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章&nbp;雷霆淬骨与神兵易主
那道紫色的电光就像是上帝随手甩出的一条高压鞭,空气里的臭氧味浓烈得让人肺部生疼。
谢逊这老头子也是真的虎,手里拿着全天下最好的引雷针——百斤重的玄铁屠龙刀,还要在这个节骨眼上跟老天爷叫板。
物理学不会因为你是金毛狮王就对你网开一面。
在那道足以瞬间蒸发人体水分的雷霆接触到刀尖的前零点一秒,张无忌的手扣住了宽厚的刀背。
如果这是一台人形发电机,那现在就是严重的过载现场。
狂暴的电流顺着手臂经脉长驱直入,那不是真气,是纯粹的自然能量。
全身的骨骼发出一阵令人牙酸的“咔咔”爆鸣,就像是无数台微型液压机在他的骨髓深处同时作业。
痛吗?
痛到神经末梢都已经罢工了。
但长生体质那个该死的、贪婪的被动技能“无限适应”却兴奋得像个见到了满汉全席的饿死鬼。
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电流的刺激下疯狂分裂、重组、硬化。
原本九岁孩童的骨架,在这种高强度的生物电刺激和能量灌注下,像是被按下了快进键。
脊椎大龙被强行拉伸,四肢百骸在噼啪作响中延展。
原本宽松的粗布短衫瞬间崩成了布条,皮肤表面渗出的血珠还没来得及滴落,就被高温蒸腾成了一层淡淡的血雾。
这种极速生长的感觉,比前世在急诊室连轴转了四十八小时后还要酸爽一万倍。
当最后一道余雷顺着脚底板导入大地,张无忌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这口气呈现出诡异的淡蓝色,其中甚至夹杂着细微的电弧,打在面前焦黑的岩石上,发出滋滋的声响。
视线变高了。
原本需要仰视的谢逊,此刻竟然只到自己的下巴。
张无忌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掌——修长、有力,皮肤呈现出一种玉石般的质感,原本覆盖在体表的真气不再散漫,而是紧紧贴合在皮肤一寸之处,形成了一层高密度的力场。
就连脚边那一滩试图漫过来的岩浆,在触碰到这层力场的瞬间,也像是遇到了气垫船底的高压气流,被迫向两边分流。
“这算是……第四次发育?”
张无忌活动了一下脖子,颈椎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种充满力量的实感,让他有一种想要徒手捏爆什么的冲动。
谢逊在那双已经浑浊失明的眼中,虽然看不见景象,但那种生物本能的战栗感让他双膝一软。
他感受不到那个九岁孩童的气息了,站在他面前的,仿佛是一头刚刚苏醒的、披着人皮的洪荒凶兽。
“宝刀择主……”谢逊颤抖着手,松开了紧握了十年的屠龙刀柄,单膝跪地,声音嘶哑中带着一丝解脱,“无忌,以后这天下,没人和你抢了。”
张无忌没有矫情地去扶。
这个时候,绝对的实力展示比廉价的安慰更有效。
他单手提起那柄百斤重的屠龙刀。
曾经沉重的手感,现在轻盈得像是***术刀。
远处海面上,那艘因为龙骨断裂而倾覆的元军旗舰还在苟延残喘,半截船身倔强地翘在水面上,上面挤满了幸存的元兵,还在试图用仅剩的床弩瞄准这边。
“既然来了,就留个纪念。”
张无忌随手一挥。
没有任何花哨的招式,只是单纯的快,快到连空气都被切开,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啸。
一道长达十丈的半月形气劲,混合着还没完全散去的雷霆余威,贴着海面平推而出。
“轰——!”
那半截旗舰像是被热刀切过的黄油,整整齐齐地分成了两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千景自小便有一种特殊的能力,他可以在两个平行世界之间自由穿梭,体验双份的人生,结交双份的朋友。A世界的他是一个财阀的小少爷,有着正常的学生生涯,幼驯染是拥有天帝之眼的小队长,他还组建了一支彩虹战队,诚挚邀请千景也加入。B世界的他则是港口某手党首领的独子,港口Mafia的少主,没有幼驯染,只有一个同龄的好友,彭格列下一任十代目。千景原本以为两个世界的他只是经历的人生不同而已,直到后来他惊恐发现B世界的彭格列十代目,沉着冷静,十项全能,虽然尚且稚嫩,但是已经隐隐展露出了属于十代目的风华,橙色的大空之炎在他额头静静燃烧。A世界的彭格列十代目,全科平均成绩只有175,下楼梯都会摔倒,是一个干什么都不行的废柴纲,路边遇到了没有拴绳子的吉娃娃,他后退一步倒在地上大喊,TASUKETE!千景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jpg后来两个世界的某些人发现了彼此的存在,于是千景陷入了某种绝妙修罗场。A宰千景要喜欢另一个世界的我吗?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呢。B宰千景是喜欢我还是喜欢他?(歪头)A27我一定会拼上性命保护千景的!B27千景就交给我来守护。A赤我人生中的光只剩下千景了。B赤忤逆我的人,哪怕是千景也不行。1只在两个世界横跳,两个世界同步成长。主角在A世界,则A世界正常进行,B世界进入托管状态,bug自圆其说。2或许有较多私设和二设,鞠躬。角色有可能ooc,提前说在前面。...
因为官配,李家村卫家的小哥儿匆匆忙忙嫁了人,对方是村里以前有名的混混霍老三,从军队刚退下的霍老三伤了一条腿不说,一身煞气可止小儿啼哭,村里人都叹息,卫小哥儿的日子不好过。哪成想,一年年过去了,卫小哥儿不仅没被欺负,小日子还越过越红火了。开新文,文案无能,尽力了,排雷如下1攻受土著,无穿越重生2设定有小哥儿的世界,故受生子3作者口味古早,有可能有狗血一句话简介发家致富和和美美过日子...
正文丶番外均已完结,可以宰啦PS之後可能会修文(嘴叼玫瑰花)预收机械之主,不过如此文案在最下面梁颂幼时生母早逝,又无外祖之势,在宫中受尽欺辱。虽贵为公主,却被关在冷宫足有十年。那时她便发誓,若有朝一日能让权势为她所用,便是万死亦无悔。她前脚抱着这样的想法刚出冷宫,後脚就遇到了青梅竹马的故人。此一时彼一时,当初跟着她身後一步不离的闷葫芦,如今成了威震八分的镇北侯。一朝重逢,梁颂挡在宋怀玉面前,借着幼时承诺和他做了个交易。当晚,宋怀玉在文武百官的见证下,求陛下赐婚,并声称此生非梁颂不娶。京中夺嫡之争势同水火,梁颂受召回京却深陷夺嫡风波,几月後京中密信送至宋怀玉手里。信中桩桩件件,无一不是梁颂回京後的壮举七月初三,梁颂于子午大街纵马横穿,踩伤了左相亲孙,并拒不道歉。八月初六,梁颂提剑闯入议事殿,将捅伤礼部陈大人,遂扬长而去。同月初九,梁颂亲手将毒酒给皇後内容标签宫廷侯爵天作之合爽文逆袭权谋其它全文完结,he...
叶云归惨死后才知道自己是某本书里的炮灰太子,书中他被废之后幽禁于皇陵,不仅被刺客弄瞎了双眼还身患重病,没多久便郁郁而终。幸运的是,他重生了。这时刺客还没出现,他决定要做个局反杀。不久后,在一个月圆之夜,刺客如约而至,被叶云归成功活捉。叶云归发觉这刺客身材修长,肩宽腰窄,一张脸更是长得英俊无比。他当即决定给对方点好处,把人收为己用。几个月后,叶云归看着自己渐渐鼓起来的肚子,才意识到自己给的好处似乎有点太多了。攻视角岑默是公认的大夏朝第一刺客,职业生涯从未有过失手。直到某天他一头栽进叶云归的陷阱里,便再也没爬上来过。自此,他这把大夏朝最锋利的刀,只为叶云归一人所用。后来叶云归登基,身边总是跟着个寸步不离的护卫。据传此人无职无衔,还特别不识好歹,竟让年幼的小皇子私下管他叫爹!阅读提示身心1v1,he,生子文,攻宠受,受重生后有系统,架空勿考据,私设如山,谢绝写作指导,快乐看文不喜点叉,么么哒...
...
喜欢傅忱舟这件事,沈含惜做了十一年。某天夜里被抵在门板,男人幽幽的嗓音划过耳尖,躲我?嗯?沈妹妹。他独有的松木气息压迫心头,沈含惜抑制不住心跳加速。心跳的这麽快。喜欢我?如果是呢?傅忱舟声音冷冽,充满警告,沈含惜,动感情就没意思了。天之骄子傅忱舟,家世显赫,肆意随性,冷血无情。对沈含惜,他自认为没有感情,在身边便宠,丢了也无所谓。可当江城再无那抹娇俏身影,他才晚晚察觉出什麽京城再见,他有未婚妻,她亦有未婚夫,可那又如何,他傅忱舟看上的人,谁都别想染指。沈含惜傅先生,请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