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跟着它走,就能找到你儿子。”
何知九看着男人开口。
想要找一个人对修士来说不难。
血脉相连很容易就能找到。
对于男人来说拼死都办不到的事情,对于何知九就是抬抬手而已。
男人震惊之后连忙踉跄的跟着头发丝飞的方向跑去。
他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跟丢了。
头发丝并没有朝着酒楼内部飞去,酒楼的小二们纷纷松了口气,一副‘你看,我们酒楼真没说谎’的样子。
但大家也好奇,他的儿子到底在哪儿。
所以看闻凝何知九都跟着去,也有不少人跟着去了。
天空中飞走的头发丝一闪一闪发光,一直出了城去。
男人眼睛死死盯着头发丝,脚步漂浮的跟着走。
随着出城不远,人们闻到了一阵臭味。
普通人已经不敢向前走了。
因为那是尸臭,人闻到尸体的味道心中会泛起恐惧,这是一种本能。
人在看见同类的尸体时会毛骨悚然,会想要逃离寻找到安全的地方去。
“啊——”
男人发出悲痛的惨叫,踉跄的扑向一个圆坑里哭嚎起来。
“狗儿,你快醒醒,爹来带你回家了,爹来带你回家了啊……”
“老天爷,为什么你要这么残忍,我的狗儿还是个孩子啊,为什么不能让他活着,他那么听话,那么乖那么懂事……”
男人抱着男孩的尸体哭的肝肠寸断,他的心像是破了一个巨大洞口,在不断的流血。
他怨恨老天的不公,怨恨这个世道的不公,他的儿子不明不白的丢了性命,他却连给他讨个公道的能力都没有。
他已经给儿子取了最下贱的名字,就希望儿子如同这些牲口一样好好活着,贱命活百年啊。
可他的孩子才不到六岁就死了。
男人的哭声触动心房,闻凝看向何知九淡淡开口:“知九,他因何而死?”
在何知九眼中,这不过是一条不起眼的凡人性命。
听到闻凝好奇,他便给闻凝解答:“他身上没有一滴血,许是不小心碰上了修炼邪功的邪修才丢了性命,他命不好。”
何知九一眼就看出男孩的死因,全身苍白没有一滴血,死了几天尸体也没被野狗啃食也说明只会死于邪功,这种邪功只有邪修才会修炼,尸体已经开始发烂发乌了。
“我的儿啊……”
男人紧紧抱着儿子,整个脊背都弯了下去。
高人的话他都听见了,他满心仇恨却什么都无能为力。
高人说的没错,要怪只能怪他儿子命不好。
也怪他不该带孩子去酒楼,如果没去酒楼,孩子就不会去如厕就不会不见。
“狗娃不疼,爹带你回家,你娘身子好了,到了那头,你娘会给你做你最爱吃的鸡蛋面……”
男人双眼布满血丝,抱着孩子尸身自言自语的爬出圆坑。
跟来的人们都露出同情之色给男人让开了一条路。
他们神色复杂,有为男孩生命结束的哀伤,也有无奈。
因为这样的事情,在这世上很常见,这次是孩子,下次可能是女子或者他们之中的任何人。
他们别无他法,只能祈祷这样的事情不要落到自己身上。
以凡人之躯,在这修真界苟活终老就好。
……
回了客栈,闻凝笑着问何知九:“知九,你刚刚用的是什么秘法?好厉害。”
男人和男孩只是闻凝生命里匆匆过客。
闻凝却意识到,若想不为他人鱼肉,除非她自己变强。
她内心发疯的想要学习这些各种各样的本事。
何知九就是她最好的师傅,他不会背叛她,她可以向他尽情的索要一切。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欢快跳脱多福,内敛冷漠雍正多福作为一个刚上大学的青年,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大学四年的美好时光,倒霉从天而降,挂掉了。多福一不小心重生做了一条清朝的小奶狗,但作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怎麽能被这一点点小困难打着呢?多福披着狗身,带着人心,苦中作乐,咸鱼般的躺平。只是慢慢的怎麽这个四阿哥眼神变得有些不对劲了。ps小多福,请大家多多支持,多多点赞收藏评论哟!...
初拥血族的传统技艺。以特殊手法将濒死的人类转变成吸血鬼,并以长亲身份对新成员负责。现代社会,这种古老的技艺即将失传,作为最后一位传承者,夏渝州被迫当起了各种人的爹。中年富豪你是谁?天才少年你能长生不老吗?美丽少女你把我变成吸血鬼,是打算带我去你长满血色玫瑰的古堡,永生永世囚禁起来吗?夏渝州统一回答,我是你‘爸爸’,不长生,没古堡,就一间牙科诊所,每个月可以给你一千块零用。现代社会,低调做鬼,不咬人,不吃人,做遵纪守法的好血族。...
...
淡淡的光芒从眼缝中钻进我眼里,我睁开惺忪的睡眼,渐渐适应新一天的阳光。望了望身旁躺着的一具雪白胴体,黑色的长戴着一对猫耳朵,股间露出一条幼滑细长的尾巴。我不由好笑地挥掌打在她肥嫩的屁股上。我没安好气地道起床拉,莉莉丝。莉莉丝哎哟一声坐直身子,睁大眼睛怒怒地寻找让她吃痛的凶手,当眼神落在我身上时立时弯成月牙形,笑嘻嘻地道啊!主人你这么早就醒拉。还早!太阳都晒到屁股了。说着还重重地揉了一下她的屁股,好了,帮我穿上衣服。是!莉莉丝兴奋地应道。我站在床沿,莉...