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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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村里的年轻人统共那么几个,一只手数得过来:除了徐闯和霁雨晨、香椿那丫头,再来就只有村尾李家的二儿子,大家都叫他李二狗。

村长说过阵子就是七夕节,隔壁村要组织看电影,问有没有想参加的,村里给报销。

此话一出,香椿最先举手,说要报名,旁边凑热闹的小孩子更是叽叽喳喳要去,村长说:“那电影都是讲谈对象的,你们这么小去什么去?也看不懂。”

小家伙们吵闹个不停,父母管不住,说他们大人去看,带着孩子,村长说也行,到时候可看好了,别让孩子乱跑。

霁雨晨来了这还没看过电影,他印象里知道电影是个什么东西,有影院、有放映厅,想着隔壁村应该没这配置,镇上说不定才有。徐闯说:“没你想的那么好,他们就是在广场上支个投影仪,挂块白布,然后摆上凳子露天看,你要是想去我给咱俩报名。”

霁雨晨听着兴致缺缺,大晚上的在外面喂蚊子总让人提不起兴趣,可他也没别的事做,想着看看电影说不定还能想起什么。

村长在前面统计人数,徐闯过去报名,回来的时候香椿跟在旁边一口一个“大力哥”。她摆弄着头发说咱们到时一起去,徐闯回头看了看霁雨晨,说九儿也去,香椿朝这边看了眼,没说话。

-

看电影的时间定在一个周五,徐闯从养猪场回来,说他们那的母猪快生了,就是这两天的事。霁雨晨问他:“那你需要加班吗?”徐闯说:“不一定,得看什么时候,要是人手够,我就不去了。”

霁雨晨不知道母猪生小猪是个什么流程,是不是也需要接生,徐闯这话听着和他干过这活儿,或者会干、很熟似的,总之有点神奇。霁雨晨没当回事,想着自己也帮不上忙,索性只当闲话。

他在屋里换衣服,脚上蹬着自己被捡到那天穿的白球鞋,被徐闯刷了出来,和新的似的。外面传来讲话声,女生笑的花枝招展,也不知道徐闯说了什么。

他换好衣服出门,黑色的修身版长裤搭配同色t恤,外面罩着徐闯的黑衬衫。他怕被蚊子咬,手腕脚腕都涂了风油精,还有耳朵后面,恨不能把自己包裹严实。

香椿站在院子里看他,不得不承认这人有种雌雄莫辨的美:分明是帅气的长相,五官间却透着丝媚,她一个女生看了都要自叹不如。

香椿第一次见霁雨晨只觉得是位帅气的男生,鼻尖那一点痣给人记忆尤深,可越往后越生出些不一样的情愫:她把霁雨晨当竞争对手,也不知哪来的心思,见着总想比比。她觉得或许是因为这人整天和徐闯在一块,并且身高体型都有所差异,客观来讲竟然有种“般配”之感,就像是现在:霁雨晨穿了一身黑,徐闯却是白色背心和同色短袖罩衫,怎么看都像是事先商量好的。

香椿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的花裙子,明艳的一抹黄,在徐闯身边好像也还不错,如果没有九儿更好。她抬手打招呼,语气不算客气,问他:“你还没找到家人吗?”

霁雨晨摇了摇头,“没找到,估计还要在闯哥这住一阵。”

霁雨晨嘴上不输,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给人怼回去再说,徐闯看着他笑,把人拉到身边,说我们走吧。

前塘村的门口是土路,无论摩的还是拖拉机都有够颠簸,这次村里给包了车,把人一起送过去,霁雨晨还是差点被颠散架。

他从车上下来扶着腰好一顿深呼吸,香椿想拉人先走,徐闯不乐意,于是俩人一起陪霁雨晨在那缓神儿。

他们到的晚,前面的空位都被占上了,挨着的座位只剩下倒数两排,香椿找了靠中间的座位,徐闯让她挪过去点,留下空给九儿。

霁雨晨坐下后脸色仍旧不太好,徐闯歪过头来问:“你是不是还不舒服?我帮你去要杯水。”

霁雨晨拉住正要起身的人,摇头说没事,自己歇会就好了。

电影放的是周星驰的《喜剧之王》,很古早的片子,霁雨晨觉得自己看过,但想不起来在哪、又或是什么时候,周围的村民都看得津津乐道,他起来去上厕所,问了地方,没让徐闯陪。

这里的发展建设比前塘村好,村民普遍看着更有钱,房子跟他们那都不一个样。其实两地相隔不过十数公里,模样却是天壤之别,霁雨晨思考其中原因,觉得那句话挺有道理:要想富,先修路。

前塘村出入就一条土路,下雨根本没法走,即便天气好,出来一趟都要废半条命。他来了这一共出来过两次,一次是去镇上报案,另一次是和徐闯赶集。

据霁雨晨所知,前塘村的村民大多自给自足,除了养猪场有些外部生意,运营着一辆小货车,其他人都不常出门,这样与世隔绝的日子过起来是没什么负担,可是万一生病呢?村里治不好呢?又万一有个天灾人祸,就像祭祀祈求避免的那样,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他想过好日子,也想带徐闯一起过好日子,在广场上遛了半圈,回去时电影正好放到柳飘飘穿着长筒皮靴走在海边公路上,海风将她头发吹起,画面异常明艳。

尹天仇说:“我养你啊!”霁雨晨觉得,他也不能一直受徐闯照顾,总要做点什么。

电影散场已经是晚上八点过,坐车回去要近一个小时,徐闯碰到熟人,一个叫阿盛的,两人一起在城里打过工。

阿盛梳了一个小背头,看着干净利索,揽着旁边的女孩给徐闯介绍,说是他未婚妻,小时候应该见过。

徐闯回忆些许,貌似没什么印象,阿盛说:“我们还俩月就结婚了,到时候给你发请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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