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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好漂亮。”何舒月拿手肘捅捅包慈兮,捧着杯像吸血鬼饮品的甜菜根胡萝卜苹果鲜榨汁,抬起食指一指坐在离她们有半个餐厅远的女人的背影,“还有点像你嫂子。”
包慈兮正戳着盘子里的食物,一副胃口不佳意兴阑珊的样子。
进门的第一秒她就开始想,从口味想到选址想到装潢想到服务还是想不通连个包厢都没有的餐厅怎么会那么难约!
吃了没两口就开始挑着餐叉在招牌丹佛牛排里戳戳戳,正戳的兴起,突然听到了让她心烦意乱的称呼,才终于从她那虐待食物的兴致里抬起头,看过去。
一个后脑勺。
一个漂亮的后脑勺。
就这?
包慈兮看看何舒月,她是出于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指着一个后脑勺跟她说好看的?
还看出来像她嫂子?
她和向朝歌见面的机会不算多,但莫名对那个女人的样貌有着化成灰她都能认出来的笃定。
向朝歌是黑,从根到尾黑的不带一点渐变,而这个女人色是冷调的浅棕,染的不错,包慈兮第一眼想要Tony链接,第二眼觉得是假,色太均匀了,一点不见深色系染后压不住的橘红底色。
正在这时,被她评头论足的女人转了转头,她得以看到那半张脸。
确实有点像。
一样精致的线条,一样完美的侧脸,只是气质大相径庭,向朝歌最大的特点是面善,长着一张慈悲为怀的脸,放86版《西游记》里演神仙会被民间塑像流传那般的权威,而眼前的这个女人,色浅浅的,肤色浅浅的,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晶莹剔透。
何舒月说“好久都没听你骂你嫂子了。”语气甚是怀念,她已经在包慈兮长年累月激情澎湃的控诉中对向朝歌生出了别样的情愫,一日不提两句嫂子那简直浑身不得劲。
包慈兮眉头一跳,“你不要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骂过她?”
何舒月来劲了,“你没有吗?”她拿手机翻出了聊天记录,“你哥刚结婚那时候,你天天说此女来者不善是为了钱和包明洲结婚,不然怎么看得上那个草包?”
包慈兮看了一眼,大段大段的顶着她头像的言,她那个时候居然那么有表达欲?伸手拿起果汁,捻着玻璃吸管搅了搅,“删掉。”
何舒月顿时呆滞了一下,还没见过这么理直气壮吩咐销毁书证的!
然后立刻又兴奋了,一指门口,“说曹操曹操就到,那不是你嫂子吗?还有你哥。”
包慈兮看过去,这间餐厅迅践踏了自己难约的要死的底线,为这对闪亮登场的璧人保留了位置,西装笔挺的餐厅经理正殷勤备至地为俩人开路。
包明洲和向朝歌应该是刚从附近某个正式场合出来溜过来吃饭,因为向朝歌穿着一双显然是临时买的米白色室内软底拖鞋,包明洲跟在她身后半步,手里提着一双银色细跟高跟鞋。
包大少变成提鞋的了,何舒月啧啧称奇,“结婚一年了你哥和你嫂子感情很好啊。”
包慈兮呵呵一声,是很好,好得很,要是向朝歌把包明洲调的跟狗一样也算的话。
一双高跟鞋而已,明明可以有很多办法处理,包明洲就非要拎着招摇过市,包慈兮对此的评价是爱现。
只见闲庭信步的优雅女人突然变了脸色,径直朝着一开始被她们讨论的女人疾步走了过去,而正此地无银三百两用水杯徒劳地藏着脸的女人突然起身,仓惶地朝着与向朝歌相反的方向疾走,几乎是小跑起来。
“舞阳!”向朝歌失声喊出一个名字,甚至顾不上还穿着不拿脚的拖鞋,拔腿就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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