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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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女男授受不亲。”符彦严词拒绝。

这不仅是女男大防问题,还关系着他跟郑清容独处的问题。

他搬到杏花天胡同就是为了和郑清容住在一起的,阿依慕公主搬过来算什么?

昨天是杜近斋插足他跟郑清容吃饭,今天又变成了阿依慕公主干涉他和郑清容住在一起,怎么什么人都要来横插一脚?

屈如柏听到他要搬出礼宾院,顿觉头大:“公主,这不大妥当。”

方才不是还在商讨谁负责额头上的伤的问题吗?怎么话题突然就转变为要搬出去了?

一国公主不住礼宾院还能住哪里?

“有什么不妥的?”霍羽懒懒道,“听说符小侯爷最近从侯府搬了出来,住到了杏花天胡同去,郑大人也住在那里,我也想知道是什么风水宝地让郑大人和小侯爷先后住进胡同,索性去住两天试试,说不定有助于伤势恢复。”

“公主,如此怕是不合规矩啊。”翁自山一个头两个大,“杏花天胡同位置有些偏远,为了公主的安全着想,还是在礼宾院为好,既然符小侯爷已经答应为公主的伤负责,必然不会失信的,不必劳动公主大驾。”

好好的礼宾院不住,偏偏要去旮旯胡同,安全都不一定能保证,去干嘛?

真是想一出是一出的。

霍羽轻笑:“郑大人武功高强,小侯爷箭术超群,有他们两位在,我的安全还能出什么问题?而且不是你们陛下让郑大人贴身护卫我的吗?我搬过去不是正合适?”

贴身护卫也不是要搬过去让人护卫的意思啊。

燕长风挠了挠脑袋,也跟着劝:“公主,胡同里人员混杂,人来人往怕是会惊扰公主。”

“无妨,与民同乐嘛,这不应和了郑大人今天画的那幅画吗?”霍羽笑着看向郑清容,“郑大人说是与不是?”

郑清容呵呵。

搞半天先前做的那些都是幌子,搬出礼宾院才是他的真正目的。

搬到杏花天胡同,他可真能想,怎么不上天呢他?

符彦搬过来她都已经够麻烦的了,他要是搬过来,她还活不活了?

“公主想要与民同乐,不妨挽了裤脚去田里种地,那才是真正的乐趣。”她道。

符彦哈哈笑。

看来她真的很喜欢种地呢!这个时候都还记着。

霍羽轻叹一声:“郑大人让一个伤者去种地,是不是太为难我了?”

“公主既然有伤,还是在礼宾院养着的好。”郑清容接得也快。

霍羽伸手碰了碰额头上的伤,几分惋惜:“这怕是不太行,礼宾院的风水克我,我才住进去没几天,这又是被雷劈,又是被箭射,又是落水的,一桩桩一件件怪吓人的,再住下去,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我就一条小命,可不够折腾的。”

屈如柏和翁自山等人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什么风水不好,这些事和他们礼宾院有关系吗?不都是他自找的吗?

当然,这话是万万不能说的。

“诸位大人要是觉得为难,可以让人去请示你们皇帝,他要是不让我搬进杏花天胡同,那我就不搬了。”见他们一个个面面相觑,霍羽提议道。

屈如柏总觉得这话莫名有些熟悉,似乎前几天听过。

仔细想了一下,在国子监射箭的时候,阿依慕公主就说:“真不想我碰弓箭,那就去跟你们东瞿皇帝讨一份旨意来,我绝对照做。”

似乎每次遇上他们不让做的事,阿依慕公主都让他们去请示皇帝。

倒也不是不能请示吧,只是这样来回烦扰陛下,他们做臣子的实在不好意思,还尤其显得他们没用。

郑清容看着他,微微蹙眉。

——差不多得了。

念着他今天在南山配合得不错,所以她允许他小小玩笑一下。

但他要是再胡闹下去就不礼貌了。

霍羽把之前被她踩过的脚伸了出来。

——你踩到我了。

不是字面意思,而是特指蛇的名字。

郑清容了然,就知道他搞这些不是没有目的的:“搬到杏花天胡同事关重大,下次再说,公主养伤要紧。”

这句“下次再说”既是对他要搬到杏花天胡同的答复,也是对他要回小黑蛇的答复。

她先前说的是:“想要回它的话,明天跟我去见一个人。”

意思是见了慎舒后会给他小黑蛇,但没说见了慎舒后就要立马给他。

“搬到杏花天胡同确实不是一时就能决定的,但去看一看总是可以的吧。”霍羽道。

郑清容瞥了他一眼。

这是要去看小黑蛇的意思?

只可惜小黑蛇不在杏花天胡同,在陆明阜那里。

“杏花天胡同的杏花已经过了花期,看不了什么景色。”

意思是你去了也看不到你踩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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