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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到门口,路任正踮着脚去够门把手,身後就再传来柏安雅的声音,「不用怕。」
他声音中已经没了之前的危险,更多几分失落。
路任趴在门上回头看去。
「我看你晚上没吃饱,所以过来看看。」柏安雅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一个拳头大小的蛋放在床头柜上,然後转身向着窗户而去。
路任看向那蛋。
那是一种大陆很常见的家禽生下来的蛋,本身是灰色外壳,经过一系列的特殊腌制和烹饪後就会变成黑色。
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墨蛋。
墨蛋能储存很长时间,因为其细腻的口感卤香的味道深受喜欢,是很多探险者必备的乾粮之一。
路任最早吃到,是他还没认识柏安雅之前。
从酒馆中醒来,捡到他的那个冒险小队给他的两个银币花完後,他不得不靠着给其他冒险小队清理沾满血肉的兽核丶处理又脏又硬的铠甲为生。
活很脏很累,一个星期得到的银币却只有六个,两个银币十个粗面馍馍,他辛辛苦苦干一个星期也就刚刚够每顿吃上一个粗面馍馍。
他努力干,拼命干,加班加点的拼命干,才终於在半年後攒够了五十银币。
他拿着那五十银币去镇上他早就踩点好的一家武器铺,买了一把据说只偶尔会失灵的剑。
他得加入探索队,只有那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才不至於饿死。
买完剑去公会的路上,他抱着对未来美好的期望以及连续吃了半年粗面馍馍的怨气,一咬牙一狠心买了个墨蛋。
他没熬到工会门口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细腻的蛋白,软绵的蛋黄,卤香的味道,那一口他至今忘不了。
那之後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也後悔买了它。
他有了剑後,按照他的计划他本来应该可以加入佣兵团探险队,然而因为他在镇上洗了半年兽核的原因,所有人都知道他不会魔法也不会剑术,根本没人敢带上他。
哪怕他放出话去生死由命。
随着他每天守在工会门口坐吃山空,本来就不多的银币很快用光。
一个墨蛋就要两个银币,而两个银币足够买十个馍馍,如果他没买那墨蛋他就可以再多十个馍馍。
守到最後一个银币也换成馍馍,他都做好准备明天就把剑卖掉然後回去洗兽核铠甲时,柏安雅就那麽出现了。
他穿着一身明显不是普通人能穿得起的高级魔法袍,在所有人期待的目光下透过人群看向他,走向他,然後发出邀请。
路任第一反应就是柏安雅眼神不好。
第二反应就是不安和心虚,他什麽都不会,等柏安雅发现了肯定会生气的,但他没有如实告知,因为他真的很需要钱。
哪怕之後被踢出来也好,他真的很需要一个小队。
组完队,柏安雅把他带去了镇上最大的一家酒馆,他要了两间房,又让店家送了食物上楼。
没有外人的房间里,他甚至都没尝出那些食物的味道,就狼吞虎咽一口气把自己撑到差点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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