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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的变故吓得老人捏紧刹车。
助动车后轮打滑,车身剧烈摇晃,他面色煞白,单脚撑地,另一条腿还挂在车上,整个人以极其危险的姿势斜倾着,差点连人带车地翻倒在地。
贺黎筠亮出刑警证,冷着脸将两人带到了路旁的树荫下。
“警察同志,我真的没看见!”银色面包车司机周明德,慌忙拿出自己的驾驶证,满脸诚恳地解释,“a柱正好挡住视线,我不知道旁边有人……”
闯黄灯的老人则自知理亏,不停心虚地道歉:“警察同志,我、我晓得错了……”他声音越来越小,“老伴住院等着送饭,我一着急就……下次绝对不敢了,您就当没看见这回事儿……可不可以不要罚钱……”
贺黎筠检查完两人的证件,证件齐全并不是什么逃犯。
而且没有人员伤亡,哪怕交警在场,这场事故最终也只能口头警告。
但贺黎筠相信薛宓的判断——这个叫“周明德”的司机身上翻涌的黑雾绝非偶然。所以第一时间背下了周明德的身份证号和驾驶证号。
眼下,望着他驾车驶离,贺黎筠方向盘一打,利落地调头驶向刑警支队。
半小时后,望着贺黎筠带着薛宓匆匆而来,值班的楚子琦震惊道:“贺哥?你不是在休假吗?”
整个刑警大队谁不知道,贺黎筠去年肋骨骨折才请了三日的病假,这次破天荒休了两周病假,大家都以为他终于想开了要好好休息。
结果这铁人才过了一周就又来上班了?怎么还拎着个小姑娘来加班啊?
楚子琦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扫视,终于没忍住,将贺黎筠拽到一旁问:“这孩子……还没安置好吗?还是她父母有什么线索了?”
“送去福利院后一直哭闹,医生建议我先照顾一段时间。”贺黎筠睁眼说瞎话着。
“那你一个人照顾方便吗?”楚子琦担心地问,“毕竟是八岁的小女孩。”
“我妈帮我一同照顾着。”
“哦哦。”楚子琦不疑有他,毕竟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向来严谨的贺哥会在这种小事上撒谎。
然后,他就见一向不苟言笑的贺哥,竟从钱包里抽出一张毛爷爷,眼也不眨地就递给了才八岁的小姑娘:“附近有很多店,你想吃什么就去吃吧,随便给我带一份就行。”
楚子琦:……这还是请客都扣扣索索的贺哥吗?八岁小孩吃个饭花一百块是不是有点太奢侈了啊!他晚饭只吃了八块钱买的三明治!!!
望着小姑娘攥着钞票欢快跑远的背影,贺黎筠转身回到了工位。
电脑屏幕的冷光映在他逐渐冷峻的脸上,他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击,利用警局系统调出了周明德的完整档案。
周明德,42岁,驾驶记录显示:
2015年雨夜,城东路口,撞死一名闯红灯的75岁老人。事故认定:老人全责。
法律从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谁违法谁担责。若驾驶人无过失且事故是由不可抗力、他人过错或意外事件导致,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最终周明德以人道主义赔偿30万与其儿子达成了和解。
2017年雨日,高速匝道,与违规变道的轿车相撞,导致轿车当场起火,车内一对老夫妇身亡。责任认定:同等责任。赔偿200万后与其子女和解。
从法律文书和事故认定来看,哪怕死了三个人,事故原因都不是周明德引起的。他就像是无妄之灾,倒霉地卷入了这两起事故里。
而事故后,他没有逃逸,反而第一时间积极地赔偿家属,态度诚恳,所以没有刑事责任,也没有吊销执照。从表面上看,法律简直给了他最公正的裁决。
但,一次是意外,两次是巧合,那第三次呢?
连续两次被撞的都是老人,这次差点被撞的也是老人……
贺黎筠很难不恶意地揣测……这个人,是不是在看见老人主观犯错后故意去撞?
老人反应慢,容易“被全责”,而老人的子女多会选择拿赔偿和解,甚至有些不孝子女会觉得老人被撞死,自己反而更解脱,根本不会细追肇事者的责任。
若真有反社会人格利用车辆故意杀人,那岂不是钻了法律法规的漏洞?
这样想着,一阵浓郁的油炸香味突然飘来。贺黎筠皱眉望去,就见薛宓抱着一大袋比她脑袋还大的麦当劳纸袋蹦蹦跳跳地进了门。
“这个超好吃!就是钱不够啦,只给你买了儿童套餐,但送了一个小玩具!给你。”
望着纸袋里的迷你汉堡、迷你薯条,迷你玉米杯,以及儿童喝的牛奶盒,而对方将一个碰碰车小玩具放到他面前后,转手就掏出一个比她脸还要大的三层汉堡,美滋滋地坐在他旁边啃了起来……
贺黎筠:“……”
【作者有话说】
18年撞死1个人,19年撞死2个人,一共赔偿200w都没坐牢,结果又撞伤一个人把那人带回去活活耗死(反复去了很多次确认对方是否死亡),最后等人死了才去自首,因故意杀人判了十年。
这个案子是在写大纲时正好刷到了热搜,感觉太crazy了,所以改编成了案件。
虽然我也不理解为啥第一次撞死人不吊销执照,能让他再多撞死3个人……
在新闻里也没找到原因(原案件两次都是同等责任,不是文里写的闯红灯啥的),这次判十年就是明明是活人被他耗死了+之前死了3个人,觉得性质恶劣重判,但考虑自首所以十年。那如果第四个人也是当场死亡且对方过错或同等责任的话,他岂不是又不用坐牢啦?有没有学法律的小伙伴帮忙解答下[爆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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