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寂静的黑暗没让流浪汉退却,这条巷子他走过无数次,身上又没什么东西,倒没什么可怕的,于是他仰头又灌了自己一口酒,迷迷糊糊地摸进巷子,瘫在里面垃圾桶旁边准备将就一晚。
轻巧细碎的脚步声缓缓传来,流浪汉动了动自己即将成为一团浆糊的脑子,只知道似乎有人来了。
那人走过长巷,裹挟着奇异的香气,又夹带着不属于现下季节的细微温暖——
——最后停在他身边。
流浪汉一开始只以为来人因为事情停下,并没有在意,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来不及了。
脖颈处传来剧痛,他猛然瞪大恐惧哀嚎,“啊!!!”
……
“哥谭市一直有人悄无声息的失踪,原本蝙蝠侠以为是布鲁德海文一家基因工程技术公司做了人体实验。”
“蝙蝠侠确实找到了一些线索。”
达米安将从神父和扎塔娜那里得来的圣水及魔法道具一边装入战术腰带一边介绍任务详情。
身旁超级小子坐在桌子上认真听着,“你的意思是?”
达米安垂眸,将制式枪简单改造成弹药被圣水浸透的武器,平静地说,“但哥谭有吸血鬼的消息在底层圈传递。”
当然,这并不是主要的原因。
蝙蝠侠手里的案件隐隐指向布鲁德海文,先入为主,他第一反应当然是生物基因技术改造,亦或者是人口失踪,自然不会将哥谭底层的风言风语当做第一线索。
蝙蝠侠的代办事项上确实有追查吸血鬼的传闻这一项,但因为万圣节的事情被耽误。
并且目前布鲁德海文的情况,蝙蝠电脑里记录不多。
但经历过佩德隆以及女巫事件,达米安已经神经过敏,他需要彻查事件真相,并做好最坏的打算。
——更何况,达米安调出了布鲁德海文目前失踪案件,发现对比之前确实有很大幅度的提升。
吸血鬼的传闻并不只流传在哥谭,最先传播的地方,是布鲁德海文。
蝙蝠侠抽丝剥茧追查线索、还原案件真相,自然没有达米安跳过步骤,直接进行串联猜想来得高效迅速。
不过,这些并不需要和超级小子解释,不然很难解释的清——达米安为什么这么肯定。
果不其然,乔纳森肯特听了之后只觉得不可思议,“嘿,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的意思是,你听了传闻就觉得有吸血鬼?”
超级小子沉默片刻,欲言又止,诚恳地说,“达米,这种睡前故事我十岁就不信了。”
他记得蝙蝠侠迄今为止也被称为传说中的义警吧。
不是,兄弟,你的疑心病已经广到这种程度了吗?!
“tt”
达米安懒得再说,“你会明白的。”
乔纳森肯特:“……”
别这样,他心里不好的预感在蔓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