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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试探
林知夏不喜欢浮于皮囊的快感。
她喜欢隐于深处的欢愉——
一段旋律荡漾于耳蜗,一行文字洇染于视网膜,一个场景绽放于感官
这些触动会先叩击你的灵魂,再沿着你身体的肌理和脉络缓缓扎根,最终牵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使其愉悦。
这样的愉悦是与血脉交融的,即便你终生不再去回顾它,它带来过的感触也绵延不绝,血脉相拥且永远不会被分解。
直到某个不经意的时刻,你听到一阵风,看到一片云,抚过一片落叶,见到一个人,身体所有沉睡的触动便再次被唤醒。
林知夏喜欢言怀卿。
不需要回答什么时候?为什么?喜欢她什么?因为她发现,喜欢她的感觉早就融在了她的血脉里。
她出现,唤醒她,并唤醒她过往中所积攒的一切美好和愉悦——
五岁看过的萤火,十岁听过的海潮,十五岁读过的情诗,二十岁淋过的月光在她意识到喜欢她的那一刻,全部化作奔涌情绪在她身体里流淌。
命中注定也好,冥冥之中也罢。
总之,是这样的。
她躺在床上,听着所有久别重逢的悸动在血脉中轰鸣
可言怀卿呢?
也喜欢她吗?
会喜欢她吗?
她看她的眼神从不躲闪,仿佛一眼便能将她看穿,偏她自己笼在雾霭里,你无论如何看不清她。
她说话总会奇妙停顿,不疾不徐,保持着令人舒适的边界感,又在分寸之间流露出若有似无的纵容。
她也会主动触碰,可都是浅尝辄止,指尖的温度还未抵达肌肤时便撤离了,徒留一片微微发烫的空气。
她还亲了她。
是啊,她还亲了她!
为什么?
如果你单纯喜欢一个人,你可能会亲她,譬如闺蜜,譬如宠物。
但如果你暗恋一个人,你绝对是不敢的。
但凡含了一丁点的非分之想,人都会变得小心翼翼。
可言怀卿亲了她。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难不成,就像苏望月会亲所有同事一样,因为心无杂念,所以才那么轻易,那么自然?
那可就太完蛋了。
不过林知夏就是林知夏,她想得通——暗恋本就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独幕剧,从来都与她人无关。
况且,她眉毛里没有小痣,定然不会情路坎坷。
窗帘没拉严,在地板上画出一道银色的线,月光便移,日头东升,那道银线渐渐爬上她的脚踝,变成金色。
天亮了。
林知夏起的不早也不晚,洗漱好,推开门,赵瑾初在浇花,林主任在做伸展运动。
“早上好。”她嗓音慢悠悠的,有点哑。
“早饭在桌上,赶紧吃吧,吃完自己收拾。”林主任转过身看她。
林知夏步调懒懒挪去餐桌,“你们今天都不上班吗?”
“你妈休息,我下午有课。”赵瑾初收好水壶,往厨房走,“林大小姐一会儿还要去上班吗?”
“不上班,但我今天有事,要出门。”林知夏简单吃了几个蒸饺,又喝了半杯牛奶。
赵瑾初从厨房探出头,“要去看她?”
“对,要去看她,满意了吧,还有完没完了。”林知夏咽下最后一口牛奶,去厨房洗杯子。
“别空着手去。”林主任从旁嘱托。
“知道了,我一会儿去花店买束花。”林知夏冲她回答。
“咱们中国人看病人不流行买花,要来点儿实在的。”赵瑾初正在厨房盛汤。
一个超大的保温壶,里头盛满了乳白的骨头汤,凑近闻,能把人香迷糊了。
“这是?”林知夏吞着口水问。
“给你拿去报恩的啊。离远点儿,别把口水滴进去。”赵瑾初盖好盖子,打包装好,递给她。
“谢谢阿姨。”林知夏一把搂过赵瑾初亲了亲,亲完之后,她望望锅里,又吞了下口水,“我能先喝一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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