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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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第1页)

「我物理不好,老师就让他和我当同桌。我一开始问他作业题,熟了以後就聊得很多。然後我发现他不是只知道死读书,上课的时候他会偷偷看小说,体育课翻墙出去买零食,放学给家长说在学校自习,其实是去打篮球。你明白吧,叛逆的人在那个年纪是很有吸引力的。」

「高一分班前,元旦晚会的时候他上台弹吉他唱了一首英文歌,我觉得非常酷,然後自认为自己喜欢上他了,但是直到最後我也没有表白。」

「上大学之後,他就没有那麽特别了。我有了自己的爱好,就是研究壁画。虽然我看过的电影没他多,但他去过的地方也没我多。他只是早我们一步,涉猎更广一点,了解更深一点。然後我就明白,小的时候我们容易不由自主地给一些人加上光环,却把它误会成喜欢。长大後光环会自动消失,留下的执念是当时懵懂心动的感觉,而不是那个具体的人。」

「所以我才会放下他,和截然不同的祝甫在一起,虽然也花了很多时间证明我们不合适,但是爱情本来就是盲目的,现在我们也各走各道了。小麦,不论你遇上的人更懂电影文学还是艺术哲学,都要认清一时虚幻的光环,不要和真正的喜欢混淆。」

小麦沉默不语,蒲芝荷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我去休息了,你也早点睡吧,改天回学校了让同学们教你骑车。」

「你可以完全确定自己当时一点也不喜欢那个男生吗?」小麦在她背後问。

「有一点心动是真的,剩下的都是自我催眠。」蒲芝荷说完就回屋睡觉了。

第二天起来,只有杭柳梅在家,她说小麦回学校突击复习准备期末考,等小麦考完最後一门放了假,他们就出发去香港。

看来是自己昨晚说的话他听懂了,蒲芝荷想,一切变简单点,对大家都好。

小麦一个人闷着头在操场投篮。那晚之後他就开始回避蒲芝荷,她的故事扰乱了他的心,他逃到学校翻开课本,脑子里思考的却是他因为什麽喜欢蒲芝荷。因为她漂亮,因为她有趣,还是因为她分析的——她先他一步的成熟而已。

如果是这样,他肤浅的喜欢确实是一种打扰,他和祝甫也没有区别。

可小麦又觉得他不是这样,却找不到定理解答这个问题。

室友看他与前段时间判若两人,小麦是个锯嘴葫芦,没人能问出缘由,所有人都揣测他失恋了,谁也不在他面前提那个在篮球场等过他的学姐。

临近出发的日子,小麦也解出了这道题的第一步,於是回了家。

四人直飞香港,落地後就直接去了尖沙咀。亚热带季风气侯的潮气扑面而来,餐厅冷风开到最大,杭柳梅裹着薄围巾兴致勃勃地享受着红茄焗猪扒丶鱼蛋片头河还有散发香气的咖喱牛腩,感觉自己置身TVB电视剧。

她边吃边注意到其他三人似乎都有心事。「怎麽了一个个的?我老太婆坐这麽久飞机都没累着,你们怎麽先蔫了?都说香港是购物天堂,一会吃完了咱们就去逛街吧,姜云逸,点你呢,你不得给媳妇看个礼物?」杭柳梅说完又切开一片奶油猪。

於是饭後就往海港城去。港岛的忙碌热闹是不可置疑的烟火气,拽着人的双脚落在地面上,将心底那一点点犹疑和怯意隐藏在拥挤的人潮里。现在是全身心投入流光溢彩的玻璃橱窗的时刻,其馀的一切都留待打烊以後。幸运的是,香港是个不夜城。

给麦穗送什麽好?衣服和鞋,四个人的眼光都不统一,人人都觉得自己更懂麦穗的审美。化妆品不够特别,护肤品大同小异。麦爸说送首饰,於是又靠着柜看过去。杭柳梅看中一对祖母绿切割的钻石耳环,麦爸相中一只宽版拉丝碎钻戒指,母子两个谁也说服不了谁。

蒲芝荷不得不和小麦一起走到另一边。

「你不帮忙参谋一下吗?」她问。这还是从那晚之後两人第一次单独聊天。

「我觉得妈妈都不会喜欢。但又不想不到她会喜欢什麽。」

「那就想想她需要什麽,什麽能让她在工作里能用到,又不容易出错。」蒲芝荷手指敲了两下柜面,「走吧,我知道了。」

她建议麦爸送手表,他们终於一拍即合。如果要买表,那可选的区间就太大了。太入门或是太贵重的都不行,他亲自挑中一块小巧的方形镶钻表,向儿子招手:「小麦把我钱包给我,刷卡,你也来看看给你妈挑的好不好。」

小麦拉开书包拉链,边走边把卡递给父亲,没注意到掉了一张折了几折的纸出来。

杭柳梅在一旁看见,走过去捡起来展开,是小麦的笔迹。内容惊得她瞠眼,这小子竟然也会偷偷写情书!再一瞥开头的称呼——「芝荷姐」!

杭柳梅知道不应该继续偷看,但这谁能忍得住。她做贼心虚,把纸摁在胸口瞄一圈正聊天的父子和在另一旁试戴手表的蒲芝荷,确定没人注意到自己,背过身去将信从头到尾浏览一遍。

杭柳梅读完照着原先的摺痕小心地叠好,捏在手里,心情复杂。看来小麦是认真的,而她这个当奶奶的竟一点没看出来。虽然小时候他最不爱写作文,但这一篇很动人。孙子能真诚面对自己的感情,杭柳梅觉得就这一点来说她教育得不错。

结帐後小麦拐回来找落下的东西,杭柳梅装作不知情,把信递给他:「刚捡到这个,是不是你掉的,这是发票吗,可得收好。」小麦点头,慌张地把它放回包里。<="<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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