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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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第1页)

我最初并没考虑做服装生意,那时候我其实对珠宝设计更感兴趣,毕竟我的女红其实并不出色。。

在此应该再次感谢我亲爱的许妈妈。

——《书瑜往事录》

可进学校这一个多月,现实给了常书瑜几记沉重的闷拳,让她彻底碎去了对民国时期年轻人的滤镜。

合着哪个时代都一样,热血沸腾的青春的确有,可大多数既得利益者还是更愿意在醉生梦死中沉沦。

“求人不如求己,常书瑜,你还是成为别人眼里的人脉比较靠谱。”

常书瑜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做了个中二表情以此鼓励自己。

她大概是不可能和一群吸大烟、逛窑子的人做真正朋友的,更何况在这个女性天然被矮化的时代,她要是主动凑过去说不准还要被人当成猎物。

终究还是她想得太天真,忘记这真的不是一个对女性很友好的时代。

转变好了思路与心态,常六小姐决定暂时保持原状,持续深入观察这个时代的生存环境。

说到底之前的她是生活在常府构建的象牙塔中,因为年纪的关系接触的人也并不复杂,以至于她看什么都带着滤镜。

这回答应王令仪的邀请,常书瑜倒不是真想去借此打开沪城上层圈子的人脉,而是她想用一个全新的角度去观察这个时代精英阶层最真实的想法。

这或许对她之后要走的路有意想不到的帮助。

“你要去王家花园参加沙龙怎么不提前跟我讲的呀?”听到女儿要去参加沙龙,祝女士第一时间就是懊恼时间上太仓促。

“阿娘,我就是去同学家玩儿,不是很正式的场合不需要太过隆重的准备。”

这并不是一次很正式的社交邀请,所以常书瑜当然也不会兴师动众,更工况她很清楚自己去这次沙龙的角色定位。

就是一个被同学邀请去凑热闹的小女生,如果是很正式的宴会,那么王家会送请帖来而非口头邀请。

而且引荐人也不会是王令仪这个还没掌握多少话语权的小姑娘,毕竟常家也不是可以随便应付的破落户儿。

“你可不要小瞧这些场合,他们这里的人最讲究了,穿衣打扮可是马虎不得,不然背后肯定要看不起人。”

祝女士可是很明白“人靠衣装马靠鞍”在上层圈子的威力,在宁城“常”这个姓就是身份地位,可在这十里洋场却不是的。

看着五官精致但脸庞却很稚嫩的女儿,祝女士心下有些愁,这漂亮是漂亮了,可惜一看就带着孩儿气,比起那些十八九岁的大姑娘这种青涩小少女其实最难打扮。

去年之前女儿还可以可爱俏丽里打扮,可如今上了大学交际的人都是成年人就不好再穿以前的衣服,所以最近看到女儿天天都是灰扑扑的学生装打扮祝女士也没说什么。

然而常书瑜从来都没有为这种事费心过,她上辈子有一半时间生活在法兰西,穿衣打扮上的眼光不知道比这时候中不中洋不洋的好多少,以前不爱穿那些小洋装实在是她压根就没觉得好看。

民国早期思想上趋于保守,很多学习西方风格的衣服不敢合体剪裁,版型用后世的眼光来看真是挺土的。

当然这时候旗袍是好看的,但她年纪小身材扁平也穿不出来旗袍的优雅,还不如随大流穿一些校服呢。

不过就算是大众款的校服,穿在常六小姐身上那也是显得亭亭玉立,就好似一朵还未盛开的花朵儿。

然而祝女士是不可能让她女儿穿校服去参加名流圈子聚会活动的,在女儿衣橱里挑衣服时,听到女儿说之前带的皮鞋有些不合脚,立刻决定到百货大楼选新的。

“方跟皮鞋不难穿的,你适应一下就好了呀。”看着女儿抗拒的眼神,祝女士开始诱哄。

常书瑜:不,我不怕穿高跟鞋,我只是觉得它款式太土。

看了一圈儿,常书瑜勉强选上一款能入眼的经典款小皮鞋,某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大概是抓住了什么。

之前她没对这个时代穿衣打扮上心,一是因为宁城还比较保守,就算是洋装店也都是那几样不露脖子小腿的款式,顶多是花纹上换换样式,可沪城不同,这里的洋装皮鞋都是紧跟国外的。

之前到沪城百货店购物,常书瑜没太上心观察,今天她用心看了一圈儿就发现无论衣服还是鞋子这些款式和家里杂志上的还是有些出入。

不过也能理解,此时交通不是那么发达,尤其是跨国运输业更是有很长的时间差,再加上工业水平的限制,成衣成鞋的质量显然不能和后世比。

“衣服不买了,就买这双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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