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二月十六,卯时三刻,汴京北门。
天色是那种将亮未亮的铅灰色,细碎的雪沫子在半空中打着旋,落在青石铺就的官道上,很快化为一滩滩湿冷的泥泞。
城门刚开了一道缝,十五名穿着灰色号衣的女子就被押了出来,在城墙根下列成一排。
王夫人走在最前面。
她穿着那身过分宽大的号衣,衣摆拖在地上,沾满了泥水。
头只用一根木簪草草挽着,几缕花白的丝散落在额前,被寒风一吹,贴在冻得青紫的脸上。
她的眼神是空的。
自那日看见贾政的尸身被拖走,她就成了这副模样——不说话,不哭,甚至很少眨眼。
走路时腰背挺得很直,可那挺直里没有半分力气,像个被人提着线的木偶。
“太太……”周瑞家搀着她,眼泪簌簌往下掉,“您……您说句话吧……”
王夫人没应。
她的目光越过押送的禁军,越过黑压压的城墙,看向远处灰蒙蒙的天空。
那里什么也没有,只有无边无际的雪,和更远处隐约可见的、通往北疆的官道。
邢夫人跟在她身后,被尤氏扶着。
这个曾经在荣国府颐指气使的大太太,如今瘦得脱了形,颧骨高高凸起,眼窝深陷,走路时腿一直在抖。
“叔母,”尤氏小声说,“抓紧我,路滑。”
邢夫人喉咙里出“嗬嗬”的声响,也不知听没听见。
薛姨妈被同喜同贵一左一右架着,几乎是被拖着走。
她眼睛肿得只剩下一条缝,嘴里反复念叨“宝钗……我的儿……你在哪儿……”
妙玉走在队伍末尾。
她依旧平静,灰色号衣穿在她身上,竟有几分僧袍的素净。
那双曾经只抚琴焚香的手,如今扶着冰冷的镣铐,指节冻得通红。
邢岫烟走在她旁边,这个十六岁的少女咬着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
可看着前面那些曾经锦衣玉食的长辈们如今这般模样,鼻子一酸,还是红了眼眶。
“别哭。”妙玉忽然开口,声音很轻,却清晰,“眼泪在这时候,最没有用。”
岫烟用力点头,用袖子狠狠擦了把脸。
就在这时——
“等一下!等等!”
城门里传来急促的呼喊声。
众人回头,只见三辆青帷小车从城内疾驰而来,车还没停稳,帘子就被人从里面猛地掀开。
第一个跳下车的是薛宝钗。
她今日穿得很素,一身月白色绣银梅的夹棉褙子,外罩浅青色斗篷,头梳成简单的圆髻,只簪一根白玉簪。
可即便这般素净,往这灰扑扑的雪地里一站,也如明珠落尘,光彩难掩。
她手里拎着一个蓝布包袱,快步朝队伍走来。
身后跟着林黛玉和贾探春。
林黛玉身子弱,被紫鹃搀着,走得很慢。
她今日特意穿了件厚实的藕荷色棉斗篷,兜帽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尖尖的下巴和一双红肿的眼睛——显然已经哭过一场。
贾探春走在最后。
她没穿女装,而是一身深青色劲装,外罩墨色披风,腰佩短剑,头高束成马尾,眉宇间带着一股掩饰不住的怒意和悲愤。
三人的出现,让押送的禁军都愣了一下。
为的监军是个四十来岁的黑脸汉子,姓孙,是王子腾的亲信。
他皱起眉头,上前一步拦在薛宝钗面前“薛姨娘,这是押送罪囚的队伍,您……”
“孙监军。”
薛宝钗停下脚步,朝他福了一福。
“这些虽是戴罪之身,可到底曾是我的长辈、姊妹。今日一别,不知何日能再见,容我们说几句话,送一程,总不为过吧?”
她说着,从袖中取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轻轻递过去“天寒地冻的,监军和弟兄们路上辛苦,这点银子,给诸位买些酒驱驱寒。”
孙监军掂了掂荷包的重量,脸上神色缓和了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