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纯白面的馒头,一个个有拳头那么大,甚至没掺一点发黑的麸皮,白得让人眼晕。
“排队!一人两个馒头,一碗肉汤!汤管够,馒头管够!吃完了再拿,谁也不准藏着掖着!”
负责打饭的伙夫也是锦衣卫扮的,一个个膀大腰圆,手里的大铁勺敲得铁桶邦邦响。
没人动。
三千号人僵在那儿。
太好了。
这顿饭太好了,好得让人心里发毛。
只有死囚临刑前,官府才会给顿酒肉,让人做个饱死鬼上路。
“叔……”那小子抓着老马的袖子,“断头饭……这就是断头饭吧?”
老马浑身都在抖。
他看着那个白面馒头,看着那漂着厚厚油花的肉汤。
死就死吧。
哪怕下一刻就要砍头,这顿饭也得吃进肚子里。做鬼也得是个饱鬼!
“吃!”
老马喉咙里挤出一声嘶吼,红着眼珠子冲出去:“给我!我要吃!”
他扑到一个木桶前,双手伸得笔直。
伙夫没废话,大勺一挥。
“啪嗒。”
两个热腾腾的馒头落在老马满是黑泥的手里。
紧接着一个大海碗递过来,里头满满当当全是肉汤,还沉甸甸地压着两块指甲盖厚的肥肉。
烫手。
老马顾不上找地儿,也顾不上烫嘴,张开大嘴,对着那馒头狠狠咬了下去。
软糯,香甜。
这是精细面粉独有的味道。
“唔……”
老马根本舍不得嚼,硬生生往下咽,噎得眼泪直流,赶紧低头猛灌
;一口肉汤。
滚烫的油脂裹着肉香顺着喉咙滑下去,把五脏六腑都熨平。
“啊——!”
老马仰起头,发出一声狼嚎。
太香了!
这辈子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
有了第一个,人群彻底炸了。
“我也要!”
“别抢!给我!”
“我要吃肉!”
几千号人疯了一样涌向饭桶。
刚才还是待宰的鹌鹑,这会儿全变成了饿狼。
没有人说话。
山谷里只有疯狂的咀嚼声,喝汤的呼噜声,还有抢不到位置急得大哭的声音。
有人一边吃一边掉眼泪,鼻涕眼泪混着馒头一起塞进嘴里。
有人吃太急吐了出来,又趴在地上,把那混着泥水的呕吐物抓起来重新塞回嘴里。
朱五站在石头上,手按着刀柄,看着这一幕。
即便是在锦衣卫见惯了生死,这场面也让他心里发堵。
这就是大明。
这就是天子脚下的百姓。
“大人。”旁边的副千户低声说,
“这也太糟践东西了。咱们弟兄平时也没这伙食啊,给这帮泥腿子吃这么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姜静之在22岁这年和顶头上司季淮凛闪婚了。季淮凛不仅是她的上司,更是当初被她一脚踹开的初恋。领证几天后,季淮凛拟了份婚内协议,只有短短三句话1不能在公司透露彼此的关系2需保持适当的距离3不能干涉对方的私生活不管是在公司还是私下,季淮凛都待姜静之如陌生人。明明新婚,她却像是个活寡妇。姜静之压抑住心中酸涩,安分守己,不做任何越界的事。可在某天,当她与男同事同桌吃饭谈笑,一向冷静自持的男人脸上出现了裂痕。逼仄的茶水间里,唇齿相缠,呼吸交替。男人指尖滑过她的红唇,沉声咬牙静之,保持距离是指你和其他人。姜静之甩开他的手,冷冷扬眸,一字一句提醒他季总,婚内协议第三条,不能干涉对方私生活。说完她便转身离开,不料才走几步,背后就响起了男人近乎颤抖的声音我错了,求你别这样对我。年少篇姜静之喜欢温柔的人,却在那年盛夏与清冷傲慢的季淮凛纠缠。季淮凛优秀出众,家世闻名京圈,是大家眼里的天之骄子,而姜静之只不过是寄居在季家十几年的外来者。十八岁的夏夜,季淮凛闯入姜静之的房间,卑微恳求她选择京城的大学。昏暗的灯光下,少年眼里盛满温柔与深情,姜静之的唇被滚烫的吻堵住,她稀里糊涂就点了点头。可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季淮凛眼尾泛红地看着眼前的人,声音仿佛夹杂着冰碴子姜静之,你就是个骗子。他把通知书砸在地上,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一走便是好几年。...
...
曾经,在那个人与神共处的时代。接受了神灵祝福的英雄为了人类的存亡和未来而战斗。那里,有带来光明的圣剑,有来自黑暗的神秘之物。还有那珍贵的火焰纹章。在另外一个时间另外一个地点。延续着火焰纹章的故事。...
吾名,源赖光。新上任的审神者这么对众人道。注意主攻,cp光切可能微酒茨微晴博不逆不拆,其他心证,如有不适请见谅不喜欢可以叉掉,请不要ky,不撕,感谢...
一夕情缘後,易欢闪婚权势强大的帝国总裁薄斯礼。一开始,易欢以为这场婚姻只是场交易,等自己生下孩子,两人就会一拍两散。然而婚後,外界传闻冷厉无情的薄总,却将自己的小娇妻宠上了天。易欢怕冷,他用自己的身子去给她暖脚。易欢晚上做噩梦,他当即结束跨国会议,连夜飞回家哄老婆。易欢在网上被人黑,他亲自下场为她辟谣,并买下最大的娱乐公司让她肆意挥霍。时间久了,易欢甚至觉得自己不生个三胎都对不起他的照顾和偏疼。直到後来,所有人都在传薄总爱易欢爱到了骨子里,令人羡慕。易欢看着身旁的男人,问薄斯礼,你爱我吗?男人俯身亲吻她,低声道欢欢,我做错什麽了吗?为什麽要质疑我对你的感情?易欢?!她以为的一见锺情,其实是多年情深,蓄谋已久。宠妻1V1甜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