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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脸色很白两颊瘦削,看起来没什么血色,眉宇之间一团病弱之气,明明是阳春三月却比旁人多穿了一件衣服,弱不禁风的身子骨散发着一股文人气息。
江昭询问了价钱,觉得合适了就拉着容笙坐下,“让他给你画幅画像。”
容笙有点儿懵懵地坐在那儿,反应过来又拉着江昭坐下,“我们一起画!”
江昭无奈地笑了笑,和书生耳语了几句就坐在了容笙的身侧。
一开始容笙还有股新鲜劲儿,但渐渐地就坐不住了,屁股跟抹了油一样扭来扭去的,一会儿往江昭身边靠靠一会儿又摸摸他的手一会儿又东倒西歪地要昏昏欲睡了,江昭牢牢地揽着他的腰身以防摔倒了。
书生笑道:“公子和小公子样貌我已经记住了,你们先去逛逛吧,过会儿再过来。”
江昭轻轻地拍了拍容笙的脸颊把人叫醒了,容笙迷迷蒙蒙地,“好了嘛?”
“没有呢,”江昭轻声细语着,“我们先去逛逛别的地方,再买点东西。”
容笙揉了揉眼睛,“好。”
江昭带着容笙来到了狗市,二泉叔看起来其貌不扬,但从前也是干猎户出身的,只是年纪大了身体不济,就干起来小买卖,卖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还会倒腾小狗,眼光毒辣会看品相,为人正直从不干浑水摸鱼的事情,大灰大黑都是跟他买的。
二泉叔抱了一只小狗崽子出来,黄不黄粽不粽的颜色,跟玳瑁一样,肉嘟嘟得像只小毛球,“他爹是猎犬,都猎了七八年了,战绩无数,还曾咬伤了一头野猪,威猛得很,他娘是水猎犬,能叼鱼能救人,种子是不会差的,这是她下的最后一窝小崽子了,你说要狗崽,我特意去寻来的。”
容笙一见小狗崽就喜欢得很,江昭把小崽子抱起来仔细检查着。
品相是不差,脑袋方方正正,顶骨上隐隐凸起一小块猎骨,乳牙整齐锋利,是正儿八经的小猎犬。
由着自己是老客户了,二泉叔年轻时还同他爹是旧相识,也就没跟他要价,只要了二两银子,是非常划算的。
“叔,你可知这哪儿有驴子可卖,市价如何,我想买一头。”
二泉叔想了想,“镇西那边倒是有个牲口贩夫,到时候我给你打听打听。”
“好,多谢叔了。”江昭看着那狗崽用小脑袋蹭着容笙的手心,两个人亲昵得不行,笑道:“给它取个名字吧。”
容笙也不知道该取个什么名字好了,又想到了它两个哥哥名字,忽然道:“他的毛发有好几种颜色呢,就叫‘彩彩’吧!”
“嗷呜嗷呜——”彩彩应答式的叫唤了两声,从此拥有了自己的名字。
“笙笙也有小狗崽啦!”
回家前先去了书生那里取画画技不是一点半点地好,如真人一般栩栩如生,神韵气韵都描绘了出来。
“你的画技这样好就只收十文,莫不是太亏了?”容笙问道。
“没有办法,我总得混口饭吃的,鲜少有你们这样的客人来找我画像,就算是有多半是嫌弃价格太高而不愿如此了,”书生说话间便轻咳了好几声,似乎身子骨也不大好,“我本是外乡人,家里就剩我一个人,好不容易考中秀才,本想着继续赶考,可不料在路边碰到了劫匪,侥幸逃脱一命却被掳去了钱财,幸得留下一命,只可惜两袖空空只好做此营生。”
王秀才也是到了三四十来岁才考中了秀才,这位书生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秀才了,若是不继续往下考实在是太可惜了。
容笙翻看着书生的字画,字迹遒劲有力似心有鸿鹄之志,他内心深处还是惜才的,不忍这样的人埋没在了小村庄里,于是抬头望着江昭,江昭知他心中所想就点了点头,他把身上琐碎的铜板子都给了书生。
书生受宠若惊,“这……这怎么能使得。”
“不妨事,你若是有才将来有所建树再来报答我们也不迟,若是不能也不要紧,举手之劳罢了。”江昭一向如此,能救一人也算是积福了。
“那恩公看看可有喜欢的字画,或者我再多画几副……”书生一阵手忙脚乱,差点儿把画册给撞倒了。
江昭稳稳地扶住了桌子,委婉地拒绝了,“天气渐晚,我与夫郎还得赶路。”
“可是……这……”
“阿昭,我喜欢这个。”容笙选了一副山水图,还好书生心里容易接受一些。
“我们就拿这个了。”
书生追出来两步,“恩公可否留下姓名地址,将来我好报答恩公。”
***
回家后,江昭把买的食物什么的归拢一下,又将驴车还给了陆夫郎,询问他是在哪里买的,同样是镇西的贩夫走卒手里,江昭想着等下次去镇上再好好打听一下。
然后就把银钱清点了一下,一共十二两八钱,十二两归容笙存放,剩余八钱也放进了容笙随身携带的钱袋子里给他适当地零用,江昭还有上次没用完的银钱,用来日常开销就足够了。
按照容笙的想法,等他们攒够了一百两银子手里头宽裕了,有试错的资本的了,就去镇上开家饭馆,万一失败了也不至于太狼狈不堪,如今细数一下除却那作为彩礼的十两银钱,距离他们的目标还剩七十七两,一个遥遥无期的数字。
但容笙心里却很高兴,把银锭子摸得油光发亮的,满满地都是对小饭馆的憧憬,兴致冲冲地捧着江昭的脸亲了响亮的一口,眉眼上都带着明媚的笑意,“阿昭,我们真的太厉害啦!”
第27章
到家天色都晚了,龙须糕太过费时,是做不成的了,容笙就把中午吃剩的饭菜热了一遍,江昭把酱肘子的大骨头劈成了两半,一狗一半。
彩彩个头小,乳牙还没有长齐了呢,只能吃点米糊糊,又是刚到家里的新成员,怕两个原住民对它不友好就先养在了屋里,让它们相处相处,等是日子长了长大一些再放在一块。
容笙扯了几块家里不用的坏和用甘草一起给狗崽缝了一个软软的小窝,彩彩的小尾巴都要摇上天了,往小窝里一钻欢快地吐着舌头。
山里的条件有限,晚上烫烫脚洗洗屁股就睡了,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就烧了一大锅的热水倒进了浴桶里,容笙坐在江昭的两腿之间舒舒服服地泡澡。
这是江昭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仔细观察着容笙的身体,以前只觉得白得晃眼连看都不看敢。
容笙的皮肤是白,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滑又嫩,肩膀瘦削得一只手都能揽过来,微微弯腰的弧度让蝴蝶骨显得漂亮又精致,只可惜后背的肩胛骨上留有淡淡的疤痕印,破坏了美感。
江昭忍不住轻轻地抚摸着容笙后背上的伤痕,指腹感知着肌肤上微微凸起,心中泛出酸涩的感觉,“这个伤是怎么造成的?”
“嗯?”容笙不知道江昭在说什么,下意识地伸手摸着自己的后背,但他摸得不仔细,连伤口在哪儿都没有摸到,“可能是从山上摔下来的时候伤到了吧,我那时候身上不都是青青紫紫的嘛,小文说看着就怪吓人的,阿昭被吓着了吗?”
“没有。”江昭收回了手指,只是怔怔地看着,这是一道陈年旧疤,身为猎户的他很容易就能辨认出来这不是掉落山崖摔出来了的,像是刀伤剑伤,他根本无法想象没有失忆的容笙究竟发生了多么可怕的事情,也不敢相信若不是自己碰巧救了他,他的结果会怎么样。
山林里虽说每日都有上山的村民和猎户,但那处溪水隐蔽,鲜少有人会去,有可能不会那样巧就有人发现他,江昭不敢再想下去了,紧紧环住了容笙,把小哥儿圈在了自己怀里,哑然道:“疼吗?”
“不疼啊。”容笙往后靠了靠,伸出湿漉漉地手抚摸着江昭的脸颊,后脑勺搁在他的肩膀上仰面望着他,“阿昭傻不傻呀,这都是多久之前的事情啦,不疼也不痒的,你不说我都不知道后背受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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