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章
第七十一章
托马斯和玛莎的故事源于一个悲剧。
正如成为蝙蝠侠的布鲁斯韦恩都会经历绝望的那一夜,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死去的不再是韦恩夫妇,而是布鲁斯韦恩。
玛莎韦恩无法接受,托马斯韦恩只有沉默,就算找到凶手又如何呢?那样的话他们的孩子就能回来了吗,如果布鲁斯能活过来的话,他们愿意奉出自己所有的一切。
他们彼此相爱,又彼此怨恨,无论世界怎样洪水滔天,战火连绵,他们的一生都被困在了哥谭。
玛莎对托马斯说起狂笑的时候诡异的平静下来,甚至显得很幸福,托马斯很久没有见过那样的玛莎了,失神良久,仿佛回到了一切都未变得更早的时间,他们一家人没有走进那条小巷。
玛莎说着他们的孩子回来了,说起他们曾经的规划,说起布鲁斯……
托马斯也久违的和她谈起布鲁斯,这对宿敌夫妻竟然只能在战场上说这些。
——仿佛他们一家人从未分离。
玛莎没有再对托马斯下手,正如托马斯做得一样,她转身离开,不拖泥带水,她选择了狂笑。
托马斯想起了蝙蝠侠布鲁斯,他不相信玛莎,但他又不知道能相信谁。
于是他回来了,他必须与布鲁斯谈谈。
谈话的结果令托马斯很不满意。
“但你还是选择帮忙?”巴里满头问号,托马斯并不赞同布鲁斯,但他也没有听玛莎的话投向狂笑那边。
托马斯放下箱子:“小丑的选择能是什么好选择。”
他这样说的,但巴里觉得那是借口。
因为紧接着托马斯就问巴里:“他过得好吗?”
巴里迟疑:“emmm我觉得还可以,有孩子有伴侣有志同道合的战友?”
其他人怎么想他不管,但对巴里来说,这样的生活已经很让人满足了,蝙蝠侠并不是个贪心的家伙。
“伴侣,呵……”托马斯看着脆皮躺尸的超人不满,“男人。”
“我想这个话题我们讨论过了。”巴里无奈,“克拉克只是运气不好,他不脆的。”
讲个笑话,超人是个脆皮。
“狡辩。”托马斯仍旧不买账,“如果布鲁斯没有去救他,他早就死了。”
巴里盯着托马斯看了许久终于是回过味了,于是他真诚地发问:“你为什么不去和布鲁斯说这些事呢。”
这对父子从重逢以来有就亲情发表任何感人的言论吗?
一个担心对方担心的要死,却只能在巴里面前跳脚。
托马斯闭嘴了,他冷冷哼气:“先干活。”
狂笑的入侵越发迅速,只要他掌控了世界的坐标就能占领这个世界,无往不利,一开始克拉克同时逆着时间空间溯源的举动确实让他烦恼了一段时间,但时间线的感染从来不是从一个点扩散的,而是非线性的。
他知道他要找的人就在这里。
战争,这个世界的人们不是没有经历过,但比起狂笑的末日程度,亚特兰蒂斯和天堂岛的战争就像是孩子过家家一般。
他们分道而行的时候,布鲁斯半背着虚弱地克拉克慢慢移动,克拉克清醒了,但氪石对他的影响仍旧存在,超能力更是别想用。
他们在哥谭郊外分别,准备按照事先的计划奔赴各自的战场。
“按计划行事。”布鲁斯叮嘱,“巴里,保护好自己。”
“我会的。”巴里下意识摸了摸怀里那个刻着蝙蝠S的仪器,他顿了顿,“B,我们会再见的对吗?”
“下次见,巴里。”
“……下次见,布鲁斯,克拉克。”巴里低头戴上头盔,不知是不是因为隔音不好,似乎有哽咽声窸窸窣窣传出。
克拉克脸色苍白:“巴里,我们会赢的。”
“嗯。”
闪电侠最先离开了。
“托马斯。”布鲁斯又叫住了托马斯韦恩,托马斯的脚步微顿,转身看他。
“我会说服玛莎。”托马斯对和布鲁斯相处总是感到别扭,于是父子两个人默契的用公事来掩盖私事。
“还有。”托马斯从腰带里拿出一封信,“这个,本来想等你走的时候给你。”
布鲁斯接过信微微挑眉:“给我的?”
“给我儿子的。”托马斯冷哼,“如果你是我儿子,那这就是给你的。”
“你叫克拉克肯特是吗?”托马斯不待布鲁斯有反应就将话头转向克拉克。
他一直看克拉克不顺眼,直到现在也是,但这位老蝙蝠侠最后只是留下一句话。
“照顾好布鲁斯。”
托马斯说完这句话,也不管在场两人的反应,转身扬长而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