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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头发不擦乾就出来,这样吹风会感冒的。」蒲芝荷说着扭头看他一眼,「把帽子戴上吧。」
「今天吃饭怎麽样?」小麦看着她的後背问。
「很不妙,好像要结婚了。」
小麦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蒲芝荷又说:「如果咱们可以去一次敦煌就好了,我还想和你奶奶一起去看壁画呢。」
「会有机会的。」
已经到了小麦说的阶梯教室,里面并没有杭柳梅的身影。两人只得辗转去其他地方。
他们在这座早已熟悉的校园里从黄昏找到夜幕降临,连小麦的头发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吹乾了。他任由蒲芝荷把自己带向东南西北,心一直向下落,落在角落里慢慢研磨,化成浓重的墨水。他斟酌着怎麽和她开口聊天,把自己都斟酌成了一篇漂亮文章,只可惜都融进了夜色。
他突然想到了什麽,拨通了备注是「老爸」的那个号码,和杭柳梅的一样打不通,再看他的朋友圈,是秦岭某个不知名峪口的晚霞,配文只有一个表情符号,是只帐篷。
他给姜云逸留言:「爸,奶奶和你一起进山了吗?」
蒲芝荷一个急刹车,小麦只顾着捏紧手机,撞上了她的後背,才发现蒲芝荷穿得比他还单薄。揉着鼻子坐好,他有些局促地向後撑着身子,刚想问有没有把她撞疼,蒲芝荷先扭头问他:「我先去把车还了吧。你想想还能去哪找?」
麦爸一直没回消息,家里也还是没有人。
小麦想了一下,好像确实还有一个地方没找,但不适合现在去了。是爷爷的墓地,在南郊公墓。奶奶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会不打招呼自己个儿去看爷爷。
蒲芝荷想到昨天杭柳梅找到那幅画後大喜大悲的样子,有几分相信这个可能,拍了一把小麦的肩膀:「那走吧,在关门之前找一遍,总比乾等着强。」於是两人抓紧时间打了一辆车往公墓去。
蒲芝荷在车上问小麦,你的爷爷是个怎麽样的人?
「爷爷?小时候我爸妈工作忙,都是爷爷奶奶带我。开家长会分两种情况,如果考得好就奶奶去,考得不好就爷爷去。爷爷给我买漫画书,不过我写作业的时候他会把漫画都拿到一边去自己看。我小时候养的蝈蝈和小鸡都是爷爷买回来的,我的第一只小狗也是和爷爷一起捡的。他原来是工程师,为了奶奶才留在敦煌,所以数理化很厉害,直到我念高中都还能看懂我的数学作业……」他描述得杂乱无章,原来快乐的回忆太多了,小麦也有些想他了。
看他表情变得柔和,蒲芝荷脑袋里浮现樱桃小丸子的爷爷说的那句「即便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偏袒小丸子,但我最最最偏袒小丸子了。」大概小麦的爷爷也是这个风格。蒲芝荷也有点明白了为什麽杭柳梅到了这个年纪,还有着年轻时候的天真娇气。
到公墓的时候里面拜祭的人已经走光了,门亭里的大爷暂停新闻联播,放下油泼面,走出来驱赶他们:「快闭门啦都别进去啦,以後早点来,哪有这个点来扫墓的啊。」
小麦上前解释:「我们就是进去找个人。」
大爷眼一闭,嗔怪道:「那就更不着急了,里面的人都跑不走,什麽时候找都行。」
蒲芝荷哭笑不得:「我们找的是活人,家属还在里面,我们就进去十五分钟把她带出来。」
大爷抹了一把嘴边沾的辣子面,看看手表,思考两秒後挥手放人:「那你们动作快点,我这准时锁门啊。」
两人进去之後直奔爷爷的墓碑,空空荡荡不见一人,墓碑前也没有花果纸灰,看来奶奶并没有来。蒲芝荷从包里拿出一颗苹果两只香蕉递给小麦:「这是我们中午吃饭送的果盘,我觉得味道不错就带回来了。既然来了就祭拜一下吧,解释一下不是咱们怠慢,只是太匆忙了。」
小麦接过去,芝荷姐今天一身时髦装扮,真不晓得那么小的包怎麽塞进去这些水果的。他听话地摆上。天黑透了,墓园放广播通知离开。蒲芝荷和小麦走到门口的时候,黑铁栅栏门已经上锁,缠绕着笨重铁链和生锈锁头。门亭里是黑的,刚看门的大爷不知去向,多少有点都市灵异的前奏。
蒲芝荷问了两声有人吗,无人应答。小麦拿出手机想打电话,手机已经自动关机,他这才记起来下午光顾着比赛,一直都没充电。
「刚他眼睁睁放咱们进来,怎麽不等咱们出来就把门锁了,还没到约定时间,人也不见了。」蒲芝荷走回来对小麦说,但却扭着脸不停向四周张望。阴风阵阵,远近树林被吹得沙沙作响,连结栅栏的是一圈不高不低的石墙,她向小麦提议:「不然,咱俩翻墙出去吧?」
蒲芝荷的妄为总是超出小麦的想像,现在家里的人一个比一个胆大包天,奶奶玩失踪,芝荷姐在墓园翻墙,全靠他维持基本秩序。
但这样的日子好像是也挺有趣,小麦点头同意。
蒲芝荷双手扒在墙上试着爬上去,小麦在她身後也有些紧张,随时准备接住她。但墙对她来说太高了,手臂用不上力,几次都上不去。
蒲芝荷望四周寻找垫脚的东西,小麦蹲在地上让她踩着自己的背,蒲芝荷拒绝,小麦单膝跪地拍了拍肩膀对她说:「芝荷姐,那你坐上来吧,我撑着你上去。」
蒲芝荷还在犹豫,小麦以为她担心危险,安慰道:「你放心,我不会把你摔着。」<="<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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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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