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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芝荷盯着小麦的侧脸听他讲完故事说:「小麦,你真的很早熟。」
小麦笑了:「没有吧,就是一些课馀故事。」
「不过我们俩这点破事实在不配和人家的浪漫爱情做类比。」蒲芝荷自嘲完就不说话了。小麦和她一样数楼下散步的人头,就这麽静静陪她坐着。阳台窗户大开,她在视线被发丝扰乱的时候伸手梳理一把。小麦站起来想帮她关上窗户。
蒲芝荷制止他:「就让它开着吧,还能听听外面的声音。」
小麦转身走回屋里,过了一会拿了一样东西出来。他盘腿坐在地上,一手拨弦一手按弦,为蒲芝荷弹琴。
蒲芝荷很少听古琴曲,觉得这琴声又柴又涩,是古稀之後才适合的乐器。今天才明白,古琴是要边看边听的。弹琴的小麦和平时的小麦不同,他收敛了她熟悉的气息,坐在她旁边的变成了一个穿越百年而来的古人。
小麦沉肩坠肘,长臂游移徽位之间竟不显得局促,骨节分明的手在青色月光中变成一竿修竹,一琴一人天然造就。他弹琴的时候虫鸣人声都不存在了,一曲终了,一切又如常嘈杂。刚刚好像什麽都没有发生,只有他们两个知道他弹过一首曲子。
「这个曲子叫什麽名字?」蒲芝荷问。
小麦回答:「《梅花三弄》,你觉得怎麽样?」他两手按在琴上和她说话的时候,那个十九岁的小麦好像又回来了。
蒲芝荷点头,很好听,小麦,谢谢你。
没关系,小麦说。只要你喜欢,小麦想。
第三十四章错位
小麦抱着琴把她送到卧室门口告别,休息吧明天见。
嗯,明天见。蒲芝荷关上门转身正面朝下趴在床上,一阖眼就睡着了。
一整个晚上都在做梦,她变成了敦煌画壁画的工匠,因为画出统领一家礼佛供养的模样被赏赐了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柔弱男人。这个男人是宫廷的乐师,不愿和她成婚也不愿留在敦煌,每天哭着想要回到繁华的都城。她实在受不了了,放他离开。告别时丈夫放下头发说,其实我是个女人,一直害怕被你识破,既然我们不再是夫妻,我也不瞒着你了。
她正要问为什麽你们都觉得把头发一会扎起来一会放下来就能装男扮女,这样变身真的不会被认出来吗?一支箭射穿她的後背,是把他们当逃兵追来的人杀了她。
蒲芝荷被压在身子下的饮料瓶硌醒。睁眼已是日上三竿,她似睡还梦,仍因那一段阴差阳错而怅然。
思绪回到现实,她已经和祝甫分手了,果然到了今天那些该死的负罪感就没有了,她开始庆幸自己分手分得对。
客厅有人在走动,不知道是杭柳梅还是小麦。应该不是小麦,早上她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出门,大概是小麦去上课了。
她拉开门出来,却见小麦在客厅地毯坐着看书,反而是杭柳梅不见人影。
见她出来,他抬头说:「你醒了?锅里有早饭。」
蒲芝荷的眼睛肿了,想要睁大颇有些费力,头发刚用鲨鱼夹胡乱一扎,不用看也知道很凌乱。她套着皱巴巴的睡衣睡裤就出来了,这样随意的形象不应该展示给普通朋友,比如小麦。
再想起昨天晚上两人在阳台上的对话,她也不能太迟钝了。蒲芝荷只能边快步往洗手间走边说,辛苦你了,我睡过头了。
等她关上洗手间的门,小麦才放松下来。
和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大家一向都是好整以暇迈出各自的房门。虽然不修边幅的是蒲芝荷,但是紧张的人却是他。小麦硬装着没察觉什麽,和她故作平静问了一句话,然後就不好意思再看她了。
等蒲芝荷收拾好坐下,小麦已经把吃的在茶几上码好,弯腰给她倒现打的豆浆。
她和他盘腿坐在桌子的两边,边吃边问:「杭老师呢?」
「一大早就出门了,说是今天要参加一个葬礼。」
蒲芝荷点点头,又问:「那你今天什麽安排?」
小麦拿起手机:「我妈刚发消息找我一起看电影。」顿了一下,他补充:「你想一起吗?」
蒲芝荷摇头,我继续练笔吧,等她们回来我们又该接着画画了。我本来就差得远,还是得勤奋点。
有人在开锁,小麦立刻站起来向门口走,还没迈出两步,麦爸已经冲了进来。
难得见麦爸刮掉胡子,看着年轻了些,还戴了幅眼镜,蓝色衬衫短袖里套着白T恤。搭配没有问题,但这身衣服不像是他自己的,像是他偷穿儿子的。
「你妈是不是让你一起去看电影了?爸和你商量一下,你先把她推了,我本来找她单独去的,不知道怎麽的她又叫上你了。」麦爸还不适应眼镜,边说边用食指推鼻梁上的架子。
小麦说:「那完了,你提前没和我通气,我都答应我妈了。」
麦爸抱着胳膊在客厅转圈:「怎麽办怎麽办,得想个法子。」
他注意到正吃豆腐脑的蒲芝荷,立刻拍掌说:「小蒲,你也去怎麽样?你和小麦单独看个别的,除了我和你阿姨要去看的《山村老尸》,你们想看什麽都可以。」
蒲芝荷答应过杭柳梅要助攻小麦父母,这下不去也得去了。她只好点点头,可以。
「好好,那就这麽着,你们要看什麽,不如现在就挑吧。」
蒲芝荷心想这人虽然上了年纪,但谈起恋爱来怎麽都这麽幼稚,难道还怕他们到时候真去了同一个厅吗。她笑着点了点头,配合地掏出手机和小麦一起看最近的影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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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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