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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际上如何呢,大华皇朝的举人并不同于明清时候的举人,华朝类似于初唐,朝廷为了抑制门阀,为此施行新政,由此放开寒门入仕的口子。
此时科举制度并不完善,不举不纳,出蒙学则为举人也,即礼部贡举,初试筛过之人,其地位约等于明清时期的秀才公身份,看似名头高贵,实则也只是获得了参加尚书省科举考试的资格,还不是最终科举及第的身份。
但如此也着实不简单,在他那出身县城里,也算是当地读书人比较靠头的那一拨,将来再不济,也能混个公务员,当然,到底能不能旱涝保收全看州府政绩。
他翻看记忆,村中的老人总称他傻书生,因为此人不仅身体是残的,脑袋好像也不是那么灵光,遇见人总是会呵呵笑,父母白天在农忙,他就坐在田埂上读书,整天念叨着之乎者也,经常拉着村头的李老汉说胡话,说他,幼时为何不读书,庸碌一生,等到耄耋之年才知悔恨。
一年山贼洗劫村子,父母实在不舍得交出家中苦苦攒下的粮食,于是被穷凶极恶的二当家绑在村头老槐树上活活晒死,从此他就没了父母。
十三岁的秦渊终于笑不出来了,但也没有哭鼻涕抹泪,他拿着父母给他藏在地下的两贯钱,拿上过所,还有村长给开具的品行证明踏上了考试之旅。
也不知道是运气使然,他从县衙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州府,拿到了参加尚书省的科举考试资格,自此终于有了正儿八经读书人的身份,华朝有个说法,不过乡试,皆为白丁。
按理说该继续进学,没成想这货居然是个恋爱脑,在一次游园诗会中,他看上了江州商业巨贾沈天一的女儿——沈素,自此一见倾心,非伊人不娶,端的个痴情种子。
沈素年方二八,正是“及笄”之年的待嫁年华。好在华朝没那“女子必困闺阁”的死规矩,这姑娘偏生爱往热闹里钻,隔三差五就跟着县城的公子哥儿们凑作一堆,每次出门都打扮得鲜亮极了,乌发上簪着金花玉钗,裙摆缀着细碎银铃,不知情的远远望见,还道是哪家姑娘瞒着人会情郎去了。
久而久之出了名,然后就没正经人家敢上门提亲,整天和那些吊儿郎当的所谓“才子”待在一块,谁知道娶回来还是不是完璧之身。
这时候秦渊来了波让人大跌眼镜的操作,他站在沈天一面前,极为认真的说,我要娶她。
“你是跛的,不行。”
“我乃举人,读书人,将来登科入仕,必是要做官的,你将她许配于我,将来不会亏待了你家女子。”
沈天一犹豫许久,看眼前书生眉眼俊美非常,心想不过是个跛的,也无伤大碍,他正待松口,沈素面带白纱面罩走出来,那肌肤如雪,眉目清媚的模样,勾的秦渊心痒痒。
“我不同意。”她语气平淡说道。
“阿耶,我凭什么要嫁给一个“蹇足”之人,读书人也不行。”
沈天一还是很宠女儿的,想了想将来或许有更多的选择,此事就此作罢。
这秦渊也是脑回路清奇,多多少少有点偏执型人格。
他铁了心般,不达目的不罢休,三番五次的登门遭拒之后,也是爱极了这沈素,也考虑着当下穷困潦倒,实在没有多余资财去往长安赴试,自己拖着这残疾的身躯就算到了长安,通过了科举考试,也注定过不了选官这一关,他斟酌利弊之后,干脆提出了入赘的方案,放话说,如果再不行,那就此作罢,此事绝不再提。
沈天一左思右想,最终还是敌不过天人交战,让厚脸皮的秦渊得逞,自此他就成为一枚卑贱的赘婿,读书人的耻辱,也成了江宁城的天大笑柄。
成婚后,沈素压根就没把自己这夫婿看在眼里,翻看记忆,秦渊觉得,这女人可能都忘了自己已经结婚这么一茬,正经过日子没有整天不着家的。
她神色平淡的说道:“为了你读书安静,所以将你居所换在这偏僻之地,”
然后秦渊就从客房搬到了沈园东北角的院落,初搬来的时候,这里一片荒芜,杂草丛生,无人帮他收拾,原身自己乐呵呵的,一瘸一拐的收拾干净,但实在能力有限,那些摆在院中的大物件儿,实在是搬不动。
这事儿传到沈天一耳朵里边,他叹了声气对女儿道:
“你已有夫君,当恪守妇道,一个读书人入赘沈家,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咱们是做生意的门户,面上至少得过得去吧,你将夫婿安排在仓房那边,将来传出去,别人会说我们在苛待读书人,这名声咱们不能担。”
沈素蓦地冷笑道:“难道不是他上赶着非要进来?我又何曾强迫过什么,阿耶你当初就不该答应,放这个残废进来碍眼不说,而且也误了我的名声。”
“你的名声,你有何名声啊,整天和那些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呆在一块儿,这难不成传出去就好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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