姐取的)听命于自己跑起来,而不是以比朋友们步行还慢的速度踏步走。

“这真是太累人了。”兰多抱怨,“在农场骑马可比在俱乐部难多了。”

他叹了口气,抬头看向朋友们:“你们呢?你们的高尔夫比拼怎么样?”

诺曼和乔治、亚历克斯面面相觑。

乔治叹了口气:“一败涂地。”

“什么意思?”兰多左看右看,“你们没能决出胜负吗?”

“没有。”亚历克斯摊开手,垂眸睨一眼追着尾巴转圈的路易,“我们每打出去一颗球,路易都会把它们捡回来——诺曼说的是对的,它精力充沛,确实不比任何狗狗差。”

路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仰起头,发现诺曼和朋友们都低头盯着自己看,兴奋地吠叫几声。

“听见了吗?”诺曼揉了揉路易的脸,“他们在说你很棒呢!”

回到家花费了比来时更久的时间。因为兰多精疲力尽,需要朋友们好言相劝,才勉为其难地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去。

农场确实是个好地方。又大片的土地可以自由奔跑,空气清新、宁静祥和,没有烦人的邻居,能吃到新鲜出产的乳制品,甚至还能修一整条赛车道。

可兰多同样不解:“如果只是这样也太无聊了。你平时都做点什么?”

“上学、练习卡丁车、读书、陪路易玩、和里奥打游戏,”诺曼面不改色地报出答案,“以上答案按频率排序。”

“就这样?”

“噢,倒是还有件事。”诺曼灵光乍现,“你们想看看吗?”

诺曼推开门,路易率先顺着门缝钻进去。沙发上的杰西卡惊叫一声,训斥诺曼没给路易擦去爪子上的泥巴,让他弄脏了她昂贵的波斯地毯。

诺曼缩了缩脖子,下意识放轻脚步,蹑手蹑脚地从妈妈身后穿过。男孩们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学他将脚步放轻,轻抬慢落。

四人像小偷似的潜入诺曼家一楼尽头的那间房间,环顾四周,房间的飘窗上铺着座垫和毛毯,漆黑的施坦威钢琴靠在窗边,书柜里摆满CD和乐谱,墙上架着小提琴,还挂着几把“吉他”,有四弦的、五弦的和六弦的。

“你说的那几把都是贝斯。”诺曼提醒道。

“哇哦。”

亚历克斯发出感慨:“这些都是你的吗?”

“不,它们大多是我爸爸的收藏。”

诺曼拉开柜门,取出一摞唱片。男孩们将它们在地板上摊开,迈克尔·杰克逊、披头士乐队、大门乐队甚至不乏稀有的限量版。

“这些东西可不好搞,”亚历克斯说,“每一张都有签名——你爸爸的藏品可太让人震惊了!”

“是啊,他是个曾经是个摇滚爱好者。”诺曼将唱片一张张收好,“狂热的那种。”

“他甚至还离家出走去伦敦,试图组个摇滚乐队出道——这些都是我爷爷告诉我的。”

“那你呢?”乔治问道。他似乎对这些唱片不感兴趣,也不想听有关布莱恩特的故事,“你也会演奏吗?”

“是啊,我学过一点。”诺曼抚摸着三角琴,“不过不算特别擅长。”

“别担心,诺曼。也许你可以和我们组支乐队!”兰多安抚似地揽住男孩的肩膀,“我相信我们的水平都大差不差,不会有人嘲笑你的。”

“噢,兰多又要展示他那学过一个月的吉他了。”

乔治笑着弯起眼睛,他看向坐在架子鼓前摩拳擦掌的亚历克斯,拿起柜子里的铃鼓摇了摇:“我就用这个就行了。”

亚历克斯有模有样地敲了几下鼓棒,四人一齐开始演奏。兰多第一个音就进错了拍,乔治完全在胡乱摇摆,亚历克斯的节奏像是瘸了腿,一片混乱之中,只有诺曼正全神贯注地演奏。

兰多丢下吉他:“他不是不擅长吗?”

“那只是谦虚罢了。”乔治瞥一眼目瞪口呆的男孩,“你难道不知道‘谦虚’怎么写吗?H-U——”

亚历克斯朝二人做出噤声的手势,兰多和乔治只好暂时停止争吵。

诺曼坐在琴凳上,手指在琴键上流淌而过。他认真地对待每一个音符,神情同坐在卡丁车里转动方向盘时并无诧异。

他将眼下正在对待的事情视作唯一。直至一曲终了,诺曼吐出一口气,放下手,才恍然发觉:“你们怎么不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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