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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五官虽然美的雌雄莫辨的,甚至一举一动都透着一种妖娆,但他身材高大挺拔,肩宽窄臀平胸大长腿,又不像是女子。
那人眉毛浅浅一挑,挺了挺胸,微眯了一双狐狸眼:“花绛,我这么雄风万丈的你居然觉得我是女人?”
他伸出手指亲昵地在我额头一点:“花绛你个小没良心的,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他动作奇快,这一指头居然戳中了我。
然后我才发觉他的手指如凉玉一样细腻,甚至也异乎寻常的柔软。
我心中一震,后退一步,不相信地盯着他:“你是阿凤?”是当初我飞升前认识的那只小凤凰???
他笑的慈眉善目的:“花绛老大,你终于认出我来啦!”
再然后他在我面前飘飘转了一个圈,浅紫的衣袍如云般飘出一个极耀眼的弧度:“如何?这么多年未见,我是不是更帅了?”
我瞧着他顿了半晌,终于叹了口气:“帅了,也骚了。”
他凑近我,眼睛弯的像月牙:“那你是不是更喜欢我了?”
我一脚将他踢开:“喜欢你个大头!离我远点!”
他哈哈大笑,后退了几步,躲开了我的佛山无影脚:“小花绛,你我已经数千年没见啦,想我了没?”
“不想!”我回答的硬邦邦。
他立即一脸受伤看着我:“不是?”又立即自我安慰:“不对,你肯定是想我的,只不过你脸皮薄,不好意思承认而已,我懂。”
我骂他一句:“你懂个棒槌!”
虽然是骂,却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你早飞升了或者挂了,没想到你还活得这么活蹦乱跳的。还成了青楼的老板。性格模样还变成这样,让人不敢认。话说,你既然还活着怎么不早来找我?以你现在的人脉,应该早就知道我回来了?哼,是不是不想认我这个老大了?”
“哪里?哪里,认,我永远都认。来,来,我们好好谈谈。”
………
我和阿凤的认识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
那时我尚是一只小妖。而阿凤则是一头称霸整个山头的雄凤凰。
阿凤那时相中了我头上的花瓣,过来用嘴采摘。
我那时刚刚化为人形,天不怕地不怕,也对自己的东西十分看紧,我把当时已经是妖王嫡子的它当成一只喜欢炫的山鸡,十分地不买账。
自然也不想被它采了花瓣,就轰轰烈烈地和它掐了一架。
那一架没经验的我输了。
但我不服输,于是和它约了第二架,第三架。
赌注就是,它赢了我送它一瓣花,我赢了它送我一片羽毛。
每隔半年比试一次。
他那时也是年轻气盛,自然允了。
他那时常打架,经验丰富,前几场比试我差点把全身的花瓣都输给他,还每次被他修理的鼻青脸肿。
但我不气馁,属于越挫越勇型,每次打输了我都会在心里做出经验教训图,然后修正……
再然后我们就互有输赢,换他又不甘心。于是这一场场的比试就没完没了。
,最后的最后我的功力渐渐高于他,终于败少赢多。
将他修理了一次又一次,还用他送过来的羽毛编了一柄羽毛扇子,每次看到他就要潇洒扇上一扇,把他气得不行,一张俊脸青了白,白了青。
那时的阿凤还是一位脸皮薄的少年,和陌生人说两句话就害羞脸红的那种。
当然,他脾气也很暴躁,能用拳头说话时就绝不bb,偏偏他武力值极高,满山的妖怪都打不过他。
以至于别人看到他时就害怕,而他又因为性子内向也怕见别人。
这么互相害怕造成的后果是,他没有能玩在一起的朋友。
而我是唯一敢和他当面叫板还打死不服输的人,他也十分珍惜我和他这段特殊的情谊。
我和他不打不相识,最后倒成了朋友。
我和他联手在山中横行,将周围大大小小的妖怪收拾的服服帖帖,我成了花妖王,而他则成了二王。
我俩联手横行数年,彼此可以说臭味相投,他在我的训练下,脸皮厚实了不少,逐渐从只是拳头硬,到治理手段也硬,从量变到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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