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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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通亮的乳鸽外皮极为酥香,这是用油锅炸出来的,炸得刚刚好,表面又香又薄,油润肉汁顺着皮肉之间流淌而下,差点把张处长的嘴给烫到。

他连忙呼气:“嘶,香啊,太香,这个肉特别嫩,骨头也是香的。”

等把嘴里的脆皮乳鸽吞进肚子里,张处长感觉那股香气还在嘴里回荡,让人流连忘返。

他再一次后悔,今天就不应该叫李涛来的呀,不然他就能跟宋向荣一人一只乳鸽了!

旁边的李涛对张处长心里的想法丝毫不知情,他吃得格外兴奋:“这个乳鸽也好吃,这家店还挺会做的呀,行啊老张,唉哟,难怪那么多人想要来这家店吃呢。”

李涛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他刚开始还以为这是哪个颇有人脉的大厨退休开的店,没想到是个高中生,更没想到她手艺能那么好!

接下来的菜,一道比一道让他惊喜。

石斑鱼身上铺满细细葱丝姜丝还有红椒丝,漂亮得像用来展览的艺术品。

李涛夹了一块雪白的鱼背肉,那肉嫩得如凝脂一般,入口就是鱼肉的清甜鲜美,淋在上面的葱姜香气还有咸鲜的豉油更是直接注入灵魂。

豆腐里的肉馅是用香菇碎、葱花还有猪肉沫调成的,豆腐表面被煎出金黄色泽,用调好的料汁淋下去,小火慢慢焖。

出锅时,浓稠的酱汁裹在豆腐表面,长时间的焖煮让豆腐吸饱汤汁,一咬下去,豆腐焦香却又软嫩,涌出来的汁水带着酱香、肉香、还有香菇的鲜香,中间肉馅也格外弹牙美味,荤素的搭配将味道平衡在最完美的那个点。

“绝了,炒青菜都那么香。”李涛夹起一筷子炒生菜,吃得连连点头。

“最后一道菜,纸包骨。”梁小兰端着菜上桌。

纸包骨就是叶从溪用早上买的排骨做,排骨腌好后,覆上一层玻璃纸,跟包糖果一样卷起来,然后下锅去炸。

高温的油锅里,玻璃纸逐渐变得透明,能隐约看见里头酱色的排骨,香味也逐渐溢出。

掀开金黄油亮的玻璃纸,饱满的排骨在密封环境里焖炸,肉质格外软嫩,但跟蒸熟的软嫩不同,这种做法带着火热的油气,焦香随着撕开纸包的动作伴随热气涌现出来。

张处长用力吹了吹排骨,张嘴一咬,直接酥烂脱骨,它的味道跟叉烧有点像,都是甜咸口的,伴随着咀嚼的动作,里头丰润的汁水在口齿之间溢出。

李涛略带油光的大拇指竖起来:“这比顺景隆好吃,我是说以前的顺景隆。”

现在的顺景隆菜品味道退步许多,全靠以前打下来的口碑撑着,而这道纸包骨颇有顺景隆最开始那水平……不!应该说更胜一筹才对!

第106章106

排骨焖面

“顺景隆现在真的……”张处长略带遗憾地摇摇头,“现在去顺景隆的,有哪个是真正为了吃去的呢。”

“顺景隆要是再这么下去,原来打下的顾客也稳不住,现在不就很多人在打听叶氏饭馆吗,听说是有人在这里请了姜校长,姜校长吃得开心,答应教他小孩书法。”李涛压低声音道,他说话的时候,还不忘啃一口排骨。

纸包骨是真的好吃啊,有油炸的焦香,但里面的肉质吃着又香嫩多汁。

张处长见他在啃排骨,自己也连忙又夹起一根排骨,也不用筷子了,就用手拿着排骨两端低头吃,连吃好几下,这才接了他的话:“那他还挺走运,听说姜校长很久没有收过徒弟。”

姜校长早年在羊城东山教书,当时有句话是有钱的住西关,有权有势的住东山,姜校长的教学经历让他拥有深厚的人脉关系,后来他调到鹏城学校任职,退休后,申请在祖籍地分了房子,推掉很多宴请,不少人想要找他帮忙,要不找不到人,要不没能让他松口。

所以邓泉成功让姜校长答应教他儿子书法这件事才会让人觉得惊讶,得知是一顿饭的功劳,那更是震惊,纷纷都在打探叶氏饭馆。

李涛都有点庆幸,还好他平时就爱听这些八卦,听到张处长是在叶氏饭馆订宴,就跟着过来了,不然就要错过那么美味的一顿饭。

想到这里,李涛吃得更欢。

张处长跟宋向荣对视一眼,心中再次后悔。

早知道不让这个李涛来了!太能吃了!

六道菜,分量不少,本来想着两人吃,能剩下一点,到时候打包回去放冰箱,第二天起来加热接着吃,想想就美得很,现在来了一个李涛,全都吃得干干净净。

最后张处长跟宋向荣也是撑得不行,三人坐在椅子上,面上露出满足。

“好吃好吃,不过我看这店平时就卖卤味饭啊?”李涛还以为能跟酒楼一样,可以点很多菜。

“对啊,不然你以为这一桌为什么那么难约?所以你这一趟来呢,可以说是幸运,也可以说是不幸,幸运呢,是尝到那么好吃的菜,不幸呢,是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到。”张处长语重心长地拍了拍李涛的肩膀。

一句话,让李涛顿时不知道自己应该哭还是应该笑。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叶从溪他们也在院子里吃饭,也没有催他们。

叶从溪给店里人做了排骨焖面。

用的就是早上买的排骨,焯水去腥,下锅加冰糖炒出糖色,淋酱油,加水,放葱姜八角干辣椒等等小火慢慢炖。

等排骨炖到大概七八成熟的程度,就把面条放下去。

这面条也是叶从溪在菜市场买的手工面,老板自己做的,闻着就很香,跟排骨一起焖煮个几分钟,香味从锅边丝丝缕缕地溢出来。

面条吸饱了酱色的汤汁,泛着油润诱人的色泽,用筷子拌一拌,让面条还有排骨汤汁彻底拌匀,撒上一把葱花就能出锅。

一人添一碗,是那种大碗,做餐饮干了一下午的体力活,用小碗的话,不知道得起身来来回回添几次才能吃饱。

大碗添满排骨焖面,热气裹着酱香直往上涌动,叶从溪还留了卤蛋,每人两个,对半切开后摆在碗里,闻着香,看着也好看。

排骨颜色焖得极其深褐,油润的酱汁包裹着每一根面条,看着油亮亮,毛仔夹起一筷子面条,哗啦啦地就吸进嘴里。

“这面条好入味啊,趁热吃真是太香了。”

面条彻底吸足味道,带着浓郁的酱香与咸鲜,但口感还是还是筋道爽滑的,吃着不软塌塌,倒是排骨更为酥烂一点,轻轻一嗦,那排骨就轻易地从骨头上脱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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