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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人类,却如同怪物残肢一样的残片——
作者有话说:明天停更~(小心翼翼地苍蝇搓手)
第144章
银粉有点想念夏思瞬。
她坐在民宿门口,闪着银色粉末的尾巴一圈圈地缠绕着自己的腰。
在洪灰市封城的时候,银粉和刘君秀母女在夏思瞬的帮助下通过物资车成功出城,在坎青区的一处小镇落脚。
物资车上的各种物品让她们度过了几天,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所以银粉决定开始和附近小镇上的居民做“核尾生意”。
那时候,刘君秀非常反对:“那些人不会接受我们的。”
刘彤依然沉默着不说话。
银粉试图说服刘君秀:“让我去试试,好吗?就当是试一试,如果有什么问题,你可以把他们定住,然后我们逃走。”
刘君秀这才勉强答应了。
银粉的异能是“读心”,她很快找到了一个可能需要帮助的中年妇女。
那个中年妇女一面搓洗衣服,一面忧心着。
银粉主动靠近,蹲在小院外面:“喂,你好!可以帮我洗一下尾巴吗?我自己洗不到。”
中年妇女显然吓到了,她几乎要站起来抄起院子里的扫帚。
银粉:“我这里有很多东西,我可以和你交换,可以帮我洗一下尾巴吗?我这里什么药品都有,可以和我交换一下吗?”
中年妇女听到“药品”,犹豫了一下。
银粉用读心异能和物资车上的物品做筹码,成功地做成了第一笔交易。
最开始的时候,中年妇女对于这种像怪物一样的尾巴生物很不适应,但听了银粉的故事,和银粉相处了一阵子后,便放下心来。
虽然长得很奇怪,但她们也不过是人,是可怜的、不小心变成怪物的人。
此后,银粉和小镇居民的交易做得越来越大。
某家小孩差点从三楼窗户上掉下来,刘君秀的“定!”成功挽救了小孩的性命。
刘彤最擅长打扫卫生,她勤勤恳恳地用尾巴上的吸盘给镇子里的老人做家务。
至于银粉,她的业务甚至广泛到可以帮助抓出轨和偷盗。
某天,镇子上来了一伙偷狗贼,造成连续三四家丢狗,银粉和刘君秀刘彤联手破获了这起案子,成功抓住了偷狗贼,狠狠地教训了他们一顿。
“这种事,警察以前都不管的,现在好啊,现在太解气了!”丢狗的主人连连称赞。
银粉凭借自己的能力,顺利攒了钱,租了房子开起了一家“万事屋民宿”。
警察不管的事,万事屋民宿都管!
家暴、虐猫虐狗、霸凌,什么都管!
有了银粉这个榜样在,后来出现更多异变者时,小镇居民就知道怎么对待他们了。
因为核尾有好有坏,大家不能判断哪些核尾是可以信任的好人,所以由银粉出面,用“读心”判断核尾的情况。
坏核尾限制行动,好核尾加入万事屋民宿一起把民宿做大做强。
在收容所政策兴起的时候,开发区委员长也曾警告过小镇镇长:“你得把你们镇子里那几个怪物放到收容所里去。”
镇长家里的孩子被银粉她们救过,镇长睁一只闭一只眼。
银粉敏锐地知道这样下去不对,就算镇长包容她们,总有一天也会出事的。因此第二天,银粉就给委员长也来了一单“万事屋的礼物”,帮委员长的孩子学会了很久都学不会的钢琴。
隔天,委员长去找镇长,语气模糊,咳嗽了几声:“咳,我们这里没那么多规矩,也没那么多钱搞什么收容所。”
镇长笑眯眯:“那是,那是。”
在坎青区这个治安混乱、监管不力的开发区,在这个小镇、那个小镇连成一片的小角落里,竟然呈现出一派和外界完全不同的平和安宁。
银粉有点想念夏思瞬。
现在是晚上,外面天色漆黑。
银粉坐在民宿门口,想起夏思瞬来,觉得有些恍若隔世。
夏思瞬现在怎么样了呢?
听说坎青区是夏思瞬的故乡,现在她在夏思瞬的故乡安定下来了,这里也变成她的家乡了。
夏思瞬对她说:[你是那个团队最聪明的人,这次你要当队长。]
她说:[我当不了队长,我是墙头草。]
夏思瞬却说:[你可以的,你只是暂时没能力保护自己。]
她说:[如果能被你这样的人选择接纳的话,我会很开心,我会觉得我是一个很有价值的人。]
夏思瞬说:[我早就选择你了。从楼上扔那块布的时候,我就选择你了。]
银粉想去见夏思瞬,她想让夏思瞬看到,她现在是独当一面的队长了,她不是墙头草,她很有价值。
可银粉不知道去哪里找夏思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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