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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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第1页)

姜槐不好意思的转头就要去找纸巾,却被他拉住,手里捏着纸,温柔又自然的替她擦拭干净。“要打吗?”姜槐偏着头,眼红红、鼻红红,还噘着嘴,“谁要打你,再说了,打了又有什么用。”半点用都没有,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解决。不愧是最佳辩手出身,一连串的话把姜槐哄得迷糊糊的,却好像什么都没解决。问题还是那些问题,秘密还是那些秘密。偏偏自己的情绪跟着大起大合,又没出息又丢人。沈砚周看着一张小脸粉白,肚子扁扁,还是忍不住,伸手贴住她的肚子,“我给你煮碗面好不好,两颗荷包蛋的泡面。”不提吃的还好,本就没吃多少东西,情绪大起大落,现如今肚子恰到好处的配合他似的“咕噜”了一声,姜槐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沈砚周的那碗泡面,煮的一绝。高中时候,每每补习完了,她都巴巴的等他煮一碗泡面,隔着两间屋,都能闻到的香气。沈砚周看着她那副馋巴巴的样子,勾了唇,人起身,挽了袖子,去壁柜里取了面饼出来。“一边等面,一边听我给你讲故事好不好?”沈砚周的这个故事不长。开头是从他的小时候说起。水倒满锅,开火,煮沸。一旁的台面上,沈砚周手起刀落,切丝的圆橄榄、切片的西红柿,小葱切碎末,和香菜放在一起备用。冰箱里还有昨晚冻起来的鲜虾,一整颗的圆火腿,最少不了的,是两颗幼圆的荷包蛋。“我对她的印象大多停留在七岁以前,从我有记忆起,她就一直在读书,读研、读博,和沈鹏飞分居两地,偶尔回家,也是三个人住在三个房间,沈鹏飞后来开始跑长线火车,我会住在外婆家,后来离开老家去了湾桐生活,我就开始习惯一个人。七岁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沈鹏飞说她再婚,留在了北青市,告诉我,要考青大。”“沈家……”沈砚周静默了数秒,在滚烫的沸水中,把鸡蛋打进汤勺里,放了进去。滚成型,松了勺子,两颗漂亮的蛋就在水里翻腾。“沈仲望是个多疑的人,他找回我之前,派人盯了我半年,甚至通过学院让我做了全套的体检,来确定他血脉的唯一性。不能和湾桐市的任何人联系,也不能有任何异心。”一旁的平底锅起火,淋了油,橄榄菜和西红柿炒香,放了虾肉断生,最后把火腿煎的外酥里嫩。面饼入锅煮散,取出过凉备用。“他怕我拿着沈家的身家去供养沈鹏飞,当然,也怕我被你迷了心,不务正业。”沈砚周说的时候嘴角勾起,手上的动作不停,撕开料包,将配料全部放进了辅菜锅中。透明的汤水一下子变得绯红。大火将料包彻底融化,放凉的面才被加入锅中,盖上锅盖,小火炖煮一分钟。取了白瓷碗,面和辅菜入锅,最后撒了香葱和香菜。红底绿叶,喷香扑鼻。沈砚周端了碗过来,连同一双木筷和汤勺,放到了姜槐的面前。“可他出现的太晚了,”沈砚周说着,看着小姑娘一边想要听,一边又忍不住想要在滚烫的情况下吃上两口的模样,长臂取过她的筷子,呼呼吹凉,而后在她一双大眼的注视下,递到了她的嘴里。姜槐下意识的把面吃了进去,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味道。温暖熨帖,像是能抚平她褶皱了一整晚的心。然后她听到沈砚周说着,低沉喑哑的声音,还带着几分勾人的魅惑似的,“我早已经被迷得失去理智了。”-----------------------作者有话说:嗷嗷嗷嗷嗷嗷,我们哥哥真的是我写过最人夫感的角色了,不愧是从小带娃的人。薄汗你跑不掉了姜槐这一晚上做了个梦。梦里面是她第一次见到沈砚周的样子。彼时她十四岁,但因为姜淑云保护的好,成熟的晚些,夏天最快乐的事情,是从街口田大爷的小卖部买一只碗装的冰淇淋,冻得梆硬,勺子都戳不进去。再赶着五点半的动画片,窝在沙发里,一边吃,一边看。等姜淑云下班。她的母亲不会做饭,几道菜颠来倒去的炒,毫无吸引力。但姜淑云会买。下班路上的速食店,买只酱鸡、买碟素菜,偶尔还会给她买巧克力面包。沈砚周搬来的那天,恰好姜淑云买了面包。姜槐探着头看楼下吵嚷热闹,吃了一嘴的巧克力酱,胡子似的,糊了一圈。二楼搬家搬得热闹。鱼岸苑是老小区,街坊邻里大多在这住了十年以上,姜槐他们搬来时,已经算晚的,也住了四五年的光景,很久没有新人入住。就连隔壁单元的人都前来帮忙。姜槐就在湾桐市长的看不到尽头的夏日光影里,看到了站在一旁,白色棉麻t恤和黑色运动裤的沈崇。十七岁的少年,抽条的长,也瘦,单薄又清冷的一个人,一张脸白的好像能透过阳光,和整个鱼岸苑,和那个装满了货物的大头车,都看起来格格不入。他抬眸看向楼上时,是姜槐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浅棕色,裹了一抹灰蓝,眼尾微微上挑,明明应该是带着魅的一双眼,落在他的脸上,却让人察觉不到半分的妖气。是干净的,又带着孤寂的一个人。继而她听到她妈妈关了火,从窗台上探出头去,嘟哝了一声,“来的还挺快。”转头跟姜槐说,“你去门口馒头店买点馒头和饼,再去买条酥鱼,对了,骑着自行车去,再去前面路口的海鲜店让他处理一斤小八带。”姜槐跳下窗台,带着一嘴的巧克力酱,叼着棒棒糖,穿着红色小蘑菇的居家短裤短袖,就下了楼。小兔子似的蹦跳着,与他擦肩而过时,有一种不同于弯桐市的潮湿咸腥,而是淡淡的,木调香气。那时候的姜槐不懂得这些,只觉得这个新搬来的小哥哥漂亮又好闻。她想和他做朋友。所以这一天,姜槐的馒头多买了些,还私心用压岁钱买了一只酱鸡。在她心里,鱼岸苑门口的那家老邢家卤酱鸡是她吃过最好吃的食物。回来时,拉货的大车已经驶离鱼岸苑,卸下来的箱子还没来得及搬上去的,被堆在楼梯间。好看的小哥哥一个人在一趟又一趟的向他的新家搬着。那样偌大又沉重的箱子,只有他一个人,缓缓的,掌心压出红印的,向上搬去。他应该是不爱出汗,炎夏的弯桐市是潮湿的,姜槐只是出去买一趟吃食的功夫,额前的刘海已经被汗水打湿,他却还是那副干爽的模样。额前薄薄的一层汗珠。太阳西下,日头落得晚,但也快,眨眼的功夫,已经只剩余晖。橙黄的晕影下,看不清神情。“你爸那?”姜槐大包小包的拎着,问道。这是她和沈砚周说的第一句话。沈砚周却只是微抬眼皮看了她一眼,继而垂下眸子,脚步未停,一言不发。姜槐立刻向上小碎步跑了两步,又折了回来,站在二楼的平台前,光影洒落,小小的一个人儿。“你等等我,我把东西放家里,来帮你搬。”那天的最后,是她在家里发现了正在和姜淑云聊天的沈鹏飞,气得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叔叔发了火。无外乎是为什么要让小哥哥一个人搬家,他却在这里和妈妈闲聊。她已经记不清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只记得四个人狼狈的搬完了所有的箱子,在四楼那个不大的餐厅了,吃了他们的第一顿饭。一整晚,她都没有听到沈砚周说一句话。气氛有些尴尬。姜淑云多说了两句缓解,其中一句便是,“喊哥哥,以后这就是你的亲哥哥了。”梦境转弯,极速跳跃到了万徽荣华。好像就是睡梦前发生的事情。沈砚周捏着她的手,玩具般的颠来倒去的摩挲,而后抵到唇边,用一种无赖的语气告诉她,“是你说的,要护着我,说话算话。”是姜槐从来没有见过的,他的模样。明明他应该是高高在上的沈先生,却在这一刻,像搬家那天的少年,把自己藏在她的身后,看着她对着沈鹏飞叫嚣似的发着脾气。那时候姜槐不知道她身后的沈崇是何表情。但现在,在梦境里,她像是开了上帝之眼的视角,看到了他嘴角的那抹笑意。讥笑与窃喜并存,有种诡计得逞的胜利。梦里面,沈砚周把她揽进怀里,近乎贪婪的吻着她,吮吸着,游移着,摩挲着。他呢喃着,“姜姜,从我第一次见你,就织了一个网。”而后姜槐突然变成了一只小白兔,被他搂进了怀里。“这下你跑不掉了。”他笑着说。还是那副霁月风清的模样,手掌温柔,姜槐却觉得被他拂过的背脊生了凉意。猛的惊醒,起了一身的薄汗。七点,闹铃准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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