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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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1页)

俞非管这条街叫做「麻鸡街」,因为街尾那家张嬢嬢麻辣鸡家的卤鸡爪特别好吃,俞非从小吃到大,几天不吃就想得慌,连带着周序也被传染,成了这家店的常客。

这时节去麻鸡街,别的先不说,就说枇杷,几乎没人能毫发无损的从叔叔嬢嬢们的枇杷摊前走过。说是摊子,其实也就一根扁担两个腰果形状的竹编篮,左边篮子里是枇杷,右边篮子里也是枇杷,量不多,卖完作数,可以尝,酸就不买,甜就买——当然总是很甜的,所以尝了的人,少不得要称两斤回家慢慢剥着吃。

周文丽钱不多,买枇杷倒是相当阔绰,一出手就是10斤,有时候碰上人家快收摊了,就把人篮子里剩的全部买回家,左邻右舍分着吃。俞非放学,看到餐桌上一大篮子金黄的胖枇杷,甩下书包就去院子里大喊:「周序周序,快过来吃枇杷啦!」

这样的事,正是春天理应发生的事。

春天是这样的美妙,俞非正是出生在这样美妙的季节。

2008年春,俞非17岁——3月16是她的生日。

那天是个周日,俞非,吕琳,曾墨,周序,曲明磊,郭子渠,六个人,一起去了东郊江滩,搞野炊——於桢没来。

寒假回来,学校依据学生个人志向和开学第一次月考的成绩,为高一年级做了文理分科。不出意外,周序进了理科尖子班,俞非也倚着数学成绩的提高,考进了文科尖子班,虽然总成绩在班上排到40名开外,好歹也算如愿以偿。俞非很高兴,为了感谢补课老师周序,她送了他一双美津浓的足球鞋,黑白配色,和店员磨了好久,原价799元的鞋,650元买下,那是俞非攒了大半年的一笔巨款。

收到球鞋後,周序自是乐开了花,每每出门踢球之前,都把球鞋拿出来摸一摸,想穿出去,又怕穿坏,总不穿,心又痒痒,左右都不是,直到有一日,俞非郑重其事问他,「我送你的球鞋,你为什麽不穿,不喜欢吗?」

周序这才开始穿那双球鞋。开始穿美津浓後,便是次次穿,回回穿,那年岁的大牌球鞋,贵是贵,质量却是真的好,周序穿了好几年,踢了无数场球,鞋帮子都不见坏,只是外皮不可避免的裂了些口,直到後来,口子实在裂得太多,周序才恋恋不舍的将它放进鞋盒封存了起来。

周序有很多很多的球鞋,然而,无论过去多久,纵然美津浓已经退出中国市场——全然不再流行,在周序心中,总也是最爱那双旧到裂皮的美津浓球鞋。

分了文理後,一切都被打散重组,由於四人组都选了文科,俞非得以和文科年级第一的於桢同班,曾墨和吕琳商量好後,决定升到高二後,就一起进艺体班,两人都倾向选修音乐。

学习之馀,四人组还是一如既往的凑在一块儿,时不时出去爬个山丶打个球,或是到俞非家看看锅巴,顺道蹭蹭周文丽的厨艺,自然,於桢总是缺席的那一个,十有九次聚会,她都不来,倒不是她不想来,是她爸妈不让她来,对此,其馀三人自然是理解又同情的,但,没办法,於桢的爸妈向来是那麽严格的。

最不可思议的是初中毕业那一次,那天,班长组织了大家出去吃饭,算作毕业聚会,於桢没来,班长特意打了电话过去询问,接电话的是於桢的妈妈,她很客气的代替於桢拒绝了班长的邀请,又委婉的同班长说,以後和学习无关的事,尽量不要再找於桢。

说是「尽量」,其实是「完全」丶「彻底」的意味。

高一开学见面後,於桢和大家说起这件事,她说,因为班长是个男生,她妈妈接到电话,便以为她早恋,她想出门和大家一起玩,她妈妈不让,她哭,她妈妈视若无睹,反而将她锁在房间里,叫她反思,她也不知道该反思些什麽,只是浑浑噩噩的哭了一整晚……

分了文理後,於桢越发和大家渐行渐远,周序却带着他的两个好哥们儿,曲明磊和郭子渠加了进来,几人一道玩了几次後,四人组渐渐变成了六人组。

郭子渠长得痞帅,成绩也好,和周序同班,因为都爱好踢球,两人总是腻在一处。美中不足的是,郭子渠是个花花公子,据说仅仅高一上学期,就换了6个女朋友,几乎是一个月一个,或许有时候同时谈两个?说不准。吕琳久闻他大名,见了他很是不忿,嘲他浪荡,说他耍过的女朋友都不能论个,得拿把掐,郭子渠回呛:「耍过再多再浪荡也看不上你!」两人差点没打起来。

曲明磊则不一样,他是个典型的稳重青年,人长得端正高尚,脸上永远戴着一副规整和气的金丝边眼镜,你何时看他,他都浓眉大眼的笑着。他在理科尖子班隔壁的重点班,成绩不很拔尖,却总是一副游刃有馀的努力姿态,你不能说他庸俗普通,他可是富二代。他喜欢明亮纯洁的颜色,纵然周末,也总穿着灰白色系的衣裤,他的一切都光整坦荡,像一张新铺好的没有褶皱的床,有一些空洞有一些乏味,却很能叫人联想到完美之类的词——周序的身上隐约也有一部分曲明磊,大概是因此,两人才成了心心相惜的朋友。

当然,也不见得都是那麽回事,总的来说,友情是没什麽定律的东西,两个人能成为朋友,或许的确需要一些诸如共性丶欣赏之类的东西,但一群人之所以成为朋友,往往只是因为你和我好,我和她好,他和他好,一个带一个,聚了几次,大家稀里糊涂就玩到了一起——而後,你们在一起,度过了数不清的青春岁月。<="<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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