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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很爱她他说会守护她
他送她玫瑰花一切美得不像话
……
她忽而想起周序来,便不动声色侧过头去瞧他,发现他抱着手臂背靠座椅在睡觉,不知是真的在睡还是假的在睡,她的视线在他身上流连着收不回来。他穿着一身黑的短裤短袖,手臂和腿都露在外面,常常踢球的缘故,他身上肉眼可见的皮肤都呈出一种健康向上的棕色,加之臂上和腿上的肌肉十分发达,便又添出许许多多令人想入非非的性感来。他的鞋是纯白色的耐克板鞋,那样掷地有声的一双鞋,和iPod的白色耳机线一样,穿戴在身上,使人无端贵气,贵气又时髦,而此刻的周序,时髦贵气里还略带了几分刚烈的倜傥——如果他们不是朋友,他该是个很适合的恋人。如果他们是恋人,他也会送她玫瑰花吗?应该会的吧,这大半年,周序断断续续送过俞非很多东西,手工课上做的锤子也好,实践课上用铁水浇铸的小玩意儿也好……凡是他觉得有趣的好玩的,总会特意留起来送到她面前,他对她是很好的,甚至好得有些过分了。
「他不会真的喜欢我吧?」俞非在心里问自己,正想思考得更深,周序的身子突然动了一动,俞非连忙将视线收了回来。
耳机里已经开始播放《最熟悉的陌生人》——
心碎离开转身回到最初荒凉里等待
为了寂寞是否找个人填心中空白
我们变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
今後各自曲折各自悲哀
只怪我们爱得那麽汹涌爱得那麽深
於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
却回不了神
如果当初在交会时能忍住了
激动的灵魂
也许今夜我不会让自己在思念里沉沦
……
嗯,在交会时要忍住了,激动的灵魂,今後,就不会,沉沦……
睡了一会儿,也没怎麽睡熟,尽管紧闭着双眼,周序却总感觉有人在看自己,果不其然,猛地睁眼,恰好撞上俞非措手不及的眼神。
讨厌鬼,看什麽看……
他便也放肆猖獗的盯着她瞧了起来。
又在听歌,每次坐城铁都在听歌。光听不唱,只是慢条斯理的点头晃脑,倒也忍得住。
他忽地想起高中时的她来,他们挨坐在一处时,她会分一个耳机给他,他们一起听他帮她下载到mp4里张国荣的《春夏秋冬》——
暑天该很好你若尚在场
火一般的太阳在脸上
烧得肌肤如情痕极又痒
滴着汗的一双笑着唱
能同途偶遇在这星球上
燃亮飘渺人生
我多麽够运
无人如你逗留我思潮上
从没再疑问
这个世界好得很
……
「无人如你逗留我思潮上」,无人像她逗留他思潮上。
上大学之後,她变了很多,当然,主要是外在,要说内在,她那个性子,怕是一辈子都改不了的。
不知从什麽时候起,她突然化起了妆,化了妆的她,脸上的稚气悄然脱除,眼睛愈发水灵,长长的睫毛扑闪下来遮住眼珠,神情有种捉摸不定的忧郁,修画过之後的眉毛变得工整又生动,生气皱眉时两条眉一上一下微微的参差错落,叫他看了总想惹她生气,她的鼻尖是圆的,像水滴,很讨喜,不过,离近了看,她鼻翼两侧的粉底液有时涂抹得不太均匀,看来她并不十分熟练化妆这件事——嘴唇却每次都化得很好,她喜欢用无色透明的唇彩还是口红或者唇膏一类的东西,在原本就红润诱人的唇上涂上一层薄薄的甜美的糖——每次见她,两人肩并肩走着或面对面坐着,他望着她唇,总想咬一口,尝尝那糖的味道,可惜他没有机会。
也是不知从什麽时候起,她开始戴项炼,白皙的脖颈上带着铂色的细链,链上挂一粒小小的银质十字架,暑热的天,那粒小小的十字架常常浸着汗贴到她胸口的皮肤上,他想替她揩汗,又想替她整理那粒小小的十字架坠子,可惜他没有理由。
她也戴耳环,确切的说是耳钉,耳钉上两颗秀气晶透的亮钻,在她耳廓的发丝间若有似无的闪,那隐晦的闪烁着的光,於周序而言,是一种不动声色的勾引。
近来,他甚至发现她悄悄喷起了香水,是一种他不了解却很上瘾的淡淡甜甜的味道。
她的穿着也变了,从前总穿宽大松垮的校服,如今偏爱穿些文艺简洁的衬衫丶牛仔裤丶连衣裙……衬衫颜色多变,裙子有时长有时短,牛仔裤偏爱直筒型,却怎麽都好看。
俞非……她不仅性格讨厌,长得也讨厌,打扮也讨厌,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他心里存了多少气和火,只要一看到她人,他就着了魔一样的忍不住要去靠近她原谅她,恰如此刻,望着她故作忧郁的侧脸,他已经开始在心里盘算,一会儿到家了该怎麽跟她道歉。
她可一定要原谅他才是啊,一定……
第28章2012年,春,恶名
自从去年初夏,敞开的情感之窗被俞非暴力关闭後,周序更加严密的控制起自己的心意来,如今是安分守己的和俞非做起了朋友,不再蠢蠢欲动,不再跃跃欲试。
然而心意不比作息,说几点起就几点起,心意是难以管控的东西,像气球里流动的气体,这边捏住了,又从那边冒出来,好比锅巴对着俞非,表情虽然极力克制,摇摆的尾巴却早已暴露了它的热情。<="<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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