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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居然改不了!她不想死啊!而且还是那种最难受的死法:难产而死?苏圆圆心慌慌,怕得不行。自穿书这些天来,和夏千燕抢男人的那个劲,突然消失了。今天王小军的死,给了她当头一棒,这是一本书,她只是书中的一个必死的工具人。她就是能斗得过女主?她一个剧中人,又能拿啥能和作者大大斗呢?“霍战北,我要离婚,我不想当你媳妇了。”说着,胖胖的身子还尽量往床边又挪动了一下,仿佛霍战北是啥细菌一样。苏圆圆想着,不管她是难产而死,还是离婚,反正只要她离开男主,让男主恢复单身,男女主就可以正常腻歪拉扯。作为一个小炮灰的一个下线小细节,微修改一下,应该没啥影响。“媳妇,我哪里做的不好,你说,我改。”霍战北伸出胳膊,想要搂一下媳妇。苏圆圆又后缩一下,他的手僵住了。“媳妇,你现在是不是那个啥婚前综合症?还是孕期综合症啊?”霍战北想起,他妈临走的时候,给他反复交代过,说女人嫁人,还有怀孕,都会有一些脾气的突然变化。让他细心着点,万事顺着点圆圆。等她孩子生下来,一家几口过起日子来,就会好了。霍战北没想到,他媳妇还真得犯了他妈说的那些病。平时乖乖小狗狗一样的小胖媳妇,突然变成了炸毛小猫。“我啥症也没有,我说的是认真的。霍战北,咱明天不去打结婚证,咱办离婚证好不好?”“乖,咱都没有结婚证,咋办离婚证啊?”“咱咋没结婚证?在苏家村,我爹不是去公社给咱办了结婚证吗?”苏圆圆这会子才发现这个问题。明明在苏家村,苏圆圆的村长爹亲自去公社给闺女办了结婚证。他们明天怎还要去办结婚登记呢?“媳妇,你不知道,在苏家村……”霍战北耐心给他小胖媳妇解释。几个月前在苏家村,他老丈人是去公社,给他们办了结婚证。那是普通的农村青年结婚手续。但他是军人,必须得经过部队审查,通过再去办结婚证才是军婚。“那——”苏圆圆突然闭嘴。她知道自己又犯了现代思维的毛病。这可是1976年,结婚登记这种事,都是村上写证明,到公社去办的。当事人不去,村长和家长去都能办来。而且这时候,可没有联网这种事,所以这个年代,有一些人就钻这个空子。有的农村夫妻,结婚一辈子也没打过结婚证。有的人,都能和几个人结婚,打几个结婚证。“我不管,我反正要离婚。”苏圆圆正色说,“霍战北,我不是你媳妇,我要离婚。我告诉你,我肚子里揣的崽是野男人的,不是你的,你的毛病根本没治好,都是我骗你的。”咦,他的小胖媳妇这是冲着啥了?咋胡言乱语了呢?霍战北一把抱住苏圆圆,轻轻拍她后背,像挼一只炸毛的小猫一样,“乖,咱不闹啊。你有啥心事,给我说,我都给你办。”办?咋办?苏圆圆眼圈红了,“霍战北,我要和你说,我不能和你结婚,不然我会死的,你信不信?”小胖媳妇眼里的悲伤是真的,平时那么鲜活明媚的一个人,突然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他。霍战北心里其实有些慌。其实,从最初在苏家村被设计那一夜,他是愤怒的。但他也是有些同情这个农村小胖妞,毕竟她和自己一样,都是被人设计的。不管有什么样的情绪,作为一个男人,他都会负责的。所以他才会和小胖妞在苏家村办婚事。小胖妞揣崽来寻亲,他也是愿意认的,觉得不管小胖妞做了啥,揣了哪个男人的崽,都是她娘设计的,她既然寻了来,他既然娶了她,自然会认她这个媳妇一辈子。如果说最初的认下,是责任。但相处这些天,他承认,他先是被小胖媳妇的皮肤,香气,声音所吸引。甚至,他都觉得,他是因为年纪太大没娶过媳妇,所以嘴上不说,其实骨子里应该是很馋女人的。毕竟他只是不能生,又不是不正常的男人。普通农村男人二十岁就结婚了,像他这样二十六岁的老男人,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有这么香软可爱的小胖媳妇陪在身边,他哪里能把持得住。所以,他承认,他真心馋他媳妇。可是,再相处下来,他发现,他不光馋他小胖媳妇的身子,他还真心喜欢他小胖媳妇的性格,为人处事,还有能力,对,就是各种能力,比他在京市长大的那些女同学都厉害的能力。为啥他的小胖媳妇,一个乡下姑娘,都没上过几天学,怎会有这么高的素质呢这是他的怀疑,也是他不敢去深想的地方。但是,不管咋样,他媳妇就是他媳妇。可是,现在媳妇说不愿意跟他过了,要和他离婚。“霍
;战北,咱万事好商量,咱离个婚,以后还是好朋友,好不好?”苏圆圆柔着声音撒娇,“你也不想看着我死,对不对?我真不骗你,你不和我离婚,我真的会死的。”霍战北懵了,他可不认为,他的小胖媳妇是那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的人!咋和他结了个婚,他的小胖媳妇就得死呢?“媳妇,你别怕啊。你不要听人家说,这姑娘结了婚,就再没有自己了,这种话,你千万别信。”霍战北觉得,他找到答案了,一定是他媳妇害怕结婚后失去自我。像家属院那些女人一样,只能生孩子做家务,甚至被男人打。“媳妇,我说过,就是咱两结过婚了,你生了孩子,以后你也是想去做啥就做啥,我不会拦着你。”霍战北又收紧了一下胳膊,“我们霍家从来没有把媳妇娶进家圈起来的事,在我们霍家,都是媳妇当家。”唉,苏圆圆觉得,她真是鸡同鸭讲了。离婚这条路,看来她也走不通。霍战北真不愿意离,她也不能强拉着他去离。跑要不,她偷跑回老家可行?苏圆圆想了一下,又垂头丧气了。她跑回老家也没用,霍战北只要有她这个媳妇在,就不能和夏千燕这个女主搞暧昧,走剧情。唉,头大。贼老天,你为啥这么搞我啊?为啥要我穿这个破书啊?咦,苏圆圆内心狂呼后,突然怔住了。对啊,谁安排了她穿书啊?她怎么忘了这么重要的bug呢?她又不是原主,她作为一个穿书妹子,还是一个团宠的穿书妹子,她应该有改变剧情的能力吧?啧啧,苏圆圆觉得她好像真相了。她要是成了,这本书就成了一本穿书年代军婚文;她要是失败了,夏千燕成功上位了,这书就是一本重生年代军婚文。嘿嘿,这么一想,她必须得成功啊!“霍战北,我爱你。”苏圆圆突然转头,啪,在霍战北嘴上亲了一口,“你说,你是不是只爱我一个人,这一辈子,永远只有我一个媳妇,你永远不会看隔壁夏千燕一眼?”上一秒,死活要离婚!下一秒,不但亲了他,还要他保证永远只爱她一人。霍战北?看来他的小胖媳妇真得了他妈说的那种病,婚前患得患失没有安全感的病。没有说话,也没有点头,霍战北直接用行动回答了他小胖媳妇的问题。“唔——你咬我,疼——”唇上突然传来的温热和疼痛,苏圆圆瞪圆眼睛,心里骂着,霍战北,你属狗的啊,你亲就亲吧,咋还咬上了?“不疼你不长记性。”霍战北真像狗一样,啃着她的唇,让她痛,又不那么痛的样子。“看你还说要离婚不,以后这两个字,永远都不要说。”霍战北心想,刚才你可要吓死我了。看你以后还动不动就吓唬我,说要离婚不。咬你几下你就说疼了,刚才你可是差一点把你亲亲老夫吓心脏骤停了,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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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景自小便有一种特殊的能力,他可以在两个平行世界之间自由穿梭,体验双份的人生,结交双份的朋友。A世界的他是一个财阀的小少爷,有着正常的学生生涯,幼驯染是拥有天帝之眼的小队长,他还组建了一支彩虹战队,诚挚邀请千景也加入。B世界的他则是港口某手党首领的独子,港口Mafia的少主,没有幼驯染,只有一个同龄的好友,彭格列下一任十代目。千景原本以为两个世界的他只是经历的人生不同而已,直到后来他惊恐发现B世界的彭格列十代目,沉着冷静,十项全能,虽然尚且稚嫩,但是已经隐隐展露出了属于十代目的风华,橙色的大空之炎在他额头静静燃烧。A世界的彭格列十代目,全科平均成绩只有175,下楼梯都会摔倒,是一个干什么都不行的废柴纲,路边遇到了没有拴绳子的吉娃娃,他后退一步倒在地上大喊,TASUKETE!千景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jpg后来两个世界的某些人发现了彼此的存在,于是千景陷入了某种绝妙修罗场。A宰千景要喜欢另一个世界的我吗?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呢。B宰千景是喜欢我还是喜欢他?(歪头)A27我一定会拼上性命保护千景的!B27千景就交给我来守护。A赤我人生中的光只剩下千景了。B赤忤逆我的人,哪怕是千景也不行。1只在两个世界横跳,两个世界同步成长。主角在A世界,则A世界正常进行,B世界进入托管状态,bug自圆其说。2或许有较多私设和二设,鞠躬。角色有可能ooc,提前说在前面。...
因为官配,李家村卫家的小哥儿匆匆忙忙嫁了人,对方是村里以前有名的混混霍老三,从军队刚退下的霍老三伤了一条腿不说,一身煞气可止小儿啼哭,村里人都叹息,卫小哥儿的日子不好过。哪成想,一年年过去了,卫小哥儿不仅没被欺负,小日子还越过越红火了。开新文,文案无能,尽力了,排雷如下1攻受土著,无穿越重生2设定有小哥儿的世界,故受生子3作者口味古早,有可能有狗血一句话简介发家致富和和美美过日子...
正文丶番外均已完结,可以宰啦PS之後可能会修文(嘴叼玫瑰花)预收机械之主,不过如此文案在最下面梁颂幼时生母早逝,又无外祖之势,在宫中受尽欺辱。虽贵为公主,却被关在冷宫足有十年。那时她便发誓,若有朝一日能让权势为她所用,便是万死亦无悔。她前脚抱着这样的想法刚出冷宫,後脚就遇到了青梅竹马的故人。此一时彼一时,当初跟着她身後一步不离的闷葫芦,如今成了威震八分的镇北侯。一朝重逢,梁颂挡在宋怀玉面前,借着幼时承诺和他做了个交易。当晚,宋怀玉在文武百官的见证下,求陛下赐婚,并声称此生非梁颂不娶。京中夺嫡之争势同水火,梁颂受召回京却深陷夺嫡风波,几月後京中密信送至宋怀玉手里。信中桩桩件件,无一不是梁颂回京後的壮举七月初三,梁颂于子午大街纵马横穿,踩伤了左相亲孙,并拒不道歉。八月初六,梁颂提剑闯入议事殿,将捅伤礼部陈大人,遂扬长而去。同月初九,梁颂亲手将毒酒给皇後内容标签宫廷侯爵天作之合爽文逆袭权谋其它全文完结,he...
叶云归惨死后才知道自己是某本书里的炮灰太子,书中他被废之后幽禁于皇陵,不仅被刺客弄瞎了双眼还身患重病,没多久便郁郁而终。幸运的是,他重生了。这时刺客还没出现,他决定要做个局反杀。不久后,在一个月圆之夜,刺客如约而至,被叶云归成功活捉。叶云归发觉这刺客身材修长,肩宽腰窄,一张脸更是长得英俊无比。他当即决定给对方点好处,把人收为己用。几个月后,叶云归看着自己渐渐鼓起来的肚子,才意识到自己给的好处似乎有点太多了。攻视角岑默是公认的大夏朝第一刺客,职业生涯从未有过失手。直到某天他一头栽进叶云归的陷阱里,便再也没爬上来过。自此,他这把大夏朝最锋利的刀,只为叶云归一人所用。后来叶云归登基,身边总是跟着个寸步不离的护卫。据传此人无职无衔,还特别不识好歹,竟让年幼的小皇子私下管他叫爹!阅读提示身心1v1,he,生子文,攻宠受,受重生后有系统,架空勿考据,私设如山,谢绝写作指导,快乐看文不喜点叉,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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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傅忱舟这件事,沈含惜做了十一年。某天夜里被抵在门板,男人幽幽的嗓音划过耳尖,躲我?嗯?沈妹妹。他独有的松木气息压迫心头,沈含惜抑制不住心跳加速。心跳的这麽快。喜欢我?如果是呢?傅忱舟声音冷冽,充满警告,沈含惜,动感情就没意思了。天之骄子傅忱舟,家世显赫,肆意随性,冷血无情。对沈含惜,他自认为没有感情,在身边便宠,丢了也无所谓。可当江城再无那抹娇俏身影,他才晚晚察觉出什麽京城再见,他有未婚妻,她亦有未婚夫,可那又如何,他傅忱舟看上的人,谁都别想染指。沈含惜傅先生,请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